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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合同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6年第一季度工程承包业务经营合同情况公告如下:

  一、工程承包合同总体情况

  

  注:表中“在执行未完工项目合同金额”为截至2026年第一季度末公司累计已签约但尚未完工合同总额中未完工部分的金额。

  二、重大项目情况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无新签重大项目。截至2026年第一季度末公司在执行的重大项目情况具体如下:

  

  上述相关数据为初步统计的阶段性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参考。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8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刘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国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宗雅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拟出售股票资产

  2025年5月1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择机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同意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证券市场情况择机出售公司所持盛达资源的全部股票,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售时机、交易方式、交易数量、交易价格、签署相关协议等,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截至2026年1月23日,公司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所持盛达资源股票8,438,45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出售股票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截至董事会审议批准本报告日,公司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所持盛达资源股票9,538,450股,公司持有盛达资源股票6,387,646股。

  2.中色新加坡收购Raura公司股权涉及矿业权投资

  2025年12月1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Raura公司股权涉及矿业权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色新加坡与Breca Minería S.A.C.(以下简称“Breca公司”或“交易对方”)签署《股权买卖协议》,中色新加坡以10,592.4416万美元收购Breca公司及其关联人持有的Raura公司普通股及投资股合计约99.9004%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Raura公司股权涉及矿业权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已经完成交割,Raura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Raura公司股权涉及矿业权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3.青海中色竞拍青海省都兰县哈日扎地区多金属矿勘探探矿权

  2026年2月13日,青海国投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投矿业”)通过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青海省都兰县哈日扎地区多金属矿勘探探矿权(以下简称“青海哈日扎探矿权”)。2026年3月2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中色以21,443.86万元人民币竞拍取得青海哈日扎探矿权,2026年3月23日,青海中色收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交易结果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竞拍取得探矿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2026年3月26日,青海中色与国投矿业签订了《青海省都兰县哈日扎地区多金属矿勘探探矿权项目交易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竞拍取得探矿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国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宗雅鑫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国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宗雅鑫

  2、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国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宗雅鑫

  3、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国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宗雅鑫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R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9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86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58.5755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3%。

  2.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尚需在相关部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在手续办理完成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议案事项已获得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5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2023年3月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3〕64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三)2023年3月1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8日期间,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等方式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截至2023年3月8日公示期满,公司收到反映本次拟激励的一名对象的相关问题,公司监事会就异议所涉及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且与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经综合考虑,被反映人最终未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2023年3月1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全权办理与实施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全部事项,包括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53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5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为214人,实际申请办理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64.545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3年5月16日。

  (六)202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60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21日期间,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等方式公示了预留激励对象名单。截至2023年9月21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年9月23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3年10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人数为2人,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52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3年10月13日。

  (七)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65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1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对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07,710股予以回购注销。2024年5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成。

  (八)2024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1月1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对1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69,294股予以回购注销。2025年5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成。

  (九)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9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85.4366万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25年5月23日。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对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19,540股予以回购注销。2025年8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成。

  (十)2025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7,158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25年10月16日。2025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对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2,600股予以回购注销。2025年12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成。

  (十一)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条件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86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58.5755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3%。具体如下:

  (一)第二个限售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33%。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之日即上市日为2023年5月16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于2026年5月16日起进入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二)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86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58.575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3%。具体情况如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及首次授予的186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锁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53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3年3月27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17名激励对象授予2,383.43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57元/股。

  鉴于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后,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8.892万股。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实际申请办理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64.545万股,涉及激励对象214人。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及公示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情况一致。

  四、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86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58.575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3%。具体情况如下:

  

  注:1. 因需回购注销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未纳入上表统计范围内;

  2. 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3. 上表如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激励计划》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86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58.5755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3%,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1.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2.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自2026年5月16日进入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成就,公司实施本次解除限售以及本次解除限售的人数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决议;

  2.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2次会议审查意见;

  3.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上市公司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

  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了方便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8日参加控股股东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上市公司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集体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 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17:30。

  2. 召开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视频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举行。

  投资者可登录“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3. 本公司出席人员:董事、总经理谭耀宇先生;独立董事孙浩先生;财务总监朱国胜先生;董事会秘书朱国祥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出席人员可能调整。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公司就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7日下午17:00前将所关注的问题发送至公司投资者邮箱:investor@nfc-china.com。公司将于业绩说明会期间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4427227

  电子邮箱:investor@nfc-china.com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5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的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6层61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 报告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 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5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财务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上述议案6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上述议案7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开展2026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4. 上述议案5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5. 上述议案6应以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6.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26年05月19日(上午9:00-下午16:00)到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一层办理登记手续。

  2. 股东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为准)。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 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

  邮    编:100029

  联 系 人:张莎

  电子邮箱:zhangsha@nfc-china.com

  联系电话:010-84427052

  传    真:010-84427052

  4.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决议;

  2. 第十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决议;

  3. 第十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58”,投票简称为“中色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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