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1 证券简称:联合水务 公告编号:2026-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提请授权事宜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发行的具体内容
(一) 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 发行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股东会授权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
1、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2、 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3、 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的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 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 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 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 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九) 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 对董事会办理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在符合《公司章程》和本议案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方式等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 办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 决定聘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4、 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申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5、 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股票发行、认购、定价等有关事宜,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办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
6、 在符合证券监管部门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前提下,与本次发行对象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7、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 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完成情况,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以反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新的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查或备案,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9、 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按照新的向特定对象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10、 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况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1、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办理其他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一切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91 证券简称:联合水务 公告编号:2026-012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伟景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以截至目前总股本423,220,604股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4,644,120.8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3.52%。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损失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减值准备。2025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28,102,206.04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总额不超过18.5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融资授信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提请股东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在授权范围内全权办理融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同意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为提高决策效率,统筹安排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事项,公司2026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为人民币208,330万元,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担保额度以及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合并计算。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并提请股东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在授权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担保有关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十四) 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9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董事存在利害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编号:2026-01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同意提请公司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91 证券简称:联合水务 公告编号:2026-017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1)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2)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3) 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2、 上述相关人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 审计收费
1、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定价。
2、 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费用。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审计团队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具备良好的诚信和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综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二) 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3291 公司简称:联合水务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为104,862,171.04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345,843.4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为829,789,548.05元,母公司口径未分配利润余额为392,340,514.39元。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以截至目前总股本423,220,604股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4,644,120.8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3.52%。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基本情况及发展阶段
双碳目标牵引发展范式跃迁,绿色转型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立足“十五五规划”开局关键节点,2026年3月,全国人大审查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纲要》强调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保障,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增强绿色发展动能,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新格局。
水务行业是城市基础设施产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障居民生活和工业生产的基础性产业,具有公用事业和环境保护的双重属性,不仅关乎民生福祉,更是国家水资源安全战略的核心载体。近年来水务行业政策演进紧密围绕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深化市场化改革两大核心目标展开,通过系统性节水政策、大规模水利投资及管网更新改造、不断规范PPP模式及深化价格调整机制引导行业迈向更安全、高效及可持续发展方向。基于当前政策导向,“十五五”期间水务行业规划或将聚焦:继续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加快建设现代化国家水网体系、深化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并以数智赋能及科技创新驱动水务行业向高质量发展走深走实。当前水务行业基本情况及发展阶段主要呈现以下特征:
① 经营稳健增长+现金流边际改善,行业基本面稳中向好,水务资产价值加速回归
特许经营权下水量供需刚性叠加水企提质增效,水务行业盈利能力有所增强,整体经营呈现稳健态势。根据住建部发布的《2024年中国城乡建设统计年鉴》数据,2024年全国城市和县城公共供水量达795.00亿立方米,较2023年同比增长3.01%,供水行业保持低速稳健增长;2024年全国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量达803.19亿立方米,较2023年同比增长4.35%,污水处理行业在政策推动下快速扩张,污水处理水平高位运行。鉴于当前水务行业已进入存量运营阶段,提质增效成为水务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行业内企业纷纷从“规模扩张”转向“精细运营”,通过多项举措优化经营、提升效益:优化厂网一体化管理,强化管网漏损控制和分区计量,降低产销差率;实施节能改造和智能调度,压低单位水量能耗;推进智慧水务建设,实现数据集中、过程可视和精准决策,全面提升运维效率与管理水平;加强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成本精细化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资产回报率。多重举措落地后,水务企业运营实现稳健增长,利润率稳步向上,行业发展保持良好韧性。
