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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年度规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7公告编号:2026-035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年度规划的议案》,同意公司日均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于安全性高且兼顾流动性的短期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委托理财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变化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保证公司业务正常运转,需留存充足流动资金以保证业务能及时落地,导致公司自有资金存在阶段性闲置。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日常经营节余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闲置资金的保值增值。

  2、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来自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日均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在满足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所购买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均为短期投资,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委托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中低风险投资理财,优先选择商业银行,参与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及基金公司固定收益类产品、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国债逆回购等产品。

  4、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不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再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委托理财金额和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进行委托理财。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权限、审核流程、报告制度、受托方选择、日常监控与核查、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在额度范围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产品。

  (3)公司将持续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坚持稳健投资理念,在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适度开展中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做好中低风险投资理财的配置,在降低风险的前提下获取投资收益。

  (4)公司财务管理部和审计部门等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

  (6)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自有闲置资金较为充裕,对短期投资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四、审议程序

  依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关于2026年度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年度规划的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与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8日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6-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16日发出通知,2026年4月27日在国机精工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的董事8名。其中现场出席7人,张永振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蒋蔚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待遇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内容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待遇管理办法》。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中央企业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从内控体系建设情况、内控体系监督评价情况对2025年度企业内控体系工作做了全面总结。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2028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三年滚动计划和2026年审计项目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自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组织对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进行了评估,从2025年评估工作组织情况、2025年评估结果、评估结果运用等方面做了总结。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内容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联董事蒋蔚、闫宁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内容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6-025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原因(单位:人民币元)

  2.利润表项目变动原因(单位:人民币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蒋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闵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治青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蒋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闵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治青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6-026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141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74,827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2564%。

  2、在办理完毕相关解除限售手续后、股份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国机精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修订稿)》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且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无差异,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41名,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74,827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2564%。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1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3、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24日。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接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监事会对激励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2年5月1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修订稿)》及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5、2022年4月7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135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实施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批复的公告》。

  6、2022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修订稿)》及摘要等相关议案。

  7、2022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22年6月17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780,251股,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9、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有5名激励对象发生异动,已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同意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171,464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0、2023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人 员所持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同时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11、2024 年1月30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本次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529,129,329 股变更为 528,957,865 股。公司同时发布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 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12、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为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57名激励对象共1,520,905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剩余已授予未解禁限制性股票共3,087,882股。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发布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13、2024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有8名激励对象发生异动,已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同意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195,351股。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4、2025年1月2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同时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15、2025年1月22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528,957,865股变更为528,762,514股。公司同时发布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16、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国机精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50名激励对象共1,441,723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剩余已授予未解禁限制性股票共1,450,808股。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17、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有8名激励对象发生异动,已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同意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75,981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8、2026年1月21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同时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19、2026年3月18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36,266,835股变更为536,190,854股。公司同时发布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经董事会审核,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具体如下: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公司2021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无差异。

  四、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及数量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41人,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为1,374,827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256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注:

  1.上表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仅包括本次可解除限售的141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不包含已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所造成。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委员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进行了考核,并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经营业绩、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均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修订稿)》及《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管理办法》与《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6-027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9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2026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12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议案披露情况

  议案1-5和议案7的相关内容见2026年4月14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6的相关内容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议案

  议案3-5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4、特别决议事项的议案

  议案7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5、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议案4属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6、 其他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2、登记时间

  2026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

  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121号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5、会务常设联系人

  姓名:靳女士

  电话号码:0371-67619230

  传真号码:0371-86095152

  电子邮箱:stock@sinomach-pi.com

  邮政编码:450199

  6、会议费用情况

  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46”,投票简称为“国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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