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6-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R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52,2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建筑业。公司近年实施科技转型,并拓展数字能源业务和功率半导体业务等产业方向,现阶段科技转型业务仍处于培育期,其占公司总体业务收入规模较小。
(一)建筑业
1、主要业务及其变化
(1)概述
公司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建安)经营的业务主要集中在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和建筑装饰装修领域,业务区域主要位于成都地区。倍特建安承揽业务主要采用施工总承包与工程总承包模式(EPC模式),通过竞标形式参与市场竞争。经过多年的发展,倍特建安积累了丰富的建筑施工经验,拥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双一级资质和多领域专业施工承包的较高业务资质,并与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知名设计院形成合作关系,在施工总承包业务承接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可承接业务范围较广。近年来,立足于成都高新区,倍特建安抓住成都高新区建设发展机遇,积极拓展高新区业务,并在管理、人员相匹配的情况下,稳妥发展成都市其他区域业务,拓展联建资源,在区域已具备较强竞争优势。2025年,倍特建安荣获“2025年四川建筑业企业100强”,获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证。承建的高新妇幼保健院项目获得四川省优质工程,交子公园金融总部产业园(六期)等12个项目成功认证为“成都市优质结构工程”。公司持续服务于成都高新区民生工程与产业园区建设,抓住“立园满园”建设机遇,持续夯实建筑业务基本盘,为公司拓展具有发展前景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业务打下坚实基础。
(2)业务模式及风险
报告期内,倍特建安新承接项目中工程总承包项目金额占新签合同金额的90%左右,为公司建筑业目前的主要业务模式。工程总承包项目具有节约项目工期、把控项目总造价、提高施工图的设计质量及施工质量、有利于提升项目盈利水平等方面优势,倍特建安通过承接工程总承包项目将逐步提高建设项目周期中的前端设计优化水平,统筹协调整合各类资源优势,提升毛利率水平,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2、融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合作,持续提升公司授信额度储备,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
3、质量控制体系、执行标准、控制措施及整体评价
(1)执行质量标准和质量控制体系
倍特建安执行GB/T1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GB/T50430-201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2009年通过国际质量体系ISO9001认证以来,每年均通过北京中建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的监督评审。
(2)质量控制措施
倍特建安主要采取的质量控制措施包括:根据公司年度质量管理计划和项目特点制定项目质量管理目标,并将质量管理目标分解,做到质量责任明确、职权落实到位。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配备齐备、专业的项目管理人员,强化“项目管理,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开展全面质量管理,遵循PDCA管理模式,严格过程控制和程序控制,加强施工工艺质量控制,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严格执行样板制、三检制、工序交接制、质量检查验收制等。建立以技术质量分管领导、技术质量部和设计部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组成的技术质量管理体系,项目实施前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方法、工艺流程和质量控制要点,通过组织图纸内审、参与图纸会审和深化设计,提高设计图纸质量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在材料采购和验收过程中严控品质,确保材料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规范的相关标准;对施工设备和工具进行定期维护和校准,确保满足使用需要。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样板先行机制,样板完工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实施;加强对每道工序进行的质量管控,确保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隐蔽工程隐蔽前严格执行三检制,三检合格后再行报监理验收,确保其质量满足规范、标准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公司技术质量部定期对各项目部进行质量大检查,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严格实行“三定原则”,确保及时有效的整改闭环;同时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在建项目进行质量检测,形成检查报告并组织各项目部进行学习,避免在不同项目出现相同的质量问题和瑕疵。验收阶段,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其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在竣工验收前组织总包、分包单位进行内部验收,确保工程整体质量符合要求,再报请监理进行预验收以及业主单位和政府相关部门的竣工验收。质量保修阶段,依据合同约定的质保要求提供质量保修服务,及时处理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定期对员工开展各类质量培训工作,提高其质量意识和技能;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施工工艺和质量要求;对在施工和检查过程中暴露出来的质量问题,公司及时组织各项目部和相关专家对出现的质量问题的原因、改进方法进行深入讨论,形成公司的标准工艺做法,不断完善公司的质量管理标准化体系。
(3)整体评价
倍特建安建立的质量控制体系运行有效,符合国际质量体系ISO9001认证要求。报告期内,倍特建安通过PDCA科学管控实现项目全面质量管理,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4、安全生产制度的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倍特建安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守安全红线意识。围绕《安全生产法》,倍特建安践行安全发展理念,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狠抓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能力,为公司科学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报告期内,倍特建安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制度规定操作运行,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科技转型业务
为提升业务竞争能力,近年来公司坚定推进科技战略转型,积极培育数字能源和功率半导体业务。
1、数字能源业务
公司子公司成都倍特数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数能)为公司从事能源系统、能源设备、能源工程等业务的主要载体。倍特数能以不断积累的产业园区智慧能源运营管理经验为支撑,聚焦虚拟电厂、分布式能源等应用场景,推进城市级虚拟电厂及能源聚合服务平台、产业园区分布式能源、工商业储能、充换电站、能源微网等的建设、运维、能源托管以及交易代理等服务,致力于成为行业领先的数字能源“投资、建设、产品、运营”一体化解决方案提供商和智慧能源系统集成商。2025年,倍特数能被认定为“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荣获能源数字化创新先锋奖。
