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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6-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在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澎湖路33号北新大厦22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7人,1名董事授权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非独立董事朱长江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授权委托非独立董事王霞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实际享有表决权董事共8人。参会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由董事长张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26)。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7)。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6-26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R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R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R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张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智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振富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张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智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振富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6-27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4月27日,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路桥”或“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第七届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杜恩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任职生效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职工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

  杜恩华先生简历

  杜恩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84年12月,本科学历,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公路、市政、民航机场)、公路甲级造价师、一级注册造价师(交通运输工程)。北新路桥长沙分公司经营科科长,北新路桥南方事业部经营管理部副经理兼经营稽核部经理,北新路桥集团经营管理部副经理,北新路桥集团经营管理部经理兼招标办公室经理,北新路桥集团副总经济师兼市场经营管理部经理,第六师乌鲁木齐-五家渠-新湖公路升级改建项目指挥部指挥长。现任公司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兼)。

  本次提名已事先征求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杜恩华先生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从业经验及任职条件,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6-28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定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23)。现将该次会议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的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增加临时提案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团建工集团”)递交的书面函件,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后,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表决。

  (一)提案内容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杜恩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7)。

  (二)董事会对提案审查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公司董事会审核,截至2026年4月27日兵团建工集团持有公司股份607,431,670股,持股比例36.84%。其提案资格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该提案具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同意将其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表决。

  二、股东会补充通知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该次股东会的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本次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上午11: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6年4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路33号北新大厦22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除审议上述提案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会上就2025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中:第1至8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3、4、5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议案5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在股东会上对上述关联议案回避表决;议案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第三十三条“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或者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公司控股股东持股30%以上,故采用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凡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均有权参加。

  2、登记时间:2026年4月28日11:00至18:00。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路33号北新大厦22层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日十天前提交;

  3、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会议联系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路33号北新大厦22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00

  电话:0991-6557799     传真:0991-6557790

  联系人:顾建民先生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07”,投票简称为“北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注:请在对应的表决项下打“√”表示

  (1)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2)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人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持股性质:□国有法人股,□社会法人股,□境外法人股,□自然人股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上股东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委托人为单位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6-25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7日收到《关于北新路桥集团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选举职工董事的函》,经与会职工代表投票表决,选举王霞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霞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截至本公告日,王霞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王霞女士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本次选举完成后,变更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构成人员不变。

  本次选举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

  王霞女士简历

  王霞女士,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4年11月,研究生学历(2019.07),高级政工师。

  历任兵团六师奇台医院院办、宣教科干事,建工师社保中心稽核部部长,建工师社保中心第十社保管理站站长兼新疆建咨集团有限公司综合部副主任、主任,新疆建咨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新疆建咨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兼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兵团青联委员,新疆建咨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兵团青年委员,新疆建咨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第十一师(建工师)纪委委员。

  荣获建工师劳动保障系统“先进个人”、建工师“优秀团干部”、建工师“优秀工会工作者”、建工师“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建工师“优秀工会工作者”、建工师“劳动保障工作先进个人”、建工师党委组织部、人事局建工师“组织人事信息系统建设及年报统计工作先进个人”、建工师民政局“建工师民政工作先进个人”、建工师工会、妇联“先进女职工工作者”、兵团建工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师劳动保障系统先进个人”、兵团建工师工会妇联“先进女职工工作者”、建工师工会“工会帮扶工作先进个人”、十一师“优秀党务工作者”、师妇联“2023年度十一师最美女性”“兵团经济普查先进个人”、2025年度兵团“职业健康达人”等荣誉。

  现任兵团青联委员,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妇联主席。

  王霞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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