成熟期资本开支收缩叠加化债政策催化,行业现金流状况有望边际改善。过去几年,国内水务行业的建设高峰期已过,未来项目建设支出将持续放缓,行业资本开支整体呈收窄趋势,自由现金流随之有所增加。此外,近两年化债政策持续发力,政策明确要求解决地方政府拖欠企业应收账款问题,随着地方政府化债力度持续推进,水务企业现金流回款效率有望实现边际改善,进一步优化资金结构,行业基本面稳中向好,水务资产价值逐步回归。
② 价格改革向纵深推进,构建长期可持续增长新范式,重塑行业良性发展新格局
2025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提出健全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公用事业价格机制,明确政府投入和使用者付费的边界,强化企业成本约束和收益监管,综合评估成本变化、质量安全等因素,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健全公用事业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具体到要优化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推进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优化污水处理收费政策。2025年7月,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政府定价从定水平向定机制转变,明确定价机关可通过制定定价机制,确定政府定价的水平,明确成本监审作为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程序,进一步加强价格成本监管,丰富政府听取意见形式,除听证会外新增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研等方式。加快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的政策频频推出,市场化改革持续向纵深推进,供水及污水处理价格机制正加速理顺。
供水方面,水价市场化改革持续推进,多地相继出台水价调整方案。2025年以来,包括广州、深圳、福建南靖、湖北恩施、安徽马鞍山、江西九江、甘肃定西等多地均实施了新一轮水价上调。例如,广州市自2025年6月1日起将居民用水第一、二、三阶梯价格分别调整为2.55元/立方米、3.82元/立方米和7.65元/立方米;深圳市自7月1日起将综合水价由3.449元/立方米上调至3.899元/立方米,涨幅13.05%。本轮调价的主要原因主要包含原水采购成本上升、管网改造投资增加、水质提升需求迫切等。通过价格调整,水务企业能够将原材料成本、环境治理投入等压力逐步向终端用户传导,缓解经营压力,进而增强盈利稳定性。
污水处理方面,政策鼓励下污水处理付费方有望向用户端传导,进一步改善行业现金流和应收账款。一般来说水务企业污水处理单价按照合理成本+法定税费+合理利润的方式每3年核定一次,污水处理费一般由自来水公司代收并上缴当地政府,后与污水处理公司实行政府采购按月结算,结算量取保底处理量和实际处理量中较高者。根据公开测算目前水务企业结算价中一般由30%-50%来自居民支付,剩余由地方财政补足。对标海外直接向用户收费的商业模式,叠加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的“落实污水处理费政策,构建覆盖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收费机制”,未来污水处理价格有望向用户端(包括居民、工商业)传导,行业应收账款及现金流有望进一步改善。
综上所述,市政供水价格有序上调将直接提振水务企业盈利水平,市政污水顺价将解决付费模式从to G端转为to C端的问题。公用事业市场化深度改革,能够切实保障水务企业合理获取投资回报,平衡民生保障与企业可持续发展需求,助力行业构建长期可持续增长新范式,全面重塑水务行业良性发展新格局。
③ 工业废水细分赛道需求持续释放,行业规模稳步扩容前景广阔
当前我国工业废水处理行业已进入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转型期,政策刚性约束与产业绿色升级需求双轮驱动,行业规模持续稳健扩容,2025年国内工业废水处理及资源化市场规模正式突破2,000亿元,同比增速达18.5%,稳居全球最大单一市场,占全球工业废水治理市场份额超63%;全国工业废水年排放量稳定在200亿吨以上,占全国污水排放总量近三分之一,其中化工、煤化工、制药、电镀等传统高污染行业,以及锂电、光伏、半导体等新兴制造业产生的高盐、高浓、难降解废水,成为行业治理核心难点与重点突破方向。伴随《水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及重点流域生态保护相关法规全面落地,行业治理标准持续提档升级,黄河流域、长江经济带等重点区域率先推行废水近零排放与园区污水零直排要求,重点行业废水重复利用率刚性提升,彻底推动行业从传统被动达标排放,向资源化、智能化、低碳化的主动治理模式加速转型,核心处理技术加速迭代升级,膜分离、高级氧化、蒸发结晶等核心工艺国产化率突破85%,吨水处理成本较十年前大幅下降40%,AI智能监控、数字孪生、智慧运维等数字化技术逐步渗透规模以上工业废水处理设施,行业整体治理效率与运营经济性持续优化。
从行业发展机遇与未来趋势来看,细分赛道结构性增长机遇突出,存量设施提标改造与增量市场需求同步释放,传统化工、制药领域高难度废水深度处理市场年增速分别维持在18.7%、15.3%,半导体、新能源锂电光伏等高端制造领域配套废水处理与超纯水回用需求爆发,投资增速超30%,成为行业核心增量引擎;治理模式持续创新优化,工业园区集中式一体化治理、第三方托管运营、资源化收益分成等模式快速普及,“水回用-盐回收-重金属提取-能源联产”的多资源协同回收体系,成为行业主流发展方向,有效兼顾环保效益与经济效益。中长期来看,行业将持续聚焦核心技术攻关、低碳工艺推广与智慧化运维升级,具备核心技术壁垒、全链条服务能力及资源化项目落地经验的企业,将在行业整合升级中占据核心竞争优势,未来五年行业预计保持8.5%-9.2%的年均复合增速,2030年市场规模有望突破4,000亿元,整体发展空间广阔,同时伴随监管趋严与行业集中度提升,规范化、专业化、资源化将成为行业长期发展主线。
