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26-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2月5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8]1843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7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募集资金人民币750,000,000.00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0,000,000.00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14,150,943.40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2,502,830.2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3,346,226.40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2月20日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19]00006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0,000,000.00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含税金额15,0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含税金额2,653,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2,347,000.00元(以下报告均按此金额为募集资金净额)。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中已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其他发行费所致的差异1,585,000.00元已一并转入公司基本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10年6月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于2020年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相关制度,本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元
根据三方监管协议,经北京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和工商银行审核,上述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公司与北京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工商银行和保荐机构签署的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都随之终止。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发布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75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732,347,000.00元,本报告期使用321,270,067.34元;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9年12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医疗耗材产业化项目中的一次性吻合器系列产品中“一次性腔镜手术吻合器产业化项目”中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一次性腔镜吻合器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合肥市瑶海区龙岗综合经济开发区安徽尚荣工业园变更至江西尚荣城科技产业园。本次实施地点变更涉及的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为 5,710.00 万元。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根据该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3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9]001121号,以募集资金14,684.3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以上资金于2019年3月7日置换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1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0.00元。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5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安全性高、流动性强、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收回的金额0.00元。2025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投资收益383.40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使用部分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使用结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根据项目目前实施环境发生变化以及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效率,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8日和2025年9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35,869.86 万元(暂估金额,含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金额以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后资金转出及销户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将注销存放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公司与专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同步终止。
2、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5日
附表
注1:由于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仅对项目总投资额、募集资金投资额、财务净现值及财务内部收益率进行了粗略预测,未设置披露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和“预计收益”的具体数据,因报告期募投项目已终止,故公司在披露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收益”项下均列示“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26-007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鉴于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章程》有关现金分红条件,同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战略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公司董事会计划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长远发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稳健发展,同意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35,514,274.91元,上期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2,568,616.2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00元,减本年度向股东分配的利润6,755,714.18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4,838,605.35元;以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9,581,671.90元,加上上年年末未分配利润452,089,220.4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00元,减本年度向股东分配的利润6,755,714.18元,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05,751,834.33元。
鉴于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现金分红条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战略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现金分红指标: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结合上述指标,并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不涉及该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1、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截至2025年末,合并报表口径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9,581,671.90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4,838,605.35元,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2、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二)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三)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综上,鉴于公司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结合公司自身战略发展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义务,与股东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26-009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12月31日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5年度共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8,430.27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238.80万元,合计10,669.07 万元,明细如下:
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5年 1 月 1 日至 2025年 12 月31 日。
二、本次对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超过净利润30%的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对年初至报告期末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的具体项目说明如下:
三、本次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说明
据上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12月31日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余额合计为61,637.42 万元,其中本期新增计提额9,266.72万元,本期核销2,472.06 万元,本期转回836.45万元,本期其他变动额16.27万元,因此本期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发生额8,430.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母净利润的比例60.40%。
四、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0,669.07万元,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 10,669.07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和其他有关法规进行的,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2025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2025年度的经营业绩,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26-012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本次变更不涉及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上述变更将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从2026年1月1日开始执行。
5、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26-013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决定2026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宝龙5路2号尚荣科技工业园尚荣医疗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议案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相关内容分别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1)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向本次年度股东会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不作为本次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2)本次股东会对议案4.00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该等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就该等议案进行投票。
(3)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本次股东会会议登记事项
