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6-034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公司管理层充分讨论,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应资产减值准备。
(二)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2025年度,公司对各项资产合计计提减值准备29,384.97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2)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3)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三)长期资产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29,384.97万元,将减少2025年度税前利润29,384.97万元。本次计提已经审计确认。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67公告编号:2026-036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拟向子公司提供授权担保额度为1,294,230.57万元。其中,拟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565,730.57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93%,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728,5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40%。上述融资担保合同尚未签订,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公司将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具体相关事宜。
1、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单位:万元
在上述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以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上述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下属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公司与下属公司之间、下属公司之间因业务需要向相关方视情况提供的反担保,在此额度范围内,不需要单独进行审批。
2、担保额度期限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上述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
3、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本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4月2日
注册资本:10,920.545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人民西路1818号
法定代表人:卢志槔
经营范围: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销售;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情况:公司为持股69.17%的控股子公司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时,被担保人已提供反担保协议;被担保人的其他股东已提供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协议。
经营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9,842.40万元,总负债80,343.0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72,645.61万元),净资产39,499.32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59,435.14万元,利润总额2,072.65万元,净利润1,841.15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4,176.77万元,总负债75,324.0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53,277.84万元),净资产38,852.75万元。2026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8,143.19万元,利润总额-646.57万元,净利润-646.57万元。(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不存在违规担保、抵押及重大诉讼的事项,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信用等级状况:AA
2、被担保人名称:广东盈峰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9月10日
注册资本:10,572.64850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江村村慧商路8号(住所申报)
法定代表人:黄辉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境保护监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技术研发;智能水务系统开发;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情况: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盈峰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时,被担保人已提供反担保协议;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小股东,无需提供小股东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
经营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2,987.11万元,总负债为98,766.3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98,766.37万元),净资产-15,779.26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1,278.99万元,利润总额-7,350.92万元,净利润-7,967.57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0,137.34万元,总负债96,937.3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96,937.31万元),净资产-16,799.97万元。2026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147.63万元,利润总额-1,020.64万元,净利润-1,020.71万元。(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不存在违规担保、抵押及重大诉讼的事项,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信用等级状况:BBB
3、被担保人名称:广东盈峰智能环卫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5日
注册资本:14,574.83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江村村慧商路8号之一(住所申报)
法定代表人:邱涛
经营范围: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租赁;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情况: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盈峰智能环卫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时,被担保人已提供反担保协议;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小股东,无需提供小股东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
经营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1,295.03万元,总负债为85,912.4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49,388.89万元),净资产-4,671.43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7,910.52万元,利润总额-4,514.98万元,净利润-4,514.98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6,799.35万元,总负债81,970.6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43,472.85万元),净资产-5,171.32万元。2026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772.96万元,利润总额-870.77万元,净利润-870.77万元。(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不存在违规担保、抵押及重大诉讼的事项,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信用等级状况:BB
4、被担保人:长沙盈峰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1月6日
注册资本:12,5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林语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谢波
经营范围: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电车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情况: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长沙盈峰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时,被担保人已提供反担保协议;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小股东,无需提供小股东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
经营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622.15万元,总负债为3,037.6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3,037.64万元),净资产1,584.52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9,085.58万元,利润总额-1,187.33万元,净利润-1,187.33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033.06万元,总负债5,864.9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5,864.93万元),净资产1,168.13万元。2026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491.52万元,利润总额-416.39万元,净利润-416.39万元。(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不存在违规担保、抵押及重大诉讼的事项,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信用等级状况:BB
5、被担保人名称:盈峰中联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3月8日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林语路288号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邹淑峰
