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6-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4日以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上午10:30在上海浦东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亲自出席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周晓峰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全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6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研发、管理等方面工作及取得的成果,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公司治理”章节。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依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审〔2026〕9792号《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58,527,310.01元。因期末法定盈余公积金余额已超过注册资本50%,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不再提取,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273,736,577.03元,减去公司向全体股东支付股利381,172,763.26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51,091,123.78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最新总股本813,833,122股剔除已回购股份9,314,400股后的804,518,72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09,174,867.72元,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0.02%。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公司拟继续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保费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保险期限1年。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决定董高责任保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机构;确定保险金额、保费及其他相关条款;选择及指定保险代理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更新责任保险合同或在合同到期之时签署新的责任保险合同等事宜。)
该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并拟定2026年度薪酬计划及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盈利状况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对2025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予以确认并拟定2026年度薪酬计划及分配方案。
1、2025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为1,710.5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2、2026年度薪酬计划与分配方案如下:
(1)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为人民币16万元/年,按月发放。
(2)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其中基本薪酬根据职工岗位职级确定相应的工资级别与档次;绩效薪酬与公司当年度经营情况和个人绩效的评估结果挂钩;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此外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对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还会采取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措施。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根据考核周期发放。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该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和《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经与会董事审议,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宁波华翔2026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对2026年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估算,汇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度新增的主要日常关联交易为:上市公司将新承租关联方上海华翔拓新电子有限公司位于上海浦东的房产,用于日常经营及办公,租赁面积为32,895.85平方米,租赁期限为五年,合同总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2026年度租金发生额不超过4000万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关联董事周晓峰先生回避了该项表决。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相关意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为保证相应子公司的业务顺利开展,公司预计在2026年度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时提供累计不超过约34,231.4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方式,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担保事宜。
注:美元兑人民币按2025年12月31日汇率1:7.0288折算。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担保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过计量或确认,计提信用减值、资产减值等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1.9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复杂的国际政治造成近两年以美元为首的国际汇率大幅波动,对拥有海外业务的宁波华翔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为抵御此类风险,保证海外工厂正常运行,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以远期结售汇为主要方式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本次会议同意公司上述业务总额度不超过20,000万美元,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本次会议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和期限内,决定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负责实施和办理相关事宜。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交易金额20,000万美元(以1:7.0288汇率折算,折合人民币140,576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12.24%。),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更会计政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拟增持或出售“富奥股份”并授权董事长实施的议案》
公司持有上市公司——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富奥股份”)25,256.88万股股票,基于看好其良好的发展前景,本次会议同意视二级市场情况,择机继续增持其股票,数量不超过10,000万股。
同时为优化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本次会议同意视二级市场情况,出售部分持有的富奥股份,数量不超过10,000万股。
授权公司董事长综合考虑公司的资金状况和需求,以及资本市场发展变化等因素,在上述额度内,择机在二级市场增持或出售富奥股份,期限为自本项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权期限内,富奥股份因发生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拟增持、出售的股票数相应增加。
作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将严格遵守买卖富奥股份的相关规定,并做好相应信息披露工作。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并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事宜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障本次发行事项持续、稳定、有序推进,本次会议同意将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2026年7月6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7年7月6日。除前述延长本次发行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事宜有效期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和内容、其他授权事项和内容均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成立董事会风控委员会的议案》
为强化公司风险管理,提高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完善公司治理架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拟设立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简称“董事会风控委员会”)。第八届董事会风控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分别为周晓峰先生、杨筱球先生和韩铭扬先生。风控委员会主任委员为周晓峰先生。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制定《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华翔启源实施员工股权激励的议案》
