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 公告编号:2026-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涉及讨论具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时,该董事已回避表决。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原则: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创新活力和责任担当,持续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与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实现稳健、高效、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结合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战略目标,制定本薪酬方案,并遵循以下原则:
责任原则:按照工作岗位、工作能力及权责匹配等因素,合理确定基本薪酬标准。
绩效原则:绩效薪酬与个人岗位职责目标完成情况紧密挂钩,并与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相衔接。
统筹兼顾原则:综合考量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战略目标达成情况,以及人才市场的薪酬水平。
四、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长主导公司经营方向和重要决策事项,实行年薪制,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及个人履职情况相挂钩,实行季度预发与年度清算相结合的方式。年度清算时,依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及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核定,并确定不低于绩效薪酬总额10%的部分在年度报告披露及绩效考核结果核定后予以发放。
2.公司其他非独立董事按照在公司所担任职务领薪,未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
3.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津贴为税前每人24万元/年,按月发放。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薪酬结构: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年薪总额的50%,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及个人履职情况相挂钩,实行季度预发、年度清算的方式。年度清算时,依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及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核定,其中不低于绩效薪酬总额10%的部分,在年度报告披露及绩效考核结果核定后予以发放。
五、其他情况说明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如存在兼任职务,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 公告编号:2026-030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3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7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12月2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3年12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年2月7日,公司办理完成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并于2024年2月19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4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4日,公司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11月2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8.2024年12月3日,公司办理完成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并于2024年12月5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9.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10.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合计22,039,750份。
11.2025年4月29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办理完成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合计22,039,75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并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12.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合计26,139,950份,并同意根据公司分红派息完成情况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情况
公司2024年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914,253,9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35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该分红派息方案已于2025年7月4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派息时,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P=4.271-0.0135=4.258元/份(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系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分红派息进行的相应调整。本次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分红派息,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上述已履行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尚需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关手续;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 公告编号:2026-031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
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3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7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12月2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3年12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年2月7日,公司办理完成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并于2024年2月19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4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4日,公司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11月2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8.2024年12月3日,公司办理完成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并于2024年12月5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9.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10.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合计22,039,750份。
11.2025年4月29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办理完成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合计22,039,75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并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12.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合计26,139,950份,并同意根据公司分红派息完成情况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情况
