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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6年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与2026年 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6-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青岛市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6年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6年5月8日(周五)15:0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以在线交流形式就公司2025年度与2026年一季度业绩情况以及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6-027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3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0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重庆路303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3)上述议案1.00和议案2.00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议案1.00应选非独立董事3名;议案2.00应选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以2026年5月12日17:00时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2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重庆路303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妮娜

  电话:0532-88306381

  传真:0532-83303777

  电子邮箱:choho@chohogroup.com

  5、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3033”,投票简称为“征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 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3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6-019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征和工业”)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金玉谟先生、牟家海先生、金雪芝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贞洁女士、陈卫东先生、王文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王贞洁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并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职工代表董事换届选举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会议选举陈立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陈立鹏先生将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其简历详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任董事就任前,公司现任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

  简历

  1、金玉谟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科学企业家班(十期)结业。现任中国机械通用零部件工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机械通用零部件工业协会链传动分会会长、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1987年创办平度市前麻兰五金厂任厂长;1991年至1995年任平度市纺织配件厂厂长;1995年创办青岛魁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历任董事长、执行董事;1999年创办征和有限,担任征和有限经理。2013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玉谟先生通过青岛魁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金硕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1,772,723股,占总股本的51.10%,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金玉谟先生与公司现任董事金雪芝女士为夫妻关系。除前述关系外,金玉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金玉谟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金玉谟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牟家海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大专学历,助理会计师。现任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2001年加入征和工业,历任财务部兼采购部部长、农业机械链系统事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曾任中国轻骑集团青岛鸿达厂财务科副科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牟家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5,000股,通过青岛金硕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24,452股,占总股本的1.32%;牟家海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牟家海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牟家海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金雪芝女士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7年出生,高中学历,中共党员。1995年至1999年任职于青岛魁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999年加入征和有限,历任物流处处长、市场部部长、财务部部长;2014年11月至2023年7月担任公司副总裁。2023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雪芝女士通过青岛魁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金果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751,827股,占总股本的8.26%,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金雪芝女士与公司现任董事金玉谟先生为夫妻关系。除前述关系外,金雪芝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金玉谟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金雪芝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陈立鹏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青岛征和链传动有限公司董事。2004年加入征和工业,历任生产主管、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曾任青岛魁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车间主任、生产主管,烟台海德集团立海钢铁有限公司车间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立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20,000股,通过青岛金硕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56,041股,占总股本的2.05%;陈立鹏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立鹏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陈立鹏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王贞洁女士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3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博士生导师、教授。现任山东省管理学会财务与会计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山东省企业管理研究会理事、青岛市商贸会计学会理事等职务,入选2022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学术班)。2023年6月至今任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9月至今任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贞洁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贞洁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王贞洁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陈卫东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现任上海交通大学自动化与感知学院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医疗机器人研究院常务副院长。1993年3月至1996年9月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机器人研究所获工学博士学位,1996年10月进入上海交通大学自动控制博士后流动站,1998年10月起留校任教,历任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工程学院自动化系副系主任、系主任,2003年8月至2004年2月在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电气工程系做访问副教授,2012年7月至9月在瑞士苏黎世大学信息科学系人工智能实验室做访问教授。2004年当选上海市曙光学者,2007年当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卫东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卫东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陈卫东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7、 王文冠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浙江大学百人计划研究员。2018年8月至2019年3月担任阿联酋起源人工智能研究院(IIAI)研究员;2019年4月至2019年12月担任阿联酋起源人工智能研究院(IIAI)资深研究员;2020年1月至2022年5月担任瑞士苏黎世联邦理工大学(ETH Zurich)博士后研究员;2022年5月至2023年3月担任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UTS)讲师/助理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文冠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文冠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王文冠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 003033        证券简称: 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6-025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王文冠作为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 本人已经通过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 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 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 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六、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一、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十六、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R不适用

  十七、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十八、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二十一、 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二十二、 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 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 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王文冠

  2026 年 4 月 28日

  

  证券代码: 003033        证券简称: 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6-023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王贞洁作为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 本人已经通过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 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 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 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六、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一、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十六、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十八、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二十一、 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二十二、 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 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 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王贞洁

  2026 年 04 月 28 日

  

  证券代码: 003033        证券简称: 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6-024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陈卫东作为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 本人已经通过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 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 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 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六、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一、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十六、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R不适用

  十七、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十八、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二十一、 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二十二、 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 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 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陈卫东

  2026 年 04 月 28 日

  

  证券代码: 003033        证券简称: 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6-022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文冠为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 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 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04 月 28 日

  

  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6-026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在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重庆路303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金玉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18)。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取得候选人的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金玉谟先生、牟家海先生、金雪芝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01 提名金玉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2.02 提名牟家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2.03 提名金雪芝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分别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一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第四届董事会同意提名王贞洁女士、陈卫东先生、王文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王贞洁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时间未超过六年,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分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3.01 提名王贞洁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3.02 提名陈卫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3.03提名王文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分别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一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7)。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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