倍特数能主要产品为自主研发的“倍特数智虚拟电厂平台”及储能系统集成解决方案,致力于构建集产品销售、投资牵引、解决方案交付与运营服务于一体的综合生态体系。倍特数能数智虚拟电厂平台深度融合物联网、大数据与AI算法等技术,可实现对分布式光伏、储能及可调负荷的精准预测与智慧调度,可应用于区域电网调节与工业园区能效管理。储能系统集成解决方案是以自研数智虚拟电厂平台为核心数字基座,构建的“标准化产品”体系,软件层面聚焦储能能源管理系统(EMS)的自主研发,与虚拟电厂平台在电力交易策略、资源聚合及智慧调度方面协同;硬件层面结合行业头部企业的先进电池方案打造标准化储能集成产品包,可提供储能系统集成、能效托管与电力交易代理等系列服务。
图2-1 倍特数智虚拟电厂平台模式
倍特数智虚拟电厂平台涵盖平台产品与终端产品:
(1)平台产品
①虚拟电厂管理平台,实现区域能源统筹调度。通过对区域内可调资源进行摸排调研与能力建模,实现户号级、弹性负荷单元级数据采集接入。以精细化计量数据和弹性负荷管理平台为支撑,为区域电力主管部门提供保障辖区能源安全、平衡局部负荷需求的管理平台。
②虚拟电厂聚合运营平台,实现市场化交易运营。内置能源管理系统,实现全类型资源状态监测与实时调控;市场申报与调控方案智能联动,实现资源负荷的经济与精准调控;海量数据采集与统计分析,实现资源响应实时监测与修正;自由配置结算认定规则与参数,实现响应快速认定和账单校验。
③能碳服务平台,为企业能效服务,一企一策,实现用能分析与能耗监测。平台通过能源管理系统,实时监测和调控企业能源消耗,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定制化能源管理策略,适应企业独特需求确保策略精准有效;实时数据采集与分析,快速响应市场变化优化能源使用;智能联动市场申报,实现经济精准的资源负荷调控,降低成本。
(2)终端产品
①监测类终端,包括电力数据采集终端(高压侧)、分布式能源能量监测终端(低压侧),具有毫秒数据采集、六表合一、非侵入式监测、不停电安装、多场景共用等特性。
②调控类终端,风/水冷机组调控终端、VRV空调调控终端、空调柔性调控终端,具有新型负荷管理系统架构、数据上报虚拟电厂、适配各类空调设备、分解下达负荷指标等功能。
图2-2 倍特数智虚拟电厂平台终端产品
2025年,在虚拟电厂领域,倍特数能自主研发的“倍特数智虚拟电厂平台”及解决方案,已逐步从成都高新区向外拓展,全年新增落地成都东部新区、简阳市等12个区域虚拟电厂项目,已成为区域市场重要的解决方案提供商,“倍特数智虚拟电厂平台”成为四川省唯一入选《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典型案例(2025年)》的技术平台,为市场拓展储备技术动能;在储能系统集成领域,拓展工商业储能业务,参与建设西南地区规模最大的用户侧储能项目——四川时代60MW/120MWh工商业储能项目,并在电网侧储能领域实现市场拓展,在成都、简阳等区域市场打造多个标杆项目,形成了良好的示范效应,为后续储能市场拓展奠定基础。
图2-6储能项目-天府新谷充电站 图2-7储能项目- 菁蓉汇超充站
2、功率半导体业务
公司功率半导体业务以子公司成都森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未科技)为主要平台。森未科技的定位是在功率半导体领域专注IGBT、SiC和Si MOSFET等功率半导体器件的设计、开发和销售,掌握国际主流功率半导体器件的设计技术和加工工艺,以通用产品支撑规模,以高端产品实现高附加值。森未科技处于功率半导体产业链中上游,面向客户提供从IGBT等功率半导体芯片到集成方案的全链条服务能力。森未科技IGBT器件系列产品全面采用沟槽栅+场截止技术,覆盖 600-1700V 以及低、中、高频应用领域,模块提供多种封装形式。此外,通过持续的技术迭代,森未科技已形成“应用数据+仿真模型+验证平台“三位一体的技术服务生态,形成覆盖器件选型、工况分析、系统集成等环节的全链条技术服务体系。基于对工业场景的深度理解,构建了覆盖新能源、工业控制等领域的标准化解决方案库,同时具备根据客户个性化需求进行定制化开发的敏捷服务能力。森未科技已取得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成都市新经济梯度培育双百企业、成都高新区瞪羚企业、成都高新区中试平台等资质荣誉,于2025年顺利通过成都市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复审。
森未科技功率半导体产品主要应用于工控、感应加热等市场,在此基础上,森未科技持续加强在变频家电、光伏储能等领域的市场拓展。同时,结合新的应用场景推出多款定制化产品。2025年,森未科技第七代1200V、1700V IGBT产品实现批量供货,混合型SiC功率模块产品也成功推向市场,有效提升了光伏逆变器类产品的转化效率,获得客户认可。
图2-8 功率半导体相关产品
报告期,森未科技推进第8代IGBT技术平台开发,同步搭建SiC器件测试研发平台,推动技术成果转化;整合研发资源和供应链能力,构建“市场导向-技术攻关-产能释放”全流程闭环管理;组建中台部门,开展市场与用户研究、产品规划、项目协同与产品生命周期管理,强化市场销售和产品研发的衔接与协同,加速产品迭代与产能释放,推动功率半导体产品从单一的IGBT产品线扩展为IGBT产品线、SiC产品线、Si MOSFET产品线,完善产品谱系,丰富功率半导体产品类型,拓展产品布局。市场拓展方面,在夯实工控等领域功率器件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新能源、商厨、未来智能等应用场景。组织保障方面,构建“市场+产品+保供”铁三角营销响应机制,提升客户响应效率。质量管理方面,围绕“功率芯片设计—加工(委外)—测试到应用”的技术能力,依托自建的功率芯片应用检测中心,打造IGBT芯片和器件检测分析平台,可覆盖器件测试分析和失效分析的整套流程,持续通过CNAS年审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ATF16949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推进供应链韧性管理,加强供应商质量管控和协同,提升产品良率。
在保障现有功率半导体业务协同前提下,为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子公司芯未公司完成功率半导体器件项目相关产线设备资产转让,并接受委托继续运营相关资产,开展中试服务业务。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未公司)已获得成都高新区中试平台、四川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四川省制造业重点中试平台、成都市中试平台等多项资质。2025年,芯未公司成功获评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2024全球车规级功率半导体峰会-功率半导体模块制造杰出供应商”、“第十八届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半导体分立器件年会-特色工艺特别贡献”等荣誉,并持续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及IATF16949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负责运营的加工制造平台量产产品在报告期全年平均综合封装良率达97.9%,质量控制水平处于行业较好水平。森未科技及芯未公司通过技术共研、质量共管、资源共享,协同拓展客户,可为客户提供从产品研发、方案定制到批量交付的一站式服务,目前已与储能、工控等领域客户达成战略合作。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1、成都交子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期货公司)剩余股权转让事宜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临时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向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期货公司33.75%股权,交易价格为26,973.503万元(含税价)。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期货公司股权(相关公告详见2024年9月13日、2024年10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2025年1月,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控股子公司期货公司已收到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价款(相关公告详见2025年1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2、芯未公司转让资产一揽子交易事宜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芯未公司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将持有的产线平台设备资产以20,349.23万元(含税价)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集团)。