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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6-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及线上同步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4月24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部分董事以腾讯会议方式入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相关主体签署<表决权放弃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表决权放弃协议之补充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6-037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表决权放弃协议之补充协议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系前期《表决权放弃协议》之续签:近日,中能建(北京)智慧算力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国电力顾问集团北京智慧算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智算”)与谢晓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本次系2024年10月14日《表决权放弃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内容请见公告号2024-102)之续签,约定在中能智算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之后,谢晓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可撤销地、无条件地承诺在弃权期限内放弃对所持有公司90,515,241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

  ● 明确了关键时间节点:本补充协议进一步说明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以下简称“本次项目”)后续推进的关键时间节点。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国资委审批结果,未召开审议本次项目的股东会,尚不具备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的前提条件,具体时间节点详见本公告正文。

  ● 本次项目存在不确定性:补充协议的签署不代表本次项目最终能够完成,期间仍需获得国资审批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股东会等机构的批准,存在较高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中能智算与谢晓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公司(以下统称“各签署方”)签署了补充协议,约定在中能智算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之后,谢晓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可撤销地、无条件地承诺在弃权期限内放弃对所持有公司90,515,241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同时对本次项目后续推进的关键时间节点做出了进一步约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 补充协议之主要条款

  (1)经中能智算与上市公司研判,各签署方一致确认继续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

  (2)若2026年10月13日之前本次项目未能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或未获得国资委审批通过,则各签署方将磋商是否就原协议及本补充协议进一步签署第二份补充协议。在磋商期间,任一签署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原协议、本补充协议及本次项目。

  (3)若2026年10月13日之前本次项目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及国资委审批通过,但在2026年12月31日之前本次项目未经证券监管机构审批完成,则各签署方将磋商是否就原协议及本补充协议进一步签署第二份补充协议。在磋商期间,任一签署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原协议、本补充协议及本次项目。

  (4)若各签署方未在2027年1月13日之前就是否进一步签署第二份补充协议达成一致,则原协议及本补充协议自动失效,本次项目自动终止。

  (5)其他原协议条款保持不变。

  (6)本补充协议是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约定与原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尽事宜,仍按原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补充协议的签署系鉴于各方于2024年10月14日签署的原协议中约定:“如自《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签署之日起超过18个月相关审批/审核结果仍未形成,则中能智算与公司须开展实质性的研判。”,现经各方研判后,一致确认继续推进本次项目。该事项的推进不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项目存在不确定性:补充协议的签署不代表本次项目最终能够完成,期间仍需获得国资审批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股东会等机构的批准,存在较高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表决权放弃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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