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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1239                证券简称:永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85.92%,主要原因系隧道掘进及工程机械设备结构件业务收入阶段性回落以及市场竞争压力加剧,致使综合毛利短期承压。同时风电领域景气度持续上行,市场需求稳步提升,为公司相关业务拓展奠定基础。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76.83%,主要原因系公司持续强化应收账款及往来款项管控,加大回款催收力度,使得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较上年同期有所改善。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沈培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喜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龚一帆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沈培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喜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龚一帆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39          证券简称:永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7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江苏羽沐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孙公司”“羽沐精工”)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羽沐精工一般账户进行置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54号)核准,公司2023年12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0,000股,发行价为12.0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3,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6,805,438.4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6,194,561.53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2月6日出具天职业字[2023]51912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孙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不含已实施完成或终止的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三、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主要操作流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涉部分款项(如在建工程款、设备采购款以及其他相关所需资金等),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根据募投项目相关设备等采购及基础建设实施进度,由采购部门及负责项目建设有关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征求财务部的意见,确认可以采取票据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二)先期已签订募投项目的相关设备等采购及基础建设合同的, 根据合同规定确认采用票据方式支付。

  (三)办理票据支付业务时,由采购部门及负责项目建设有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票据支付,并建立使用票据支付募投项目的台账。

  (四)财务部按月编制当月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汇总表,并定期抄送保荐代表人。定期统计未置换的以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后,将票据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在票据到期后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并通知保荐代表人。

  (五)公司相关部门在使用票据支付募集资金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六)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调查与查询。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孙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可选择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支付方式,合理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及控股孙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期间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二) 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孙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控股孙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期间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控股孙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具体操作流程来保证交易真实、有效,确保银行票据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该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及控股孙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六、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39         证券简称:永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0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修订制度履行的审批程序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1日、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本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修订制度的原因

  为贯彻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透明、有效的薪酬管理体系,激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长期价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三、 本次修订公司相关制度列表

  

  四、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39                  证券简称:永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8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4日14:4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湘潭九华工业园伏林路1号永达股份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4、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持股5%的股东,不包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2)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2)、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日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2日9:30-17:30。

  3、登记地点:湘潭九华工业园伏林路1号永达股份公司三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39”,投票简称为“永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4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4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3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1239                  证券简称:永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9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54号)核准,公司2023年12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2.0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3,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6,805,438.4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6,194,561.53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2月6日出具天职业字[2023]51912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三、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于近期办理了中国农业银行湘潭九华支行与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九华支行的销户手续,并将该事项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销户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再使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与之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 备查文件

  《银行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39          证券简称:永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6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董事长沈培良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出具《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在董事会的指导下,认真学习和执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规定要求,深化审计监督,强化问题整改,优化内控体系,较好地完成了内部审计工作。现就2026年第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和第二季度工作计划编制了《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慎考虑,董事会认为: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及控股孙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期间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保荐机构就本议案所涉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五)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经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拟定于2026年5月14日下午2点40分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方式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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