宁波华翔启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启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自成立以来先后开展了包括本体制造、轻量化骨骼件和关节件以及应用解决方案服务等业务布局,不断推动公司在新兴产业链上的业务增长。因华翔启源所涉业务仍处于行业发展初期,为充分调动其经营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会议同意华翔启源对核心员工实施股权激励,基本原则如下:
1、激励对象:核心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业务人员及其他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骨干人员;
2、激励实施方式:激励对象通过间接持股方式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即由激励对象出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持股平台”)作为实施载体持有华翔启源股权,并由宁波华翔全资子公司——宁波华翔和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持股平台的普通合伙人;
3、激励的股份来源与价格:本次激励通过增资或受让华翔启源现有股权的方式实施。激励对象按照华翔启源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人民币1元的定价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所需资金由其自行筹措。本次授予的股权比例不超过华翔启源30%的股权;
4、激励的时间安排:激励计划实施期间覆盖2026年至2028年相关业绩目标年度。
本次股权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会秘书张远达先生作为华翔启源的董事长,拟通过认购持股平台财产份额参与本次股权激励,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远达先生与公司无其他关联交易。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在浙江象山召开,会议具体事项详见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 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仔细地审阅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确认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6-028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2026年4月24日,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宁波华翔”)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6年的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具体如下:
因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卢娅萍,200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宁波华翔、杉杉股份、戴维医疗、恒林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卓雅心,201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宁波华翔、戴维医疗、山子高科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章方杰,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丽尚国潮、物产环能、大庆华科、会稽山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况,具体如下: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报审计费用为56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50万元,其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另行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并签订《业务约定书》。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材料及其从事公司2025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核查后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的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的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6-029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4日,宁波华翔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审〔2026〕9792号《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58,527,310.01元。因期末法定盈余公积金余额已超过注册资本50%,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不再提取,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273,736,577.03元,减去公司向全体股东支付股利381,172,763.26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51,091,123.78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最新总股本813,833,122股剔除已回购股份9,314,400股后的804,518,72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09,174,867.72元,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0.02%。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四、高送转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高送转方案的合法合规性
不适用
(二)高送转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不适用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不适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6-030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联董事周晓峰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此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周晓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宁波峰梅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宁波峰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峰梅控股”)成立于2022年7月,注册资本为9,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周晓峰,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弘翔路8号A1幢3层,主营业务为控股公司服务、企业管理、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等。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宁波峰梅控股总资产为258,471.28万元,净资产为59,982.02万元,营业收入为158,481.44万元,利润总额为1,465.30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宁波峰梅控股是宁波华翔实际控制人周晓峰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宁波峰梅控股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宁波峰梅控股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二)宁波峰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宁波峰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峰梅股权投资”)成立于2006年1月,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周晓峰,注册地址为浙江省象山县西周机电工业园区,主营业务为对外投资。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宁波峰梅股权投资总资产为486,735.15万元,净资产为338,695.52万元,营业收入为404.75万元,利润总额为31,410.92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宁波峰梅股权投资是宁波华翔实际控制人周晓峰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宁波峰梅股权投资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宁波峰梅股权投资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沈阳峰梅塑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沈阳峰梅塑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峰梅”)成立于1993年12月,注册资本为20,521.63万元,法定代表人周晓峰,注册地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3甲3号,主营业务为塑料产品、汽车零部件及相关产品制造;成套设备及配件、发泡缓冲件、胶带的批发;自有房屋出租;物业管理服务。宁波峰梅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峰梅置业”)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宁波峰梅置业实际控制人为周晓峰。