④ 水务行业处于存量资产盘活期,市场化并购重组蓄势赋能
当前我国水务行业已告别高速增量扩张阶段,全面进入存量资产盘活、精细化运营提质的深度转型期。随着城镇化趋稳、新建项目增速放缓、地方财政压力约束增强以及环保标准持续提标升级,大量供排水、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及水环境治理等存量基础设施亟待通过市场化手段盘活增效,单纯靠新增项目拉动行业增长的模式难以为继,整合重组、优化资产效能成为行业主基调。同时,特许经营、TOT及基础设施公募REITs等相关配套政策与运作模式持续完善,为存量资产流转及资产证券化打通了合规实施路径,显著激活行业市场化整合活力。
现阶段水务行业存量盘活与并购重组呈现出鲜明的结构化特征,整体呈现政策导向明确、区域整合加速、质效优先、多元赋能的核心特点。一方面,在政策与市场需求双轮驱动下,围绕国家水网建设、供排水一体化、城乡水务统筹等战略导向,叠加存量特许经营协议集中到期及地方国资优化资产配置需求,行业整合具备强劲内生动力。专业化整合导向持续凸显,整合主体逐步向具备资金实力、成熟运营经验及核心技术优势的头部企业集中,整合路径以股权收购、委托运营、资产划转为主,重点聚焦区域分散资产的集约化与效能提升。另一方面,技术与资本深度融合,并购重组不再单纯追求规模扩张,愈发注重数字化转型、智慧水务、先进水处理技术的深度融合赋能,并通过多元化资本工具加速实现资产盘活与价值重估。此外,国内水务企业积极依托成熟技术与管理模式,通过跨国并购等方式稳健拓展海外市场,国际化布局持续提速。未来,随着存量资产盘活与市场化并购重组持续深化,行业格局有望迎来全面优化升级,行业集中度将稳步提升,资源要素持续向头部优质企业集聚,并购重组将成为水务企业优化资产结构、拓展市场版图、补齐技术短板、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核心战略路径。
⑤ 出海拓疆:从“国内博弈”到“全球布局”的战略升级
当前国内水务行业已全面迈入存量竞争主导阶段,传统区域市场增量空间持续收窄,单纯依托国内市场扩张的传统增长模式已然难以为继。推动优质产能与核心技术能力出海、落地全球化布局,成为水务企业突破现有发展瓶颈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叠加“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倡议落地以及全球范围内水务基建更新需求集中释放的多重利好,国内优质水务企业凭借多年深耕全产业链核心优势,稳步开拓海外市场,推动中国水务行业深度融入全球竞争格局。
国内优质水务企业已搭建起独有的综合性竞争壁垒,核心优势突出。技术层面,在水厂建设、污水处理、再生水回用、海水淡化等核心业务领域,均掌握成熟工艺技术,具备高效工程实施能力与可控成本优势,智慧水务、供水管网漏损精细化管控等新兴技术,也逐步接轨国际通用标准。业务模式层面,水务企业海外布局已完成关键转型升级,从单一的EPC工程总包模式,迭代升级为BOT/PPP投建运一体化、特许经营、专业技术服务输出等多元模式,业务全面覆盖供水保障、污水处理、再生水资源化利用、城乡管网一体化建设、智慧水务系统搭建等核心领域,摆脱对短期工程施工利润的单一依赖,转向依托长期运营资产获取稳定现金流,进一步优化海内外收入结构与盈利质量。市场布局层面,目前海外业务核心聚焦东南亚、南亚、中东等新兴市场,这类区域正处于城镇化快速推进周期,水务基础设施缺口较大、民生用水与治污需求迫切,当地政策环境持续优化,外资合作机制日趋完善,项目投资回报预期稳定,具备极佳的市场拓展潜力。海外合规与风险防控体系搭建层面,针对国别政策变动、地缘政治影响、汇率波动、跨文化差异等各类海外经营风险,建立专属国别风险评估机制与全流程风险管控流程,全力推进本土化团队组建与本地化合作落地,有效规避各类经营风险,保障海外项目长期平稳落地运营。
从长远发展来看,水务行业全球化布局并非简单的海外市场拓展,更是企业核心技术能力、标准化管理体系与品牌价值的全面对外输出。深度参与全球水务市场竞争,能够推动企业在技术研发、合规管理、资本运作、跨文化运营等核心维度全面对标国际一流水平,持续夯实综合竞争优势,弱化国内市场周期波动带来的经营压力,为企业长期稳健发展筑牢根基。展望未来,中国水务企业将继续秉持开放合作理念,深度融入全球水务产业链,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
⑥ 水环境政策发力锚定长效治理,市场扩容打开持续增长新空间
当前我国水生态和水环境治理行业迈入“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协同治理”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行业规模稳步扩容,治理成效持续巩固,市场格局从末端污染治理向全域系统治理、生态修复转型。国内水生态和水环境治理覆盖重点流域综合治理、黑臭水体长效管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生态修复、农村水环境整治等全领域,形成城乡联动、水陆统筹、上下游协同的全场景治理体系。水质改善成果显著,2024年全国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升至90.4%,首次突破90%关口,长江干流连续5年、黄河干流连续3年全线水质稳定保持Ⅱ类,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超90%,重点湖库富营养化治理与水华防控取得突破性进展。行业发展呈现存量改造与增量需求双轮驱动态势,水生态修复、再生水回用、智慧水务等细分领域增速领跑,彻底打破单一治水模式,向着“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目标稳步推进。
政策刚性约束是行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国家构建起覆盖顶层战略、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流域管控、资金支持、市场化机制的全方位政策体系,监管力度与治理要求持续提档升级。顶层战略层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等文件密集出台,将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设纳入核心布局,明确2027年美丽河湖建成率达40%的量化目标,推动治理重心从污染减排向生态修复全域延伸;法规与标准层面,新版《水污染防治法》全面落地,排污许可制度实现固定污染源全覆盖,重点流域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实现闭环管理,累计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超33万个;资金与机制层面,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资金持续加码,绿色信贷、EOD模式、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等市场化工具全面推广,有效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同时,治理重心持续向县城、农村及小微水体下沉,补齐基层治理短板,进一步拓宽行业市场空间。