(一)因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进行注销
19名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合计1,913,450份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合计250,000份。
(二)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成就进行注销
1.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第八章 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之“二、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之“(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6年,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数据为计算依据,“归母净利润”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数据为计算依据,“归母净利润”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说明及注销股票期权数量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103.60亿元,归母净利润为2.85亿元,未达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行权条件未成就。
因此公司拟注销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含不再符合激励条件首次授予人员)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所对应的全部股票期权18,230,100份;拟注销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含不再符合激励条件预留授予人员)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所对应的全部股票期权5,746,400份。
(三)合计注销数量情况
综上,公司本次拟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合计26,139,95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事项在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宜。
五、法律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上述已履行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尚需就本次激励计划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关手续;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 公告编号:2026-032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年健康”)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坚决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本行动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举措如下:
一、持续聚焦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作为中国预防医学头部企业,美年健康以健康体检为核心主业,集健康咨询、健康评估、健康干预于一体,以健康体检大数据为依据,围绕专业预防、健康保障、医疗管家式服务等领域,为企业和个人客户提供更高品质的健康管理服务,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公司旗下四大品牌协同发展,在大众健康体检市场方面以“美年大健康”和“慈铭体检”两大品牌为市场核心覆盖,中高端团体健康体检、综合医疗服务市场及高端个人健康体检则分别通过“慈铭奥亚”、“美兆健康”提供高水准的优质服务。
公司将始终坚守“质量就是尊严”的质量文化,不断精益求精夯实内功,以“医质管理数智化、重点学科中心化、多元增长规范化”为目标,以AI技术应用、互联网医院和强执行组织建设为支撑,重点开展以下工作:在“医质管理数智化”方面,公司将持续探索数据驱动。1)医质巡检线上化转型;2)重点专科AI质控全覆盖。加大超声AI全量质控、影像AI全量质控、智能主检系统辅助审核系统等智能工具应用;3)搭建检验全流程BI智能分析平台,实时监控核心指标;4)医疗主数据规范化迭代,为全域质控分析奠定标准基础。
在“重点学科中心化”方面,将进一步推动区域医疗中心和研究型体检中心建设,通过集约化运营与科研赋能,重构医技资源配置模式。1)将重点布局各类区域中心建设。整合标本物流与检测能力,实现检验项目标准化与成本优化;区域主检中心依托智能主检系统的全面应用,推动省级主检中心的全覆盖;在重点城市完成区域影像阅片中心试点建设,同步建立集团层面的疑难影像会诊通道。2)打造研究型体检中心,将重点发展研究型体检中心,与三甲医院及高校持续开展科研合作,探索基于体检队列的慢性病风险预测模型、早筛标志物挖掘及健康干预实效评价;3)搭建脱敏数据平台,致力于将千万级体检指标转化为科研资产,产出行业级循证成果。
公司将持续推动多元增收,聚焦“企业市场份额、个人健康消费(公域/私域)、第二曲线”三个方向,实现高质量增长。在企业市场份额方面,持续从“单一年度体检服务”向“企业综合健康服务保障”转变;在个人健康消费端,公司将持续从“传统单一套餐式产品结构”向“AI驱动的个体化、定制化套餐以及学科驱动的单病种大单品(胶囊胃镜,脑健康,肺结宁,乳腺AI等)”转变。公司积极拓展业绩增长“第二曲线”,在稳定企业市场份额与发力个人健康消费的基础上,结合市场需求与客户反馈,进一步拓展生态链产品体系,发力体检延伸服务与检后解决方案。公司将持续优化产品与销售渠道,满足客户多样化健康需求,推动从“体检服务”向“检后健康管理”价值跃迁。
二、强化科技创新驱动,着力增强创新发展能力
公司将聚焦脑科学、AI影像诊断、智能主检、全旅程智能管家、健管智能体、AI+抗衰、居家健康等重点赛道的AI升级,通过“AI+学科”深度融合,构建“精准筛查-智能评估-个性干预-全周期管理”服务闭环;围绕“以团单为根基、产品为武器、服务为前提、复购为能力”的增长底层逻辑,持续深耕B端企业大客户市场,激活C端个人消费市场,构建“公域破圈+私域深耕”的全域增长飞轮,同时深度布局长寿医学、减重、口腔、中医、精准营养等重点赛道,加速培育第二曲线,探索健康管理延伸服务的新增长点,从“体检套餐”向“健康管理订阅”的跨越,推动公司经营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增长。
公司以国内领先的C端流量入口平台与应用场景优势,持续深耕“AI+健康管理”,通过技术创新、产品升级和跨领域合作,持续打造“专精特新”产品力,持续推动学科与科技驱动的产品解决方案,强化学科壁垒和差异化竞争优势,加快超声智能化、智能主检、脑科学、呼吸肺健康、消化道健康、乳腺宫颈筛查、血糖/肥胖/脂肪肝管理、抗衰检测/基因检测等重点学科建设;持续推广传统爆款单品胶囊胃镜、基因产品继续倍增发力,加速推进肺癌甲基化、肝癌早筛miRNA7、脑灵光、心肌损伤检测产品、心衰检测产品、自身免疫性疾病检测产品、肺常安、肺结宁、AI智能血糖管理等创新产品、中医智能体检等重点项目,打造“检测-分析-干预”闭环,进行健康风险主动预警与个性化管理,推动职场健康管理向主动守护升级。
公司将继续强化产品运营和模式创新,以重点学科建设为核心,以AI技术和大数据为支撑,以体检业务为基础流量入口,发力健康管理第二曲线新增长引擎,打造“智能个性化套餐”+“专检早筛盒子”+“专病管理服务包”的全生命周期创新产品链条,持续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健康管理服务,持续推动AI体检延伸服务与检后解决方案持续增长。持续深化探索创新运营模式,打造线上线下全链路运营体系,实现创新产品增量增收。同时打造以减重为核心的医疗门诊运营体系,确立医疗专项中心成熟运营模式,不断提升产品服务竞争力,以高品质医疗服务为消费医疗市场注入活力。
三、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公司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建立健全权责清晰、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可持续发展。
公司密切关注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变化,紧跟政策步伐,积极组织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上市公司协会等举办的各类培训,推动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不断提升合规知识储备及履职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和运营效率。公司将进一步优化管理层激励和约束机制,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上市公司经营效益合理挂钩,薪酬变动原则上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促进管理层与股东利益的深度融合。
四、构建长效回报机制,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回报全体股东,坚持与股东共享经营发展成果,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充分兼顾股东合理回报与公司长远发展,在确保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规范实施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执行稳定、透明的现金分红机制,切实将经营成果转化为持续的投资者回报,不断提升股东获得感与投资信心。
