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和制度的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山东仙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津贴标准为每人6万元/年(含税)。
(二)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四、其他说明
(一)独立董事的津贴每年年底前一次性支付。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在会计年度结束后,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发放;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扣除税费项目后的剩余部分发放至个人。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方案的规定如与国家日后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按后者的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山东仙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发展所需,提高融资决策效率,山东仙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度为子公司山东仙坛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坛食品”)、山东仙坛仙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坛仙食品”)、山东仙坛鸿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坛鸿食品”)和山东仙润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润食品”)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仙坛食品、仙坛仙食品、仙坛鸿食品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子公司仙润食品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可以给上述子公司(含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质押、实物抵押等方式的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限和额度范围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授权董事长与银行签署担保协议。最长担保期限五年。公司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以实际与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2026年4月25日,《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山东仙坛仙食品有限公司
1、 被担保人仙坛仙食品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名 称:山东仙坛仙食品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沁水工业园崔山大街288号
法定代表人:刘吉峰
注册资本:32,6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25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家禽屠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生物饲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仙坛仙食品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3、山东仙坛仙食品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 山东仙坛鸿食品有限公司
1、 被担保人仙坛鸿食品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名 称:山东仙坛鸿食品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沁水工业园崔山大街288号
法定代表人:王鸿
注册资本:19,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4年04月03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仙坛鸿食品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3、山东仙坛鸿食品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山东仙润食品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仙润食品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名 称:山东仙润食品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昌城镇仙坛路1号
法定代表人:王寿恒
注册资本:65,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9年09月0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生物饲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家禽屠宰;家禽饲养;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粮食收购;食品互联网销售;餐饮服务;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仙润食品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3、山东仙润食品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山东仙坛食品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仙坛食品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名 称:山东仙坛食品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沁水工业园崔山大街288号
法定代表人:刘吉峰
注册资本:13,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5年09月0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蔬菜、瓜果冷藏加工,禽类屠宰,低温仓储,畜禽制品、水产品冷冻加工、销售,餐饮服务,货物、技术进出口,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生物技术研究服务,动物源性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的加工、采购及销售,提供与产品有关的技术咨询及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仙坛食品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3、山东仙坛食品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可以给上述子公司(含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质押、实物抵押等方式的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限和额度范围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授权董事长与银行签署担保协议。最长担保期限五年。公司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以实际与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仙坛食品、仙坛仙食品、仙坛鸿食品、仙润食品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违背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截至报告期末(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进展情况
单位:万元
注: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和2025年5月12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仙坛食品、仙坛仙食品、仙坛鸿食品和仙润食品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2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含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28%。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03,0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2.37%。
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山东仙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山东仙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3,019,633.30元(合并报表口径),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4,111,407.49元。应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0,411,140.75元(母公司口径,下同),提取任意公积金0.00元,弥补亏损0.00元。年初未分配利润 1,684,297,946.62 元,本期已分配利润301,188,554.45元,本年度期末未分配的利润1,567,159,658.91元,资本公积金余额1,531,633,169.99元,盈余公积余额320,424,406.9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860,538,727股。
3、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以及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自身战略发展规划,为更好地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60,538,727股为基数,向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2,107,745.4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之间,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4、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股份回购情况
(1)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58,161,618.10元(含2025年半年度现金红利86,053,872.70元)。
(2)2025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
(3)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258,161,618.10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6.23%。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相关指标
注:上表中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2025年半年度和本次拟派发现金分红金额之和。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5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58,161,618.10元(含2025年半年度现金红利86,053,872.70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602,377,108.90元,占2023-2025年度年均净利润的267.69%,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不低于5,000万元,因此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系基于2025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成果及盈利状况审慎制定。在充分保障公司持续稳健运营、合理满足未来战略布局及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出此预案,旨在让所有股东共享公司高质量发展的丰硕成果,切实落实股东回报机制,回馈全体投资者。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口径未分配利润余额已达15.67亿元,留存收益储备充足;同时公司资产负债率维持合理低位,自有资金充足、财务结构稳健,具备实施本次利润分配的坚实基础与充足条件。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成长节奏相匹配,合理统筹未来战略布局与日常经营资金投入,充分彰显董事会对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及未来经营前景的充足信心。
本次预案综合考量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中长期资金规划等关键因素,统筹平衡股东即期回报与企业长远发展利益。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管理及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合法合规、方案科学审慎,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与长远发展预期,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4年度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金额为400,594,729.03元,占公司总资产比例为5.11%;公司2025年度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金额为993,537,172.55元,占公司总资产比例为12.06%,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前述比例均未超过50%。
公司2024年度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合计金额为7,588,949.18元,占公司总资产比例为0.10%;公司2025年度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合计金额为0.00元,占公司总资产比例为0.00%,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前述比例均未超过50%。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4、2025年度)未开展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投资活动。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预案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山东仙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6年04月30日(星期四)15:00-17:00在“价值在线”举行公司2025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王寿纯先生,董事、资深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许士卫先生,独立董事于丛林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本次网上说明会召开前访问https://eseb.cn/1x2RQeQlycU,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山东仙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山东仙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8号)核准,向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9,999,974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9.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4,999,753.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4,475,996.84元(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0,523,756.16元。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和信验字(2020)第000062号《验资报告》。