中长期来看,水生态和水环境治理行业将沿着政策导向呈现四大核心发展趋势,长期成长空间广阔。一是治理模式系统化、流域化,告别单点分散治理,转向厂网河一体化、全流域综合治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二是技术路线资源化、智能化、低碳化,再生水回用、生态修复、智慧监测运维等技术加速迭代,AI监控、数字孪生、天空地一体化监测全面渗透,实现治理效率与生态效益双重提升;三是市场空间精细化、下沉化,农村水环境治理、地下水污染防控、新污染物治理、湖库生态修复等细分赛道需求加速释放,长效运营服务取代单一工程建设成为行业主流;四是行业格局集中化、专业化,监管趋严与标准升级推动行业优胜劣汰,具备核心技术壁垒、全链条服务能力、大型流域项目运营经验及水生态修复优势的企业,将在行业整合中占据主导地位。
(2)行业周期性特点
水务行业具有典型的弱周期性和公用事业属性,其周期性特点从需求、资本和政策三个维度进行分析,整体呈现出“需求刚性托底、资本开支波动、政策周期驱动”的复合特征。
① 需求端:高刚性,弱周期性
居民生活与工商业生产用水构成了需求的基本盘,与人口规模、经济总量及产业结构高度相关,受宏观经济短期波动影响较小,为行业提供了稳定可靠的收入基础和抗周期能力。需求侧的主要波动来源于电力、钢铁、化工等高耗水工业的产能利用率变化,在经济周期下行阶段工业用水需求会有所收缩,但此部分波动对整体用水量的影响幅度通常小于对应工业产值的波动幅度,行业整体需求表现出较强的韧性。
② 投资端:明显的政策与规划驱动周期
水务基础设施(包括水厂、管网及污水处理厂等)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资产沉淀性强的特点,其资本开支节奏主要受国家与地方的五年规划、专项政策、环保督察行动及高质量发展要求等重大事件驱动,形成了显著的“政策投资周期”。项目在建成并转入运营阶段后,能够产生长期、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有助于平滑短期投资波动带来的影响。然而,在大型项目集中投资建设期间,会对公司的现金流状况与资产负债结构带来阶段性压力。
③ 政策与价格端:关键的外部驱动与调节周期
供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其调整需履行成本监审、听证会等法定程序,导致价格变动滞后于成本变化,且调整幅度受限,形成了“价格调整周期”。同时,饮用水水质、污水处理排放等标准的持续提升,构成了倒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与产能升级的“标准驱动周期”。
总体来说,水务行业的周期性并非简单的经济周期映射,而是一种“弱经济周期”与“强政策/投资周期”叠加的复杂形态。其需求刚性提供了防御性,而增长性与升级空间则紧密跟随国家在水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公用事业市场化、智慧化转型等方面的中长期政策导向和投资规划。当前(2025年以来)的政策聚焦于智能化、市场化、系统化,正是在启动一轮以“提质增效、智慧赋能、机制创新”为核心的新发展阶段,驱动行业进入新的高质量发展周期。
(3)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作为一家综合性全方位水务公司,联合水务已经深耕水务行业23年,是中国水务行业市场化改革进程的深度参与者之一。目前公司业务包括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河湖流域水治理和水生态修复等水环境治理业务。公司通过投资、建设和运营等方式从水源头到水龙头,在水务领域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公司项目分布于国内10个省16个城市,拥有26个运营公司,以及孟加拉国首都达卡市1个供水运营公司、沙特阿拉伯1个污水运营公司。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共拥有供水厂8座,污水处理厂20座。公司目前拥有自来水生产供应、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运营项目的协议和规划处理能力约300万立方米/日。其中供水协议规模188万立方米/日,供水建成规模103.22万立方米/日;污水协议规模109.28万立方米/日,污水建成规模89.28万立方米/日(注:上述数据包含沙特项目9座污水处理厂,项目建成规模33.78万立方米/日,该项目于2026年1月成功中标,项目合作模式为LTOM,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项目协议正在推进签署中)。公司累计水环境治理规模约200万平方米。
通过多年运营,公司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拥有一支高素质的队伍,在国内、国际水务行业享有良好声誉。公司对项目严格把控、精心管理,获得了项目所在地和政府的高度评价。凭借在水务、水利领域的创新与突破,公司曾入选“沙利文2020中国新基建企业榜单”智慧水利企业。近年来,公司曾先后获得“江苏省文明单位”“安全供水保障城市”和“江苏省水质检测一级实验室”“江苏省劳动和谐企业”“2023年宿迁市市长质量奖”“2023年宿迁市质量管理优秀奖”等荣誉称号,在2018年、2019年江苏省饮用水质量百姓满意度调查中连续两年蝉联全省第二,为宿迁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做出了突出贡献。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荣获多项荣誉,部分获奖情况如下:
① 联合水务三项管网漏损控制治理做法入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第二批)》
② 联合水务及下属分、子公司共23家企业荣获“2024年度纳税信用A级”
③ 联合水务荣获宿迁市公安局“宿迁市保卫工作先进集体”
④ 联合水务荣获宿迁市洋河新区旅游交通建设局“服务地方发展优秀单位”
⑤ 咸宁联合水务有限公司荣获中央宣传思想文化领导小组“全国文明单位”
⑥ 咸宁联合水务有限公司荣获咸宁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2024年度‘咸宁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综合考评第一名”