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沈阳峰梅总资产为6,782.19万元,净资产为6,634.66万元,营业收入为1,199.60万元,利润总额为695.65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沈阳峰梅是宁波华翔实际控制人周晓峰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沈阳峰梅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沈阳峰梅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四)上海华翔拓新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上海华翔拓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新电子”)成立于2001年3月21日,注册资本为1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松梅,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白杨路1160号,主营业务为电子产品,自有设备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等。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拓新电子总资产为51,688.58万元,净资产为16,594.27万元,营业收入为571.25万元,利润总额为-374.12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拓新电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拓新电子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拓新电子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五)宁波华翔进出口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宁波华翔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成立于1984年6月,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郑才玉,注册地址为浙江省象山县西周镇镇安路,主营业务为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批发、零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进出口公司总资产为29,300.00万元,净资产为3,412.00万元,营业收入为69,995.00万元,利润总额为108.00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进出口公司董事周辞美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进出口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进出口公司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六)宁波劳伦斯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宁波劳伦斯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劳伦斯电子”)成立于2012年6月,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周辞美,注册地址为浙江省象山县西周镇工业园,主营业务为电子产品、办公设备配件、汽车配件、模具、塑料制品、家用电器的制造、加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劳伦斯电子总资产为713.00万元,净资产为- -734.00万元,营业收入为1,293.00万元,利润总额为213.00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劳伦斯电子董事长周辞美是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劳伦斯电子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劳伦斯电子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七)宁波劳伦斯表面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宁波劳伦斯表面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劳伦斯表面技术”)成立于2012年2月,注册资本为2,6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周辞美,注册地址为浙江省象山县大徐镇象山产业区城东工业园玉盘路,主营业务为电镀汽车零部件、塑料制品、橡胶制品、五金件、铝制品研发、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劳伦斯表面技术总资产为60,959.00万元,净资产为42,186.00万元,营业收入为60,131.00万元,利润总额为12,338.00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劳伦斯表面技术董事长周辞美是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劳伦斯表面技术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劳伦斯表面技术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八)象山华翔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象山华翔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酒店”)成立于2008年8月,注册资本为5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赖彩绒,注册地址为浙江省象山县西周镇镇安路104号,主营业务为餐饮、住宿等。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翔酒店总资产为1,758.00万元,净资产为-326.00万元,营业收入为2,086.00万元,利润总额为380.00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翔酒店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赖彩绒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华翔酒店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华翔酒店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九)华众车载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华众车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众车载”)成立于2010年12月,总股本10亿港币,主要持股人为周敏峰。华众车载是为国内外著名中高档汽车制造商提供塑料车身零部件及相关产品的主要OEM供应商之一,其产品包括汽车内外饰件及精密模具,以及同类产品在豪华游艇等非汽车行业的应用,包括ABCD柱、保险杠、前端框架、发动机罩盖等。华众车载下属子公司包括宁波华众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成都华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佛山华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等。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众车载总资产为453,184.37万元,净资产为154,514.08万元,营业收入为256,396.44万元,利润总额为5,832.74万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众车载主要股东周敏峰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华众车载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华众车载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十)宁波华乐特汽车装饰布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宁波华乐特汽车装饰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华乐特”)成立于2004年3月,注册资本为150万欧元,法定代表人为周敏峰,注册地址为浙江省象山县西周经济开发区,主营业务为高档织物面料的设计和开发;高档织物面料的织造及后整理加工;汽车零部件制造。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宁波华乐特总资产为32,555.38万元,净资产为25,490.48万元,营业收入为20,299.30万元,利润总额为59.09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宁波华乐特董事长周敏峰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宁波华乐特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宁波华乐特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十一)长春华众延锋彼欧汽车外饰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长春华众延锋彼欧汽车外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众延锋彼欧”)成立于2011年6月,注册资本为2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周敏峰,注册地址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5001号,主营业务为汽车外饰零部件的设计、开发、试验、制造和销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众延锋彼欧总资产为92,970.27万元,净资产为31,089.15万,营业收入为71,510.40万元,利润总额为4,942.56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关联自然人周敏峰对华众延锋彼欧具有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华众延锋彼欧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华众延锋彼欧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十二)长春市华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长春市华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华腾”)成立于1997年7月,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法定代表人为周敏峰,注册地址为净月经济开发区南湖南路与金鑫街交汇(小合台工业区五期),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部件加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长春华腾总资产为40,135.90万元,净资产为14,208.83万,营业收入为25,625.50万元,利润总额为1,720.05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关联自然人周敏峰对长春华腾具有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长春华腾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长春华腾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十三)南昌江铃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南昌江铃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华翔”)成立于2003年1月,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杜永春,注册地址为南昌市青云谱区昌南工业园区,主营业务为汽车内、外饰件、冲压件、零部件制造及销售。