高投集团委托芯未公司运营本次购买资产,开展中试业务,并租赁芯未公司持有的部分厂房(即一揽子交易)(相关公告详见2025年12月13日、2025年12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前述一揽子交易已按照双方协议约定完成转让资产的交割、委托运营资产移交以及租赁物业的交付,并已收到高投集团支付的全部资产转让价款、预付租金及委托运营费合计21,410.61万元(相关公告详见2026年1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3、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基于公司对功率半导体业务板块的经营战略与发展规划,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森米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放弃成都高新策源优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策源优产)拟购买的森未科技部分股权及其上层股东权益的优先购买权,策源优产已就购买森未科技部分股权及其上层股东权益与相关方签订了交易协议,并完成了所涉及的全部价款支付及工商变更登记(相关公告详见2025年1月23日、9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4、报告期末,公司对收购成都森未科技有限公司所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商誉减值测试,并聘请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的含并购成都森未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相关资产组可回收金额进行资产评估,出具了《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的含并购成都森未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京坤评报字[2026]0381号),评估结果表明形成的商誉相关资产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公司按其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及商誉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详见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周志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6-10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2025年末未分配利润金额及股本基数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9,235,235.00元,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08,662,317.97元,2025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3,271,364.07元,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8,456,680.34元,扣除当年分配的2024年度现金红利19,375,400.00元及提取2025年度法定盈余公积5,327,136.41元,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7,025,508.00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因此,公司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7,025,508.00元。
3、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制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352,2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35,228,000.00元。公司2025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4、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35,228,000.00元,本年度未开展季度分红、半年报分红、特别分红等,未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股份回购。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35,228,000.0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2.25%。
(二) 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方案调整原则
本方案自公告之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三、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 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2、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及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108,149,960.00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60.47%。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 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相关财务数据及其合计数分别占总资产比例如下:
单位:元
注:其他流动资产中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
2、公司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现金流状况、所处发展阶段、未来投资资金需求以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等情况,兼顾了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资金短缺或其他重大不利影响。
四、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一) 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二)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6-11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有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应收款项、无形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拟计提2025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78,840,409.77元,明细如下:
注1:占比系各项资产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占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其中负数为对公司净利润的正向影响。
注2:含列报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
注3:本报告中所引用数据,如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差异,或小数点后尾数与原始数据存在差异,可能系由精确位数不同或四舍五入形成的。
上述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款项等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按组合方式对应收款项实施信用风险评估时,根据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参考历史违约损失经验,结合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以预计存续期为基础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并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分析前瞻性信息的变动,据此对历史违约损失率进行调整,确认金融资产的损失准备。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公司2025年度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63,505.94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1,998,747.02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483,872.11元。
