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6-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在公司1楼会议室(一)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3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施屹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逐项书面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7票。
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表决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施屹(兼任总经理)、范春跃(兼任财务负责人)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求,根据2026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公司拟向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湖州南浔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湖州南浔支行、招商银行湖州分行、交通银行湖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湖州分行等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6-004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85元,共计募集资金57,565.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909.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2,656.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增值税)3,021.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635.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83号)。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支行、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3年6月,公司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支行开设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该账户专用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公司已与国信证券及开户行共同签署《金融产品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7月,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置换,为避免专户数量过多不利于募集资金的统筹管理,减少管理幅度和成本,公司将上述专户注销。
2025年12月,鉴于公司年产62,000吨高档功能性绿色环保纺织面料技改搬迁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公司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支行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及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园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均已注销。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7,933.05万元、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5.57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
报告期内,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染整第四车间在具体改建实施过程中,受部分客观因素影响,基建工程的实际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迟,整体工期延后约一至两个月,于2025年11月完成建设。由于项目建设各环节衔接紧密,车间基建是后续设备安装与调试的必要前提,基建阶段的延期已对项目后续关键节点产生连锁影响,主要表现为设备进场安装与系统调试等环节的顺延,目前该车间正在进行染色机、定型机等主要生产设备的安装、调试。鉴于上述实际情况,为确保项目最终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避免因强行赶工可能引发的质量与安全隐患,公司在综合评估后,决定对项目整体建设节奏进行科学、有序的调整。调整后,预计该募投项目将于2026年3月底前完成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结构调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顺应市场发展、改善公司产品结构、提高募投项目“年产62,000吨高档功能性绿色环保纺织面料技改搬迁项目”的收益,在染整加工产能不变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中5,500吨涤纶/涤氨面料染整受托加工调整为5,500吨锦氨面料染整受托加工,同时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4年12月延期至2025年12月。以上调整实施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等未发生变更。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彩蝶实业《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彩蝶实业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彩蝶实业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彩蝶实业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截至2025年12月31日,彩蝶实业不存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结构调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顺应市场发展、改善公司产品结构、提高募投项目“年产62,000吨高档功能性绿色环保纺织面料技改搬迁项目”的收益,在染整加工产能不变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中5,500吨涤纶/涤氨面料染整受托加工调整为5,500吨锦氨面料染整受托加工,同时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4年12月延期至2025年12月。以上调整实施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等未发生变更。
[注2]项目实际投入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差异系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注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年产62,000吨高档功能性绿色环保纺织面料技改搬迁项目” 募集资金已投入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5年12月23日完成注销手续,但是该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后续以自有资金继续投入。该项目已于2026年3月完成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4]年产62,000吨高档功能性绿色环保纺织面料技改搬迁项目尚未完全达产,故尚不能达到预计效益。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年产62,000吨高档功能性绿色环保纺织面料技改搬迁项目” 募集资金已投入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5年12月23日完成注销手续,但是该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后续以自有资金继续投入。该项目已于2026年3月完成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2]年产62000吨高档功能性绿色环保纺织面料技改搬迁项目尚未完全达产,故尚不能达到预计效益。
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6-006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志维,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沈晓燕,201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金美,201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2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是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含税)。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以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并根据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并办理合同签署等相关事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提供专业审计服务,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组成员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6-011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概述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施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春跃 会计机构负责人:嵇玉琴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施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春跃 会计机构负责人:嵇玉琴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施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春跃 会计机构负责人:嵇玉琴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