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0%的股权,宁波华翔持有该公司50%的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江铃华翔总资产为74,250.05万元,净资产为33,075.33万元,营业收入为89,515.70万元,利润总额为4,996.72万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江铃华翔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江铃华翔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江铃华翔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十四)长春佛吉亚排气系统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长春佛吉亚排气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佛吉亚”)成立于1996年2月,注册资本为3,47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毛晓群,注册地址为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宜居路3688号,主营业务为生产汽车消声器及其管件系统。Faurecia Automobiltechnik GmbH持有该公司51%的股权,华翔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长春华翔汽车金属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金属科技”)持有该公司49%的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长春佛吉亚总资产为195,132.14万元,净资产为98,727.43万元,营业收入为115,480.91万元,利润总额为19,920.48万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长春佛吉亚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翔金属科技的参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长春佛吉亚与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长春佛吉亚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十五)佛吉亚(成都)排气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佛吉亚(成都)排气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佛吉亚”)成立于2011年3月,注册资本为16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为孙岩,注册地址为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南二路6号,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佛吉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1%的股权,宁波华翔持该公司有49%的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成都佛吉亚总资产为31,826.76万元,净资产为12,906.36万元,营业收入为10,966.41万元,利润总额为3,364.08万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成都佛吉亚是公司持股49%的参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成都佛吉亚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成都佛吉亚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十六)佛吉亚(北京)排气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佛吉亚(北京)排气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佛吉亚(天津)排气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佛吉亚”)成立于2017年10月,注册资本为5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孙岩,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街19号4幢B区,主营业务为汽车排放系统和部件的制造。佛吉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1%的股权,宁波华翔持有该公司49%的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佛吉亚总资产为19,656.44万元,净资产为6,541.01万元,营业收入30,769.52万元,利润总额732.94万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佛吉亚是公司持股49%的参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北京佛吉亚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佛吉亚(北京)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十七)一汽华翔轻量化科技(长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一汽华翔轻量化科技(长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华翔轻量化”)成立于2021年12月,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许万才,注册地址为长春市汽车开发区捷达大路1999号,主营业务为新材料技术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一汽模具制造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1%的股权,华翔金属科技持有该公司49%的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一汽华翔轻量化总资产为32,983.37万元,净资产为11,371.93万元,营业收入为36,683.02万元,利润总额为4,322.86万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一汽华翔轻量化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翔金属科技的参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一汽华翔轻量化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一汽华翔轻量化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十八)吉林利源华翔合金轻量化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吉林利源华翔合金轻量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利源华翔轻量化”)成立于2024年7月,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居茜,注册地址为辽源市龙山区西宁大路5729号,主营业务为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铸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1%的股权,华翔金属科技持有该公司49%的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吉林利源华翔轻量化总资产为5,943.53万元,净资产为2,984.31万元,营业收入为4,502.17万元,利润总额为-163.17万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吉林利源华翔轻量化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翔金属科技的参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吉林利源华翔轻量化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吉林利源华翔轻量化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2026年度新增的主要日常关联交易为:上市公司将新承租关联方上海华翔拓新电子有限公司位于上海浦东的房产,用于日常经营及办公,拟租赁面积约为32,895.85平方米,租赁期限为五年,合同总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预计2026年度租金发生额不超过4000万元(含税)。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按次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是本着就近互利的原则,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且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前,向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经过与公司沟通以及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所需,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2,100.00万元,实际发生总金额为人民币34,537.93万元;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8,000.00万元,实际发生总金额为人民币44,872.29万元;其他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700万元,实际发生总金额为人民币4,679.76万元。
公司与关联方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进行的初步判断,存在因实施情况发生变化而导致发生额与预计额出现差异的情形,公司与实控人及其关联人控制的企业发生的采购、销售或其他关联交易以及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采购、销售或其他关联交易均未超出预计额度,基本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
经核查,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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