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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回报双 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评估报告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6-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资委、证监会相关要求,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研究拟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本方案于2025年5月8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情况

  (一)夯实发展根基,增强抗周期、抗风险能力

  2025年,受行业周期性与结构性调整叠加影响,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相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环境与行业竞争压力,公司努力克服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挑战,切实加强安全环保、成本管控、市场拓展、经营管理、科技创新及党建引领等各领域重点工作,确保了生产经营稳定,抗周期、抗风险能力持续增强,报告期业绩变化情况符合行业发展状况。截至2025年末,货币资金(含结构性存款)22.69亿元(占流动资产总额77.29%),流动比率4.10,资产负债率17.76%。良好的资产质量和较强的偿债能力,充足的现金存量和较低的负债水平,为应对市场波动、穿越行业周期、实现破局突围创造了条件。

  (二)聚焦主责主业,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是优化运行实现效能突破。美丰科技公司、化肥分公司耗气、耗电指标均创历史新低,合成氨综合能耗均达Ⅰ级能效,处于行业标杆水平;复合肥一体化针状肥技术攻坚获突破,实现多配方稳定生产。二是严控质量夯实品牌根基。全年实现产品质量“二零”目标(即政府质量监督抽查通报事件为零,产品质量诉讼纠纷为零),产品等级品率全部达标;稳定性尿素生产技术获全国农化服务创新成果一等奖,美丰尿素获评“天府名品”,复合肥和高分子材料质量管理双双入选省级工业质量标杆。三是深化管控挖掘降本潜力。深入开展“挖内潜、降成本”和“我为降本提建议”活动,复合肥一体化通过原料替代、设备技术改造、吨袋尿素推广及资源循环回收利用等措施深化降本增效;化肥分公司实施零部件自行修复改造,实现废旧材料、旧设备再利用;双瑞公司开展修旧利废与设施二次利用;高分子公司通过配方优化、原料国产化替代、边角料循环利用及能耗精细化管控,实现降本减费。

  (三)注重投资者回报,引导价值回归

  公司高度重视和维护投资者利益,致力于为投资者实现长期稳定的回报。2025年4月22日,公司发布《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现金分红的比例为: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重大投资计划资金需求的情况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每年现金分红总额不少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且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少于同期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5%。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于2025年6月7日发布《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并于6月16日完成了分红派息工作,年度现金分红总额约9,500万元,加上2024年已实施的中期现金分红5,588万元,2024年度累计分派现金红利15,088万元。2025年5月9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拟继续实施股份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该方案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公司于6月18日进行了首次回购。11月1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回购期内,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0,003,231股,支付总金额为69,999,963.17元(不含交易费用)。11月6日,公司办理完成回购股份注销事宜,总股本由558,829,131股减少至548,825,900股。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预案经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后,于2025年10月11日发布《2025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10月20日,公司完成中期分红派息工作,分派现金红利约5,498万元。

  (四)强化信披和投关工作,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把信息披露关,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积极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接待电话咨询、举办业绩说明会、公司网站电子邮箱和留言板、与部分长期投资者建立沟通机制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交流,增进对公司的了解,提高运作透明度。报告期内,常态化举办年度业绩说明会,回复“互动易”平台问题507个、接待电话咨询400余次。交流过程中,严格遵守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和管理办法规定,秉承审慎客观原则,虚心听取意见建议,真实严谨回答提问,客观准确介绍公司经营情况,传递业务进展,不存在违规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或“蹭热点”“讲故事”等违规情形。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获深圳证券交易所“2024~2025年度信息披露考核”A级评价;年度ESG报告获“Wind-ESG”AA级评价(综合得分位列国内化工行业第二名)。

  (五)修订管理制度,规范公司治理

  公司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落实监管政策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发展实际,修订完善《公司章程》等多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市值管理体系,顺利完成审计委员会职权扩展与职责承接改革,规范运作水平持续强化,公司治理效能不断提升。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6月完成了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管理制度的修订工作,修订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披露的公司治理文件全文及修订对照表。为强化市值管理,进一步加强与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发布了《市值管理办法》。

  未来,公司将坚持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牵引,做强做优主业,努力促进公司经营质效持续提升。同时通过多种方式积极维护投资者权益,回馈广大投资者,推动公司发展质量与投资者回报水平同步提升。

  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实施进展的专项评估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行动方案进展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

  经董事会评估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要求,聚焦主业发展,持续推进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拓宽市场渠道,加强技术创新,优化经营管理;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不断提升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水平;优化信息披露质量,畅通投资者沟通渠道,增进互信,积极传递公司价值;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通过实施稳定、持续的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措施,切实维护股东权益,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公司将持续深化“质量回报双提升”各项举措,继续以稳健经营不断夯实公司健康发展基础,以高质量发展筑牢公司价值根基,以务实的回报举措回馈股东信任,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行稳致远,推进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6-20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2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

  2026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下午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8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10号,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已于2026年4月28日在《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12)及与之同期披露的其他相关公告中披露。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特别说明

  1.以上提案均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经参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后生效。

  2.根据相关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3.公司独立董事已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

  (二)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三)登记地点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10号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资本市场部(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时间

  2026年5月21日9:00~17:00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雪艳

  联系电话:0838-2304235

  传真:0838-2304228

  电子邮箱:402537370@qq.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10号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资本市场部(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618000

  (六)会议费用

  公司本次股东会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七)其他需说明事项

  1.办理现场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根据相关规定,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所需会议登记材料,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关于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如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等)详见本次通知的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31

  2.投票简称:美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2026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事项:

  表二: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填写说明:1.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除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外,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2.委托人应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投同意、反对、弃权作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3.若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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