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376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董事会将在年度股东会授权的有效期内选择合适时机向特定对象询价发行,在中国证监会做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格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确定方式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定价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和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授权董事会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时机等;

  (三)授权董事会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而修改方案;根据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以及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进行完善和相应调整(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四)授权董事会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延期实施或撤销发行申请,或者按照新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五)授权董事会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六)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及实际募集资金额,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指定或设立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签署、修改及执行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协议和文件资料。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如国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监管部门有新的要求或者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根据国家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包括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和市场情况对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

  (七)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申报和实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批准、签署、执行、完成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所有申报文件及其他必要的文件;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八)授权董事会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办理股份认购、股份登记、股份锁定及上市等有关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九)授权董事会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根据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十)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通过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时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76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5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并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并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进行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于公司领取薪酬的情况

  单位:万元

  

  二、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现阶段经营情况,同时参考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拟定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标准

  1、公司独立董事按月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2万元/人·年(含税);

  2、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适应。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三)发放办法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五)其他说明

  1、根据相关法规及《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改聘、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76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6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对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4,609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4.56元。截至2023年10月31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10,170,400.00元,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尚须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7,924,528.30元后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2,245,871.7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176,597,098.11元。

  截止2023年10月3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63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相关监管协议。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70,814,856.56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69,379,100.00元;于2023年11月20日(募集资金置换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1,435,756.56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7,891,844.66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772,823.95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2025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其进行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概况以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连云港百通热电联产项目”及“曹县百通热电联产二期项目”分别由公司控股子公司连云港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百通”)与全资子公司曹县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县百通”)投资建设。

  本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江新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江苏赣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曹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2023年11月13日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11月13日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11月13日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11月13日与曹县百通、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曹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11月13日与连云港百通、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赣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5年2月10日与曹县百通、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曹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2025年10月,公司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担任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鉴于保荐机构变更,于2025年11月,公司及子公司曹县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与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曹县支行、华泰联合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5,00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募集资金总额的差异,系《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手续费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将“连云港百通热电联产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367.72万元及募集资金专户中产生的存款利息47.05万元,共计5,414.77万元转入“曹县百通热电联产二期项目”。

  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附表中“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有关变更募投项目的说明见“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001376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7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副总经理辞职情况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7日收到副总经理刘木良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原因,刘木良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刘木良先生副总经理职务的原定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刘木良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木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7.5万股,刘木良先生将继续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作出的承诺,股份变动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刘木良先生在任职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副总经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于瑞怀先生进行资格审查,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于瑞怀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于瑞怀先生,197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6年11月至2018年11月,任北京新辣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2018年12月至今,先后任公司监察审计办公室主任、企业文化宣贯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瑞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1376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8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四号院钢设总院六层A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提案: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分别听取两位独立董事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于2026年4月2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网、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事项

  1、提案5.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提案4.00、5.00、6.00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四号院钢设总院六层A区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53。

  3、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登记要求如下: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亦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如以信函方式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会”字样,以便确认登记,信函或传真请于2026年5月13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宜峰

  电话:010-87870955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四号院钢设总院六层A区

  电子邮箱:bestoo@bestoo.group

  5、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

  等费用自理。

  6、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2:授权委托书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1376”,投票简称“百通投票”。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1、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2、 上述表决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等选项下“□”打“√”表示选择。

  3、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方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1376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9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江西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江西省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2026年江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周五)15:00-17:00。

  届时将在线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