公司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年产1.2亿羽肉鸡产业生态项目”中饲料厂的实施地点。本次变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涉及募集资金投向、用途或实施方式的变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3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年产1.2亿羽肉鸡产业生态项目”中商品鸡场的实施地点。本次变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涉及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等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4年6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年产1.2亿羽肉鸡产业生态项目”中商品鸡场的实施地点。本次变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涉及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等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以前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单位:元
3、2025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0年12月23日,公司会同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户(15386101040046211)进行监管,截至2020年12月15日,专户余额1,031,671,243.03元。由于募投项目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山东仙润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润食品)实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仙润食品会同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户(15386101040044976)进行监管,截至2020年12月15日,专户余额为0元,以上两个专户仅用于公司年产1.2亿羽肉鸡产业生态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3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年产1.2亿羽肉鸡产业生态项目”,并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用人民币账户(1606021019200009525),截至2023年11月22日,账户余额为0.00元,该账户仅用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后仅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结算,相关现金管理产品已到期赎回,该账户无后续使用计划,公司已于2024年6月22日办理完毕上述账户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年产1.2亿羽肉鸡产业生态项目”,并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用人民币账户(378060100100015718),截至2024年5月27日,账户余额为0.00元,该账户仅用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9日、2025年5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80亿元人民币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12个月内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该4.80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存款类产品尚有34,855.00万元未到期;理财产品尚有8,500.00万元未到期。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2020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的承诺投资总额为103,052.38万元。2020年12月23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和信专字(2020)第000916号《关于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司置换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15,70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投资总额为68,548.34万元,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的差异金额为募投项目尚未完工造成的。
(三)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山东仙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5
山东仙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山东仙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45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4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9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5,41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8,14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035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47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审计收费共计7,171.70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3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0名,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王丽敏女士,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13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姜益强先生,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6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韩伟先生,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丽敏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姜益强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韩伟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王丽敏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姜益强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韩伟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1)定价原则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2) 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6
山东仙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和变更日期
2025年12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目前公司不涉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也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山东仙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仙坛股份”)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2亿羽肉鸡产业生态项目”中的“调理熟食品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山东仙润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润食品”)变更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山东仙润鸿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润鸿食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仙坛股份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8号)核准,公司向10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09,999,974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9.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4,999,753.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4,475,996.84元(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0,523,756.16元。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和信验字(2020)第000062号《验资报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二、 公司拟变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一)变更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变更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1.2亿羽肉鸡产业生态项目”中的“调理熟食品项目”,该项目已取得诸城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公司拟将该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仙润食品变更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仙润鸿食品。本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项目选址、项目实施计划等均保持不变。
仙润食品将部分资产和相应的负债划转至仙润鸿食品。划转后,仙润鸿食品为该划转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划转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同时也成为划转债务的合法债务人,应承担划转债务的相关责任。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公司基于长远战略发展规划,结合当前经营管理实际作出的审慎决策。本次变更有利于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增强管控能力和治理效能,更方便单独核算该项目的实施效益。
(三)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仙润鸿食品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昌城镇仙坛路1号
4、法定代表人:王寿恒
5、注册资本:2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25年12月10日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仙润食品持有仙润鸿食品100%的股权。
三、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后续安排
1、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前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仙润食品,变更后为公司全资孙公司仙润鸿食品,变更后实施主体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主体,除上述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事宜外,募投项目不存在其他变更,其投资总额、建设内容等均不发生变化,不属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应当由董事会作出决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公司、仙润鸿食品与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转入该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实施有效监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系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之间进行,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的改变,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未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相关审议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系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之间进行,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的改变,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未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2亿羽肉鸡产业生态项目”中的“调理熟食品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仙润食品变更为仙润鸿食品,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不属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仙坛股份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系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之间进行,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的改变,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未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事项无异议。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仙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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