⑦ 咸宁联合水务有限公司荣获咸宁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2024年度行业管理先进企业”
⑧ 咸宁联合水务有限公司荣获咸宁义工协会、咸宁市启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2024年度爱心企业”
⑨ 咸宁思源水务有限公司荣获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企业信用等级AA级证书”
⑩ 宁夏鸿泽净水有限公司荣获贺兰工业园区工会联合委员会“贺兰工业园区2025年‘安康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二等奖”
? 三门峡联合水务有限公司荣获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5年‘职工运动会’篮球项目三等奖”
? 新绛县晋华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荣获新绛县水利局、新绛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节水型企业”
? 稷山联合水务有限公司荣获稷山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红旗窗口”
? 稷山联合水务有限公司荣获稷山县民政局“爱心企业”
? 瑞昌联合水务有限公司荣获九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规模企业申规奖(2024全市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若干政策措施奖励)”
? 桐乡申和水务有限公司荣获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A级浙江省‘守合同重诚信’企业”
(4)行业政策影响
水务行业是法律法规及政策导向型行业。国家政策是水务行业优化治理体系、提升服务效能、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驱动力。2025年以来,水务行业政策聚焦于以智能化、市场化和系统化手段推动行业现代化转型,在“人工智能+”赋能、市场化机制改革、水资源刚性约束、节水装备升级、管网漏损治理、城乡供水保障、水污染治理等领域形成多维度政策框架,陆续发布多项关键政策,为构建安全、高效、绿色、智能的现代化水务体系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撑。
2.2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联合水务是一家综合性全方位的水务公司,始终积极倡导以“社会-投资者-员工-客户”共赢的模式推动中国水务行业的改革与发展,不断践行“中西合璧、以人为本、高效节约”的投资理念,为用户提供优质之水,为保护社会环境提供洁净的水处理服务。业务包括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河湖流域水治理和水生态修复等水环境治理业务。公司项目分布于国内10个省16个城市,拥有26个运营公司,以及孟加拉国首都达卡市1个供水运营公司、沙特阿拉伯1个污水运营公司。公司供水和污水处理业务主要通过BOT、BOO、TOT、EPC、EPC+O和委托运营等模式开展。
(1)供水及衍生业务
公司为宿迁、咸宁等全国9个城市以及孟加拉国达卡市提供安全、可靠的供水服务,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市政供水和工业园区供水两个部分。供水及衍生业务主要涵盖国内外市政和工业园区的取水泵站、原水管线、净水处理厂、输配水管线、加压提升泵站的投资、建设与运营,还包括客户服务、水费抄收、智慧水务,以及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等。
此外,公司体系内还拥有宿迁联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咸宁联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两家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工程公司,为公司自来水供应业务提供供水管网及远传水表安装、二次供水泵房建设等相关配套工程业务。
(2)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业务
公司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业务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市政污水处理、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业企业高难度废水治理以及城乡排水一体化,为桐乡、荆州、随州等全国10个城市的工业园区及居民提供可靠、安全、高效的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服务。
(3)水环境和水生态修复业务
公司积极拓展水环境和水生态修复业务,依托于水环境改善技术体系,致力于生态绿色发展,业务范围主要涵盖流域河湖水环境治理、黑臭水体治理、污水处理厂尾水二次提标等,实现顶层设计引导、投资建设支持、后续运维保障的一站式服务模式。
(4)EPC及PPP建造工程类业务
公司深入挖掘优质水务项目,结合重资产发展和轻资产运营的特点,以“轻重并举+科技赋能”作为战略发展方向,依托自身供水、污水处理业务领域积累的优势与经验,开展EPC及PPP建造工程类项目的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市场地位、主要业绩驱动因素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由供水及衍生业务收入、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收入、水环境和水生态修复收入、EPC及PPP类工程业务收入构成。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0,293.70万元,同比下降3.29%;实现净利润10,486.22万元,同比下降32.5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134.58万元,同比下降32.40%。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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