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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剂担保额度暨担保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0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新设立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07,000万元,担保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及担保金额范围内可分别调剂使用,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以下同等类别的被担保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内部额度调剂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二、 调剂担保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在不改变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前提下,在母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中,将公司全资子公司都匀市侨盈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匀侨盈”)未使用的担保额度1,000万元调剂给公司全资子公司莱州侨盈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州侨盈”)。调剂后,都匀侨盈未使用的担保额度由1,500万元调减为500万元,莱州侨盈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1,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额度调剂后,公司累计获批且有效的对莱州侨盈的担保额度为1,000万元,因都匀侨盈与莱州侨盈均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因此可在担保额度内互相调剂。担保额度调剂及提供担保事项属于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事项,已获公司内部审批同意,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 担保进展情况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莱州侨盈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累计获批且有效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107,000万元,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38,497.43万元,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68,502.57万元。

  莱州侨盈因经营发展需要,拟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拟向恒丰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不超过1,0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同时,公司与恒丰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莱州侨盈的实际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0元;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39,497.43万元,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67,502.57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四、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

  2.营业场所:莱州市莱州北路538号

  3.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国有控股)

  4.负责人:吴历涌

  5.成立日期:1992年6月18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3869859903J

  7.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其总行在银监部门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关联关系:恒丰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9.经查询,恒丰银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莱州侨盈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300万元

  3.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程郭镇西坊北村村委北1600米(113/5/1)1幢1号房

  4.法定代表人:柳林

  5.成立日期:2025年12月18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3MAK50D9L2C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城市绿化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城市公园管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停车场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理;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打捞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莱州侨盈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莱州侨盈于2025年12月18日新成立,暂未有其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莱州侨盈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履约能力良好。

  六、 合同的主要内容

  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1)贷款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

  (2)借款人:莱州侨盈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3)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4)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保证合同》

  (1)保证人: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莱州侨盈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3)债权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

  (4)担保的主债权: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全部债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还包括主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形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以及根据主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7)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实现债权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律师费、翻译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鉴定费、外国法查明费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以及主债务人应负担的其他各项成本及费用等)。

  七、 本次担保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莱州侨盈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子公司的银行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八、 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43,114.74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8.76%,其中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的实际担保总余额4,543.3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87%,是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余全部为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或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的担保。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其他第三方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九、备查文件

  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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