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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 预告公告

  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公告编号:2026-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4:00-15: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2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xvj9igPALC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 说明会类型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6年4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4:00-15: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冯志峰先生,独立董事何彦峰先生,董事会秘书姜晓会女士,财务负责人徐昕华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4:00-15: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vj9igPALC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2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法事务部

  电话:0756-8683888

  邮箱:ir@comleader.com.cn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公告编号:2026-025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

  暨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4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2.36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如上述人员后续有相关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未授出部分股份注销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及《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最低限额,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上表“拟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均按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得出,具体回购的股份数量及其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时公司实际回购的情况为准。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52.36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假设本次最终回购的股份全部予以锁定,全部计入有限售条件股份,按照回购上限价格测算,预计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以实际实施情况为准。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87,638.5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72,709.42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3,000万元(含)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1.60%、1.74%。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规划等多方面因素,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回购期间,公司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暂无明确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人员后续有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已向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问询未来3个月、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如上述人员后续有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需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回购股份的转让,未使用部分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执行。届时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回购股份后的转让或注销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公司回购股份未来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高效、有序、顺利地完成本次回购股份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管理本次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5、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本次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 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未授出部分股份注销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专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账户号码:B886786637

  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二)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公告编号:2026-023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6年4月23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冯志峰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编制《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作废处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4.16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忠玉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以2,400万元至3,000万元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每股52.36元/股的价格回购部分公司股票,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管理本次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5、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本次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公告编号:2026-024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4.16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8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夏建波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8月6日至2022年8月1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8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42)。

  4、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2年8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46)。

  6、2022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6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由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作废处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4.16万股;

  综上所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4.16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

  本次作废处理完成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作废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冯志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昕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昕华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冯志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昕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昕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冯志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昕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昕华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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