(一)公司为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办理预登记手续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20日上午9:30至2026年5月22日下午14:30(法定假期除外)。
2、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深圳市龙岗区宝龙5路2号尚荣科技工业园尚荣医疗证券部。
联系人:陈凤菊
联系电话:0755-89322101
传 真:0755-89322101
邮 箱:gen@glory-medical.com.cn
邮编:518116
3、登记方式: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或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二)参加股东会所需的文件、凭证和证件
(1)法人股东登记。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须在2026年5月21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传真或发送至公司证券部,函件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三)其他事项
1、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另行通知进行。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551”,投票简称为“尚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时,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下午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参会股东登记表
本人/本单位兹登记参加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姓名/单位名称:
证券账户卡号码:
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股):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姓名/名称: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委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2、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表决。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26-005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经过长期发展,推出了医疗平台产业模式,目前已搭建覆盖医疗产品、医疗服务和健康产业三大板块业务的医疗平台。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
图:公司主营业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重大在手订单进展情况
(二)其他项目进展情况
1、许昌二院重整事项说明
(1)深圳国际仲裁院于2021年12月31日作出了(2021)深国仲裁1406号《裁决书》,终局裁决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和许昌市立医院应付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款项涉及金额为29,318.28万元(其中包含工程款、利息、违约金、律师费和仲裁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仲裁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2)2021年7月16日,公司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交了与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之间民间借贷纠纷案的仲裁申请并得到受理,受理案号为(2021)深国仲受3902号,并于2022年1月13日办理完仲裁受理手续,该案件涉及金额为6,368.61万元(其中包含借款金额、利息、违约金,未包含律师费和仲裁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3)2022年3月31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豫1002破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许昌市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许昌市立医院合并重整。并于2022年4月1日指定许昌市医院管理人担任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许昌市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许昌市立医院合并重整管理人。2022年4月6日,许昌市立医院管理人向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债权申报通知》要求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许昌市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许昌市立医院三家的债权人应于2022年5月20日24时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4)2023年2月,公司收到河南省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豫10民破终3号,河南省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裁定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与许昌市立医院、许昌市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合并破产认定的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1、撤回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2021)豫1002民破3号民事裁定。2、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重新审查。
(5)由于许昌二院项目合并重整的裁定被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回并重新审查,导致重整方案无法确定,债权人对重整失去信心,且部分债权人有可能通过司法保全、司法诉讼等措施对许昌二院及市立医院的经营性资产进行查封冻结。公司由此判断,许昌二院尽管目前经营正常,但重整方案迟迟不能确定,重整进度严重滞后,一旦许昌二院及市立医院的经营性资产被查封冻结将极大影响许昌二院及市立医院的持续经营状况,许昌二院及市立医院将面临因资金链断裂,资不抵债而进入破产清算的巨大风险。
(6)截至本报告期末,许昌二院项目的破产重整仍无法有效推进,可能进入破产清算环节,医院债务金额巨大,已严重资不抵债,且资产已被司法冻结,医院运营每况愈下,医疗收入严重下滑,亏损金额巨大且逐年加大。基于2025年医院出现的上述现象,公司判断该医院经营恶化的状况无改善迹象,公司的债权在可预见的期限内无法收回,故公司在2025年度对该项债权的剩余净值49,859,620.70元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2、受国家政策变动影响,富平中西医结合医院(富平县中医医院)需由原混合所有制回归为公有制,经富平县人民政府、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双方友好协商,就有关事宜于2022年7月12日签署了《协议书》,约定甲方受让乙方全资子公司持有的富平县尚荣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平医管”或“标的公司”)全部股权和清偿乙方及其关联方债务,交易价款暂定合计金额21,425.03万元(最终以政府复核后并经双方确定的金额为准),截止至本报告披露日,甲方已支付交易价款合计人民币4,950万元。具体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披露在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资产处置及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三)关于“尚荣转债”到期兑付结果等相关事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84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2月14日公开发行了7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5,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9]93号”文同意,公司7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3月7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尚荣转债”,债券代码“12805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19年8月21日至2025年2月14日)。
“尚荣转债”于2025年2月12日开始停止交易,2025年2月14日为最后转股日。自2025年2月17日起,“尚荣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尚荣转债”自2019年8月21日起进入转股期,本报告期,“尚荣转债”因转股减少3,265,700元(32,657张),转股数量为669,051股。截至2025年2月14日(最后转股日),累计共有5,637,368张可转债已转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115,281,660 股。本次到期未转股的剩余“尚荣转债”张数为1,862,612张,到期兑付总金额为204,887,320元(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已于2025年2月17日兑付完毕。
“尚荣转债”摘牌日为2025年2月17日。自2025年2月17日起,“尚荣转债”将停止转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具体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4日、2025年1月25日、2025年2月7日、2025年2月14日和2025年2月18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尚荣转债即将到期及停止交易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关于尚荣转债即将到期及停止交易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关于尚荣转债即将到期及停止交易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关于尚荣转债即将到期及停止交易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关于尚荣转债即将到期及停止交易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关于“尚荣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关于尚荣转债即将到期及停止交易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关于尚荣转债即将到期及停止交易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和《关于“尚荣转债”到期兑付结果及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四)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45,494,578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030,300股后共计844,464,2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6,755,714.22元(含税)。本期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2025年7月10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8日,截止至本报告披露日,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已实施完毕。具体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2025年5月24日和2025年7月10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和《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五)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相关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3日和2025年9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高端医疗耗材产业化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5,869.86万元(暂估金额,含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金额以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后资金转出及销户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将注销存放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公司与专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同步终止;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全部支出完毕且销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和《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六)关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及职工代表董事选举相关事项
(1)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不再行使监事会职权及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其他相关制度中有关监事、监事会相关的表述及条款进行相应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完成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2)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张杰锐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公司工会提名,与会职工代表讨论投票表决,同意选举张杰锐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张杰锐先生将与公司现任第八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________________
梁桂秋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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