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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关于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对于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的标准仓单,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的,企业可以在初始确认时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一致应用于符合选择条件的所有标准仓单。对于初始确认时已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标准仓单,企业在后续期间不得撤销该选择。

  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号)的要求,企业因执行上述标准仓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2、变更前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是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关于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5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并参考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 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 薪酬方案

  1、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标准为10万元/年,不参与公司内部与绩效挂钩的绩效考核,按年发放。

  2、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能力、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绩效、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等综合确定和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激励方案执行。

  具体薪酬金额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其绩效考核结果综合确定。

  四、 其他规定

  1、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 如涉及相关止付追索情况,公司应当遵循薪酬制度执行,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

  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发生岗位变动的,按其职务变动情况及实际任期计算薪酬或津贴并予以发放。

  4、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5、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与本方案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全体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6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莺妹女士,独立董事周岳江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江山先生,财务总监应阳峰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8日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7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股东会期间,将同时举行投资者现场接待日活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8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0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05月0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1号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0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8、1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表决通过,议案2、3、5、6、议案9-12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6年05月11日—13日(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1号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530室。

  4、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5、会议联系人:张江山、王英

  联系电话:0576-85588006  0576-85588960  传真:0576-85588006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0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26”,投票简称为“永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8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R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2、利润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本报告期,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能,优化资源配置,对整体战略布局进行了系统性梳理与优化:取消子公司永太高新原规划的20万吨电解液项目、6.7万吨液态六氟项目建设;拟在滨海沿海工业园投资新建年产2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对永太高新现有固态六氟磷酸锂生产线实施技术改造与产能扩建,项目完成后将形成年产5万吨六氟磷酸锂(固态盐)的生产能力;在永太高新厂区内新增年产5000吨新型补锂剂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日、2026年3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2026年3月6日,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3、子公司佛山手心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莺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应阳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倪晓燕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莺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应阳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倪晓燕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董事会批准报出日期:2026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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