经营范围: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保咨询服务;城市绿化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市政设施管理;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情况: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盈峰中联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时,被担保人已提供反担保协议;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小股东,无需提供小股东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
经营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502.09万元,总负债为7,001.0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7,001.09万元),净资产1,501.00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421.94万元,利润总额-196.08万元,净利润-192.62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9,480.07万元,总负债8,156.2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8,156.28万元),净资产1,323.79万元。2026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384.72万元,利润总额-177.21万元,净利润-177.21万元。(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不存在违规担保、抵押及重大诉讼的事项,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信用等级状况:BBB
6、被担保人名称:浙江优力仕电驱动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07月22日
注册资本:31,187.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高新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吴成
经营范围:永磁电机、新能源电机及其配套设备、防爆电机、工业自动化电机、减速机、风冷设备、水处理环保设备、机电一体化控制系统设备、机械设备、电气化成套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进出口业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情况:公司为持股70.00%的控股子公司浙江优力仕电驱动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时,被担保人已提供反担保协议;被担保人的其他股东已提供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协议。
经营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2,970.28万元,总负债为11,445.4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1,445.46万元),净资产11,524.83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8,441.12万元,利润总额-3,109.24万元,净利润-3,109.24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2,142.64万元,总负债10,682.4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0,682.40万元),净资产11,460.24万元。2026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058.64万元,利润总额-221.16万元,净利润-221.16万元。(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不存在违规担保、抵押及重大诉讼的事项,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信用等级状况:AA
7、被担保人:纳都勒装备有限公司(Ladurner Equipment S.R.L.)
成立日期:2020年01月16日
注册资本:1.25万欧元
注册地址:拉维斯(特伦托省) 朱塞佩?迪?维托里奥大街 70/72 号
法定代表人:张保山
经营范围:从事垃圾收集与运输、环境卫生相关车辆及设备的工程设计、制造、维护、改造、装配、组装、维修、置换及销售;从事工业车辆、民防专用车辆的车身改装与专用设备装配;销售电动汽车、内燃机驱动车辆及配套辅助设备;从事垃圾收集与运输业务;出租垃圾收集、运输及环境卫生相关车辆与设备。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情况: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纳都勒装备有限公司(Ladurner Equipment S.R.L.)提供担保时,被担保人已提供反担保协议;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小股东,无需提供小股东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
经营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377.17万元,总负债为2,633.6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489.32万元),净资产1,743.54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91.19万元,利润总额-382.99万元,净利润-395.44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097.19万元,总负债2,603.3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527.14万元),净资产1,493.84万元。2026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1.26万元,利润总额-378.74万元,净利润-378.50万元。(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不存在违规担保、抵押及重大诉讼的事项,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信用等级状况:BB
8、被担保人:广东盈峰智能清洁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8月12日
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江村村慧商路8号之十五
法定代表人:黄辉勤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情况: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盈峰智能清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时,被担保人已提供反担保协议;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小股东,无需提供小股东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
经营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48,116.54万元,总负债为248,835.1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89,141.06万元),净资产-718.55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2,590.97万元,利润总额-422.23万元,净利润-376.70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38,891.58万元,总负债538,647.6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03,128.28万元),净资产243.98万元。2026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8,166.20万元,利润总额1,283.38万元,净利润962.54万元。(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不存在违规担保、抵押及重大诉讼的事项,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信用等级状况:BB
9、被担保人:深圳盈峰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6年4月7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3号世茂金融中心二期2907A
法定代表人:金陶陶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节能管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通信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情况: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盈峰智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时,被担保人已提供反担保协议;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小股东,无需提供小股东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
经营状况:该公司为新成立公司,尚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暂无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不存在违规担保、抵押及重大诉讼的事项,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信用等级状况:无
10、被担保人:湘潭盈联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3月3日
注册资本:3,713.3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河东大道37号办公楼五楼
法定代表人:熊亚峰
经营范围: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水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白蚁防治服务;病媒生物防制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情况:公司为持股66.00%的控股子公司湘潭盈联环境产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时,被担保人已提供反担保协议;被担保人的股东湘潭市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政府方出资代表,该股东无法提供同比例担保和反担保。公司对上述被担保人的经营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较小,控股子公司的政府方出资代表股东未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经营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8,311.57万元,总负债为12,122.9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8,932.98万元),净资产6,188.58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8,628.60万元,利润总额-945.32万元,净利润-1,021.33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9,380.12万元,总负债12,992.8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9,532.81万元),净资产6,387.32万元。2026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606.82万元,利润总额227.12万元,净利润198.73万元。