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7 证券简称:盈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6-044号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马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庆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巫姗姗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马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庆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巫姗姗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6-045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的规定,将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1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原华菁证券,以下简称华兴证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1,476.1896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每张发行价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147,618.96万元。其中,向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940.5386万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3.71%,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530.4730万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5.94%,由主承销商包销5.1780万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0.35%。本次募集资金已由主承销商华兴证券于2020年11月1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承销及保荐费1,523.81万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146,095.15万元。另减除上网发行费、募集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可转债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361.53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5,733.6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49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的差异系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25,675.58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兴证券于2020年12月1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5年3月3日,公司及子公司广东盈峰城市服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北滘支行、华兴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5年10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华兴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5年10月31日,公司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华兴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存在募集资金实施账户与自有资金混同的行为。子公司广东盈峰城市服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其用于募集资金实施的一般账户,除接收募集资金外,还存在接收其他资金的情况,未能完全实现仅接收募集资金专款的管理要求。针对这一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广东盈峰城市服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已停止使用该账户接收其他资金并于2025年2月28日将不属于募集资金的前期余额转出至一般户,同时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北滘支行、华兴证券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补充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至2025年末尚未达产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