(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
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合同资产,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度计提合同资产(含列报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9,485,884.47元。
(三)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
公司根据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测算存货跌价准备。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9,211,585.99元。
(四)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对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公司2025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53,188,106.31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4,535,719.81元。本报告期公司根据成都森未科技有限公司商誉及相关资产组的减值测试结果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三、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对公司利润影响情况
公司2025年度共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178,840,409.77元,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178,840,409.77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规,计提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系严格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并符合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执行,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6-12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财会〔2006〕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等相关准则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会计估计进行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增加公司2025年度信用减值损失1,434.85万元,资产减值损失1,945.34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3,380.19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23.29万元,不影响公司营业收入。
2、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从2025年12月31日起执行。
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 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主要内容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和市场环境变化,为了更加准确地体现公司可能的预期信用损失情况和经营实际,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根据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信用风险结构特征,审慎评估其预期损失率,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情况,拟对公司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相关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变更前,公司对应收款项组合1(除功率半导体外的其他行业)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款项,按其余额的0.1%计提坏账准备,账龄在5年以上的应收款项,按其余额的80%计提坏账准备。对应收款项组合2(信用风险较低的组合)账龄在1年以内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对合同资产组合1(除功率半导体外的其他行业)按其余额的0.1%计提减值准备,对合同资产组合2(信用风险较低的组合)不计提减值准备。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变更后,对应收款项组合1(除功率半导体外的其他行业)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款项,按其余额的1%计提坏账准备,账龄在5年以上的应收款项,按其余额的100%计提坏账准备。对应收款项组合2(信用风险较低的组合)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款项,按其余额的0.2%计提。对合同资产组合1(除功率半导体外的其他行业)按其余额的1%计提减值准备,对合同资产组合2(信用风险较低的组合)按其余额的0.2%计提减值准备。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5年12月3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二、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2025年前3季度及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增加公司2025年度信用减值损失1,434.85万元,资产减值损失1,945.34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3,380.19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23.29万元。
三、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出具了《关于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项审核报告》,审核意见为“高新发展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393号)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高新发展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四、 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准确地体现公司可能的预期信用损失情况和经营实际,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七章、第六节“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资产减值”的要求。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2025年前3季度及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实施的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关于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6-13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