(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不存在违规担保、抵押及重大诉讼的事项,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信用等级状况:BB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公司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相关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以反担保的身份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2026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1,294,230.57万元(不含为客户提供的5.00亿元买方信贷担保额度,对资产池使用单位提供的11亿元担保额度及以往年度经授权正在履约的中长期项目担保额度为219,970.00万元),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能力,2026年的计划融资均为正常生产经营融资所需,有利于上述公司长效、有序地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及各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均良好,公司为各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3、本次担保均以连带责任担保,被担保人均以反担保的身份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2026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股东会授权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94,230.57万元,为外部客户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为开展资产池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人民币110,000.00万元,另经授权正在履约的中长期项目担保额度为219,970.00万元,总计1,674,200.5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7.4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47.2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749,803.4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6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5,607.1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3%。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
六、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反担保协议、同比例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67公告编号:2026-037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分别于2025年10月28日、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分别于2025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授权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576,95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在有效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2月13日、2025年12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为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事项已实施并签署了相关担保协议,本次签署担保协议的授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60,000.00万元。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及时监控被担保方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
1、具体授信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4月2日
注册资本:10,920.545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人民西路1818号
法定代表人:卢志槔
经营范围: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销售;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经营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9,842.40万元,总负债80,343.0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72,645.61万元),净资产39,499.32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59,435.14万元,利润总额2,072.65万元,净利润1,841.15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4,176.77万元,总负债75,324.0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53,277.84万元),净资产38,852.75万元。2026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8,143.19万元,利润总额-646.57万元,净利润-646.57万元。(未经审计)。
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情况:公司为持股69.17%的控股子公司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时,被担保人已提供反担保协议;被担保人的其他股东已提供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协议。
2、被担保人名称:浙江优力仕电驱动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7月22日
注册资本:31,187.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高新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吴成
经营范围:永磁电机、新能源电机及其配套设备、防爆电机、工业自动化电机、减速机、风冷设备、水处理环保设备、机电一体化控制系统设备、机械设备、电气化成套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进出口业务。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经营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2,970.28万元,总负债为11,445.4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1,445.46万元),净资产11,524.83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8,441.12万元,利润总额-3,109.24万元,净利润-3,109.24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2,142.64万元,总负债10,682.4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0,682.40万元),净资产11,460.24万元。2026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058.64万元,利润总额-221.16万元,净利润-221.16万元。(未经审计)。
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情况:公司为持股70.00%的控股子公司浙江优力仕电驱动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时,被担保人已提供反担保协议;被担保人的其他股东已提供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协议。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合同
1、为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的担保主要内容:
(1)债务人: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
(3)保证人: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最高担保额度:26,000.00万元(大写:贰亿陆仟万元整)
(6)保证范围: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7)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2、为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的担保主要内容:
(1)债务人: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3)保证人: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最高担保额度:10,000.00万元(大写:壹亿元整)
(6)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7)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
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为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的担保主要内容:
(1)债务人: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
(3)保证人: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最高担保额度:11,000.00万元(大写:壹亿壹仟万元整)
(6)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7)保证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4、为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支行的担保主要内容:
(1)债务人: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支行
(3)保证人: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最高担保额度:10,000.00万元(大写:壹亿元整)
(6)保证范围: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为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叁年。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02,995.76万元(含本次计划置换已到期浦发银行原担保额度9,995.76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59,995.76万元。控股子公司已提供相应额度反担保协议,其余股东已提供同比例担保和反担保,担保风险较小,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浙江优力仕电驱动科技有限公司担保合同
为浙江优力仕电驱动科技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的担保主要内容:
(1)债务人:浙江优力仕电驱动科技有限公司
(2)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3)保证人: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最高担保额度:3,000.00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
