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6-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公司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拟每10股发放现金股利约0.0608元(含税),合计分配21,390,000元(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红总额不变。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63,087,046.40元。截至2025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100,535,335.5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2025年度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不提取任意公积金,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
3.以公司总股本3,515,048,914112025年年末公司总股本为3,322,333,344股,因公司回购注销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份及离职人员未解除限售的股份合计3,997,028股,因非公开发行新增股本196,712,598股将于4月30日上市,因此公司总股本为3,515,048,914股。股为基准,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0608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21,390,000元(含税)。当期不转增股本,不分配股票股利。
(二)股本变动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个别激励对象离职,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共计1,554,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该事项已于2026年4月15日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因此公司股本总数将发生变动。公司利润分配届时以最新股本总额作为股本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的金额做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二)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说明
2025年度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1,390,000元(含税),将该数额计算在内,则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59,217,528.22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平均值的47.5%,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和《2024年至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本公司2025年拟现金分红金额不足当年归母净利润的30%,主要是由于以下原因:
(1)2026年,公司的资本性开支将较多,对现金需求较为迫切,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公司大力实施“DEC3232”精智工程,多家主要生产基地将围绕精益生产和智能化生产目标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和生产环境改造;为满足客户供货需求及公司办公需求,公司将投建多处生产基地或卫星工厂、继续建设公司总部大楼;公司2025年获得的新定点项目较多,今年预计也将获得较多新项目,需要投入相关开发费用;为实现跨越式发展,公司将实施产业并购,购买相关资产。在此关键发展阶段,若大幅提高分红比例,将直接占用公司宝贵的自有资金,降低资金调配的灵活性,制约公司重大战略与核心项目的顺利实施。从长远来看,当前分红预案金额符合公司的支付能力和今年资本开支预算安排,较为平衡,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及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为投入公司主营业务经营使用,收益情况将取决于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公司2025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48%。
(3)公司在红利分配方案决策期间,利用投资者来电来函、互动易平台、股东会现场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征求了中小投资者关于分红方案的意见。
(4)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将在2026年加大力度采取市值管理措施,提升公司透明度;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升价值创造水平,提高公司经营业绩,为下一步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打好基础。
2.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均未达到公司对应年度总资产的50%。具体项目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6-019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履职情况,制订了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全体董事对该事项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由其全职任职的单位发薪;
2.在公司工作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内部薪酬管理制度确认的相关职位和职级标准发放薪酬;非独立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按公司内部薪酬管理制度确认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
3.公司向独立董事发放职务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万元(含税),按月平均发放。除职务津贴以外,独立董事不再享有其他任何收入。独立董事职务津贴在公司管理费用中列支。
4.职工代表董事:不以董事职务领薪,根据其在公司工作岗位,按照公司内部薪酬管理有关规定领取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签订雇佣或劳动合同,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制度,实行经理层任期制契约化管理,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个人履职情况及绩效。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50%,于次年公司正式发布上年年度报告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后发放的绩效薪酬额度不低于绩效薪酬总额度的40%。
四、其他事项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薪酬领受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按税法规则统一代扣代缴。公司董事因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改聘、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实际任期发放。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 日
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6-021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已于2026年4月28日发布。为使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业绩及经营情况,本公司定于5月12日(星期二)15:30至16:30在全景网举办2025年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公司总经理朱光先生、财务总监沈军女士、董事会秘书窦海涛先生将在会上介绍公司年报情况,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感兴趣的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输入本公司简称或代码检索到本公司说明会活动的网址,进入参与。
为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17:30 前访问 https://ir.p5w.net /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通知。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6-022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本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7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30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2025年度业务总收入:221,574.80万元
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4,341.73万元
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6,912.18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53家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的主要行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33,868.63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5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0次, 46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3人次、纪律处分14人次、监管措施4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暨签字注册会计师:韩毅,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11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连续多年负责并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艳,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10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连续多年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孙奇,中国注册会计师,中注协资深会员,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1997 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及专项审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5份,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韩毅、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公司2026年度审计收费将基于拟聘机构的专业服务能力和质量,综合考虑审计业务总体工作量、参与人员的执业水平和资历、发生的合理费用及上市公司年审业务市场价格水平等多重因素予以确定。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负责相关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并将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其相关资质进行了核查,认为中审众环顺利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具有良好的诚信、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可以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如审议通过,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中审众环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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