2026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本年,下同)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5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1]:近三年共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4份,包括川投能源、川网传媒、兴蓉环境、纵横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注2]:近三年共签署和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包括鼎际得、雷电微力、华图山鼎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注3]:近三年共签署和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5份,包括四川长虹、长虹美菱、兴蓉环境、云图控股、国金证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注4]:近三年共签署和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份,包括长江材料、新大正、浩物股份、正川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报告审计费9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3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27万元(含税)。该价格与2025年审计报告费用一致。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人力及其他资源、审计工作量确定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2025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保持了独立性,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需求。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同意将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6-7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在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董事周志、冯东、徐亚平、杨棋钧,独立董事龚敏、张腾文,职工董事王华清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独立董事马桦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志主持,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张月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相关内容详见《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主营业务分析1、概述以及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和“第五节 重要事项”。
会议认为,该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董事会2025年工作情况。
会议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 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6-9)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8)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一致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会议认为,该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治理情况、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及其他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该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审计和审议程序符合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5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会议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 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352,2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派现35,228,000.00元。公司2025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
会议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 审议通过《2026年经营计划》
该经营计划相关内容详见《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会议认为,该经营计划明确了2026年工作的总体思路与要点,公司应积极推进年度经营计划的贯彻实施。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 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该报告,一致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报告全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 审议通过《2026年度内审计划》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该计划,一致同意将该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本议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国家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规定,经减值测试,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1)。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 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本议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实施的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议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2)。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会议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由其对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6-13)。
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 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按要求提交的2025年度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审议和评估,认为公司现任三位独立董事龚敏先生、张腾文女士、马桦女士,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会议表决该议案时,独立董事龚敏先生、张腾文女士、马桦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 审议通过《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了该报告,一致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 审议通过《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会议同意《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制度全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 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的述职报告。会议强调,公司要更加充分地发挥独立董事在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上述议案(一)(二)(三)(十)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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