(6)保证范围: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7)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浙江优力仕电驱动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000.0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浙江优力仕电驱动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6,000.00万元。控股子公司已提供相应额度反担保协议,其余股东已提供同比例担保和反担保,担保风险较小,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5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股东会授权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32,722.50万元(含当年授权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76,950.00万元,以往年度授权且尚未履约完毕的中长期项目担保额度255,772.50万元、为外部客户提供的担保额度(买方信贷业务)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为开展资产池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人民币35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合计的71.75%。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749,803.4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64%;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协议金额为634,196.32万元(不含资产池业务产生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91%。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的情形。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6-038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促进业务的开展,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客户的付款问题,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买方信贷业务,即对部分信誉良好的客户采用买方信贷模式购买产品或偿还未到期的买方信贷余额(买方信贷模式指客户通过银行贷款或融资租赁方式购买产品,卖方为买方的融资提供担保的销售模式)。上年度实际向买方提供担保总额为9,201.59万元人民币。根据业务开展情况,本年度公司预计向买方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5.00亿元人民币的买方信贷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保有效期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
在股东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审批签订相关担保函,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超出上述额度和情形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另行审议做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本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以买方信贷方式向公司或子公司购买产品且信誉良好的客户。买方信贷被担保人情况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
拟实施买方信贷的客户,为信誉良好且具备金融机构贷款条件的客户。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为符合条件的客户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5.00亿元的买方信贷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保有效期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
买方信贷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买方信贷业务实际发生时,公司、金融机构、客户将签署三方合作协议或保证合同、差额补足协议。
四、该事项的影响、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买方信贷担保业务有助于公司开拓市场、开发客户,提高目标客户的合同履约能力,提高货款的回收效率,但同时也存在客户还款和逾期担保的风险。为加强对买方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公司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在决定为某客户的销售贷款提供担保前,将依据筛选标准谨慎选择客户对象,在公司内部进行严格评审。
2、在买方信贷业务放款后,项目管理人、财务部将共同负责贷后的跟踪与监控工作,持续关注被担保客户的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台账。
3、公司将根据客户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客户提供反担保措施。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买方信贷作为公司的一个存续业务模式,有利于公司拓展市场、开发客户,公司仅对信誉良好且具备金融机构贷款条件的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可有效防控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买方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5.00亿元人民币的买方信贷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保有效期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在上述期间内且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负责签订相关担保函。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2026年度经股东会授权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94,230.57万元,为外部客户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为开展资产池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人民币110,000.00万元,另经授权正在履约的中长期项目担保额度为219,970.00万元,总计1,674,200.5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7.4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47.2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749,803.4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6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5,607.1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3%。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
七、报备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67公告编号:2026-039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与金融机构或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融资总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保理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业务概述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为进一步推动业务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继续与金融机构或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余额为252.66万元,上年度实际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金额为0.00元。根据业务开展情况,本年度继续授权开展总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保理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总计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
2、保理方式
公司将应收账款转让给金融机构或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上述机构基于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向公司提供与应收账款期限匹配的金融服务。
3、合作机构
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为金融机构或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具体合作机构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考虑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因素审慎选择。
4、保理融资金额
保理融资总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额度总计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5、保理费率
保理融资利息和费用按照同业拆借利率适当浮动,具体费率由双方根据市场费率水平及实际业务情况协商确定。
二、保理业务标的情况
交易标的为公司(含子公司)依照基础商务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后,应收取而尚未收取的工程款项、销售设备或服务等应收账款,总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三、保理业务协议签订
本次额度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使用,新签订合同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或商业保理公司等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应收账款保理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权的额度。
在股东会批准上述保理融资事项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审批签订相关合同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超出上述额度和情形的业务,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另行审议做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四、开展保理业务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以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对公司日常性经营有积极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及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开展保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具体金额等;
2、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进行监督与检查。
六、报备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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