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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6-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92.6452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87.3907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42,923.8405万股的0.90%。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3)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9.62元/股。

  (4)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授予人数合计145人,为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5)本激励计划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6)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7)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5年-2026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电池管理芯片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电池管理芯片营业收入,2024年公司电池管理芯片营业收入为117,210,036.13元;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8)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归属其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2、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5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敖静涛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5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39)。

  4、2025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5年5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6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调整授予价格及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1、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三)本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6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即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5年5月29日,因此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5月29日至2027年5月28日。

  2、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办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事宜: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鉴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共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作废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10万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139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均符合归属条件。本次归属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不能归属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应的归属手续。

  三、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5年5月29日

  (二)归属数量:192.6452万股

  (三)归属人数:139人

  (四)授予价格:9.53元/股(公司2024年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9.62元/股调整为9.53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注: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除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本次拟归属的139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2、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现阶段已履行的批准与授权程序、调整事由、调整方法及结果,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归属现阶段已履行的批准与授权程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归属将于2026年5月29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其他条件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现阶段已履行的批准与授权程序、作废的原因、人数及股数,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关于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相关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6-013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7,974,383.6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29,946,351.06元。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为基数,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2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33,784,049股,以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4,369,283股后的股本429,414,766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6,623,715.49元(含税),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4.96%。

  2025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5,566,07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2,189,785.49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8.09%。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6,623,715.49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4.96%。

  2025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7,974,383.61元,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6,623,715.49元,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 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1、行业特点及发展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源管理系列芯片、电池管理系列芯片、数模混合SoC等相关芯片的研发与销售。公司所处行业归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集成电路设计”(代码:6520)。

  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公司所处的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人才密集型与资本密集型行业,呈现出产品迭代迅速、技术门槛高、研发投入大的显著特征。企业需持续投入大量资金以保障技术开发与产品迭代,才能构建持续竞争优势,推动企业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2、 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采用集成电路行业常见的Fabless经营模式,主要从事芯片的设计和销售,将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等生产环节交由晶圆制造厂商和封装测试厂商完成。Fabless经营模式企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和人才密集型企业。

  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的关键阶段。为持续巩固技术领先优势、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需在各核心产品领域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为产品迭代升级与新型芯片研发提供坚实保障。与此同时,公司推进关键技术突破、布局前沿技术方向以及强化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均需要持续且大规模的资金支持,充足的资金投入将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构筑长期竞争壁垒提供重要支撑。

  3、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09,228,659.14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7,974,383.61元。公司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良好。

  2026年,公司将始终专注主营业务的发展,不断加大技术研发与产品迭代投入,进一步提升核心产品在各细分场景的市场渗透力与占有率,依托技术创新构筑核心竞争壁垒。同时,公司将积极挖掘优质股权投资标的,围绕主业实施强链补链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实力,推动公司经营业绩稳步增长,为股东带来长期稳定的价值回报。在此发展过程中,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以保障前述的目标实现,为公司未来的持续稳步发展及外延式投资提供有力支撑。

  (二)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公司2025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研发创新、人才储备等需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

  (三) 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会决策提供便利。

  (四) 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且制定并披露“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高度重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未来,公司将始终专注主业发展,努力提升公司技术创新水平,推出更具有市场竞争力产品,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6-019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集芯”)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现将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该类投资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

  公司构建ESG管理体系,搭建完善的ESG管理架构,并多层次、系统性地贯彻落实:                            第一,公司董事会负责全面决策公司与ESG相关的重大事项,统筹公司与ESG相关议题的资源配置,监督公司ESG治理实践的落地,负责审议和批准公司的ESG管理制度,审定公司ESG及其他可持续发展相关披露文件;                                                            

  第二,战略与ESG委员会负责对公司ESG治理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包括战略、愿景与目标,指导ESG工作的日常开展;                                                 

  第三,ESG工作组负责了解利益相关方的诉求、意见和建议,分析实质性议题,执行ESG报告的信息采集、编制和披露工作;各职能部门、子公司负责按照公司整体规划,落实ESG工作任务并定期汇报执行情况。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年度 ESG 报  告提交董事会审议,一年一次。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ESG管理制度》《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中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议题:环境合规管理、能源利用、污染物排放、循环经济、水资源利用、废弃物处理、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科技伦理、平等对待中小企业、社会贡献、乡村振兴、尽职调查,已按照《14号指引》第七条规定,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6-020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9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港湾一号港7栋3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9日

  至2026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2、3、4、5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6全体董事回避,直接提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黄洪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鑫先生、曾令宇先生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二) 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持有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三)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信函以邮戳时间为准,传真以到达时间为准。

  (四) 登记时间、地点:2026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港湾一号港7栋3层公司会议室

  (五) 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港湾一号港7栋3层

  邮编:519080

  联系电话:0756-3393868

  传真:0756-3393801

  邮箱:zqb@injoinic.com

  联系人:吴任超、陈文琪

  2、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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