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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6-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5日,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37,644,367.89元,期末未分配利润8,831,282,238.33元(合并报表)。截至2025年年末,公司母公司的单户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310,568,584.20元。

  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持有股份15,987,940股,根据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规定,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故本年度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为953,407,510股。

  3、根据《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资本支出计划的资金需求情况,拟定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以本年度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953,407,51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57,635,604.80元(含税),占上市公司本年度归母净利润(合并报表)的71.77%,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调整原则

  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注:1.上表中的“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本次拟实施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计金额。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3、2024、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1,440,706,827.70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并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综合考虑股东意愿、外部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包括现金流量状况、经营发展战略等基础上,制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且未来十二个月内亦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6-029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38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1幢E单元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6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上午9:00至17:00,2026年5月19日上午9:00至11: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38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1幢E单元会议室。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五)会议联系方式及相关事项:

  1、会议联系人:杨旭

  电话号码:0571—56030516       传真号码:0571—56075060

  电子邮箱:yangxu021@126.com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72”,投票简称为“上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本次股东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现场股东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现场股东会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参加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 会议通知中提案的表决意见(请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一项打“√”)

  

  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请填写法人营业执照编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6-025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变更公司全称及A股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4月25日,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说明

  公司证券代码:“000672”保持不变。

  二、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原因

  公司自2014年重组上市以来,始终坚持“稳中求进”战略发展规划,持续推动产业链延伸、产业转型升级与关联多元化布局。公司在巩固水泥、骨料、商混、环保协同处置、智慧物流等传统优势业务的同时,响应国家政策号召指引向具有新质生产力特征的新材料、新能源、半导体等新兴领域重点布局,通过股权投资与新产业培育深度融合,公司业务结构、资产质量与发展动能已逐步发生变化。原有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仅体现“水泥”单一业务,已不能全面、准确反映公司现有产品类型、业务格局、产业布局与未来发展方向。

  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7.7.10条规定,为满足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精准匹配公司战略定位、产业布局与经营实际,进一步提升品牌形象、市场辨识度与行业影响力,更好支撑公司向新质材料及科技赋能方向高质量转型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对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进行相应变更。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并需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登记为准。公司拟变更的证券简称已事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核查并获得同意,最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为准,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全权办理与本次变更有关的各类需变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营业执照、印章、银行账户、税务登记文件等各类证照文件中涉及公司名称变更的事项;办理公司生产经营许可证相关证件变更等在内的全部相关变更登记、审批或备案手续。

  3、本次公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署的与公司相关的法律文件及合同的效力。公司更名前的债权债务均由更名后的公司承继。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后,公司将对相关规章制度、证照和资质等涉及公司名称的文件,一并进行相应变更或登记备案。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6-026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53,407,51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水泥建材业务

  1、主要业务

  公司多年来主要专注于从事水泥熟料、水泥、特种水泥、混凝土等建材产品的生产制造和销售。近年来,公司充分应用已有资源向相关产业延伸,骨料、水泥窑协同处置环保、“光储充”新能源、智慧物流业务成为公司重要新业务,同时公司正在向半导体封装基板等新质材料业务转型升级。

  2、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水泥产品主要包括各等级水泥和油井特种水泥等,广泛应用于铁路、公路、机场、水利工程、油井等基础设施或大型重工业设施项目,以及城市房地产开发建设和农村市场;公司的混凝土和骨料也应用于上述各类建筑工程和建筑设施。水泥熟料是水泥的半成品,公司部分水泥熟料直接销售给水泥粉磨企业。

  3、经营模式

  公司采取总部为投资和战略管控中心、区域为市场经营中心、各个子公司为生产成本中心的运营管控模式,实现了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运营模式。

  水泥属于基础原材料行业,是区域性产品,其销售半径受制于运输方式及当地水泥价格,公司的水泥销售模式根据销售对象的不同,建立了多渠道、多层次的销售网络,同时公司正在通过自有电商平台和物流贸易供应链平台推广销售终端产品。

  公司的主要原燃材料为煤炭、石灰石、砂岩等,并需要稳定的电力供应,公司主要原料均有充足储备或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供应渠道。

