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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6-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4:45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自贸西街151号招商局前海经贸中心一期A座20层R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年度股东会提案编码

  

  (二)提案内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文件。

  (三)特别事项说明

  1、提案4.00、8.00、9.0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2、提案13.01、13.02非独立董事选举将以候选人顺序按照累计投票方式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3333号塘朗城广场(西区)A座第25层-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5月15日16:00前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发送到公司电子邮箱。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日增、闫晓星

  联系电话:0755-82538660

  电子邮箱:zdgdb@cecport.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3333号塘朗城广场(西区)A座第25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其他

  本次股东会期间,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单位(个人)出席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名称(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6年    月    日

  注:1、对于提案1.00-12.00,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栏中打“√”为准;同一提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提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2、对于提案13.01、13.0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可以对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投票总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4、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5、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附件二: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6年5月15日16:00之前采用送达、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公司电子邮箱,不接受电话登记。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1287, 投票简称:中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下午15:00。

  2、股东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经过股东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6-033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

  部分资金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亿安仓”)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情况进行了披露。近日通过查询银行账户获悉,账户内有新增部分资金被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银行账户及资金被冻结的情况

  

  二、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原因

  经了解,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新增冻结资金10,309,093.51元,被冻结的原因均系委托合同纠纷,相关案件原告要求法院采取诉中保全措施冻结银行账户。

  三、对公司的影响、应对措施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广东亿安仓银行账户被冻结资金金额合计为32,309,111.44元(以2026年4月27日美元/人民币中间价6.8579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60%,被冻结资金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较小。上述冻结仅涉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及资金,其他未被冻结账户及资金仍可正常使用,且账户现金流充足,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关于上述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事项,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积极与相关各方进行沟通,争取尽快妥善解决上述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事宜。

  公司将持续关注以上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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