  4、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是中国建材联合会认定的全球建筑材料上市公司百强企业,2025年度综合实力居全球建筑材料上市公司综合实力第96位;中国水泥协会发布2025年中国水泥上市公司综合实力排名,公司综合实力排名第7位,水泥熟料产能规模居行业第14位。公司在浙江、安徽、江苏、宁夏、新疆、内蒙古、贵州、广西、江西等9个省份拥有约50多家子公司,具备水泥熟料年产能约1,800万吨,水泥年产能约2,000万吨,拥有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十一条。2006年公司被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认定为国家重点支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大型企业(集团)60强企业。

  (二)产业链延伸环保、新能源、物流业务

  1、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固废是符合国家产业支持政策和充分利用资源实现产业升级的创新型环保产业,也是公司产业链延伸升级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公司子公司安徽上峰杰夏环保有限公司、宁夏上峰萌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怀宁上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固废和危废填埋场等项目已建成投产,系列环保项目可以解决周边城市污泥、垃圾和危废、固废等处置消化难题,通过对危固废“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提升企业“碳中和”质量,在创造经济效益新增长点的同时进一步体现公司的社会效益价值。

  2、为响应国家“双碳”战略决策,积极推动能源结构与产业结构双调整,公司通过布局光伏发电、储能、充电桩、“源、网、荷、储、碳”集成系统等可再生能源与节能低碳技术措施,提升建材产业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耗成本,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以各建材产业基地为基础,依托区位优势特点及自身对绿色能源的需求场景,与新能源行业专业技术领先企业及院校等合作开发智慧能源系统平台,培育光储充新能源升级产品,力求为耗能工商业企业及园区提供清洁低碳、安全稳定、便宜高效的智慧能源解决方案及相应光储充微网项目服务。

  3、公司以子公司上融物流为平台,应用实体码头资源、物流工具资源及数据资源为主业赋能的同时,打造数字化物联平台,开拓智慧物联业务。

  (三)股权投资业务

  公司与专业机构合作,针对科技创新领域企业项目进行新经济股权投资,近年来聚焦半导体、新能源、新材料领域持续积累,截至2025年12月末,公司新经济股权投资额累计达19.75亿元,成为与公司建材业务互补平衡的新投资业务板块。

  (四)半导体封装基板业务

  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与深圳志金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浙江上峰芯材科技有限公司以收购及增资方式持有美琪电路(江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琪电路”)75%的股权,公司由此正式进入半导体封装基板业务。

  1、美琪电路主营业务

  美琪电路专业生产半导体封装基板,包括传感器和射频封装基板、存储封装基板等。美琪电路的主要业务模式是向供应商采购金盐、覆铜板、干膜、油墨、化学药剂、铜箔、半固化片等原材料完成IC封装基板的制造;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客户订单的产品型号、需求量和交货期,并结合原材料供应及产能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美琪电路销售以直接销售为主,客户主要为IC封测厂商。

  2、所处行业

  IC封装基板(IC Package Substrate)是连接裸芯片(DIE)与印刷电路板(PCB)的信号载体,承担信号传输、芯片支撑、散热保护三大核心功能,处于半导体芯片产业链中封装环节。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刚挠印刷电路板及封装载板”被列为鼓励类产业。

  美琪电路2025年经审计营业收入和总资产分别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和总资产的比例约为0.44%和0.69%,占比均较小,短期对公司业务规模及财务情况影响较小。

  (五)公司业务变化

  公司结合内外总体环境形势,以新质生产力为目标稳步转型升级,明确了培育第二成长曲线新质业务的战略规划。近年来公司在建材产品业务继续精细运营管理的同时,逐渐拓展了水泥窑协同处置环保、智慧物流、光伏储新能源等相关产业,适度开展了新经济产业股权投资业务,战略布局了封装基板材料制造业务,初步形成了“三驾马车”格局框架,但目前建筑材料相关业务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70%,目前仍是公司的主营业务。

  (六)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目前主业业绩驱动主要受水泥及建筑材料市场供需状况及价格波动影响;公司股权投资及权益投资对业绩也具有一定影响,股权投资及权益投资受投资标的所处行业周期及宏观经济形势影响较大。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  锋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6-028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6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4月25日,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已审批通过的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金额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人民币6亿(含6亿元)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多收益,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增加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增加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委托理财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型理财产品等)。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上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根据自有资金的富余情况、生产经营的安排以及理财产品的市场状况,公司择机购买。

  4、委托理财期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作为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的委托理财金额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委托理财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导致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2、风控措施

  (1)公司将做好委托理财产品前期调研,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防范公司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2)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进展情况,如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4)公司审计监察部定期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委托理财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及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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