公司将立足长远高质量发展,综合考量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规划、资金状况等因素,科学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兼顾股东即期收益与长远利益,持续构建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回报机制,以实际行动回馈广大投资者。
五、提升信息披露质量,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完善信息披露管理机制,强化内幕信息管理,及时登记和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持续提升信息披露有效性与透明度,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与合法权益。
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严格遵守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秉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策略,充分运用互动易平台、股东会、策略会、投资者热线、电子邮箱等多维度、多元化渠道,与投资者保持常态化、高效率沟通,主动倾听投资者意见并及时反馈管理层,搭建双向互动的沟通平台,不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与投资者满意度。
公司将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增强信息披露规范性与有效性,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为投资者价值判断与决策提供有效信息,并持续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不断创新沟通方式与内容,畅通与资本市场的沟通渠道,积极传递公司价值,促进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长期匹配和共同提升,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与股东价值最大化。
未来,公司将深入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坚持聚焦核心主业,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与创新发展能力,不断夯实公司治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持续加强投资者沟通交流,重视股东回报,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维护公司良好资本市场形象。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 公告编号:2026-033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收购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年健康”)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权收购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俞熔先生、郭美玲女士、王晓军先生对该项议案予以回避表决。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交易基本情况概述
1.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云南慈铭健康服务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湖南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美年”)以人民币748.75万元受让关联方股东研计(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计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南通美舜健康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美舜”)合计持有的怀化美年大健康医疗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怀化美年”)24.7111%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湖南美年持有怀化美年41.7111%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26日、2024年10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云南慈铭健康服务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关于收购云南慈铭健康服务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
2.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年大健康”)于2023年1月与运城金运佳年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运佳年”)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以人民币1,020.00万元受让金运佳年持有的运城美年大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城美年”)51%的股权,并已指定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太原美年大健康科技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美年”)投资运城美年。本次投资完成后,太原美年持有运城美年51%的股权。同时,太原美年持有运城当地另一家体检门店运城市美年大健康体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城体检”)51%的股权。出于对运城地区整体业绩的良性可持续发展考量,经过本次投资以及当地股东股权调整,运城美年和运城体检完成了股权架构的统一,实现了地区集约化经营管理,故在本次投资过程中约定了金运佳年以两家公司的合计归母扣非净利润作为业绩承诺口径。
3.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美年大健康于2023年5月与成都思可健康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都思可”)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以人民币1,142.40万元受让成都思可持有的常德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德美年”)51%的股权,并已指定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长沙美年大健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常德美年。本次投资完成后,长沙美年大健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常德美年70%的股权。
4.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美年大健康于2023年5月与成都思可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以人民币1,102.50万元受让成都思可持有的达州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州美年”)49%的股权,并已指定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成都美年大健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美年”)投资达州美年。本次投资完成后,成都美年合计持有达州美年65%的股权。
5.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美年大健康于2023年5月与成都思可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以人民币705.60万元受让成都思可持有的宜宾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美年”)49%的股权,并已指定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成都美年投资宜宾美年。本次投资完成后,成都美年合计持有宜宾美年65%的股权。
6.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美年大健康于2023年5月与成都思可、成都宜欣健康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成都宜欣”)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以人民币950.00万元受让成都思可、成都宜欣合计持有的成都双流美年大健康体检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流美年”)50%的股权,并已指定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成都美年投资双流美年。本次投资完成后,成都美年合计持有双流美年69.50%的股权。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与承诺主体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1俞熔对研计公司支付补偿款的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研计公司未能按照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完成业绩承诺的,公司有权同时要求研计公司和/或俞熔就应当支付的全部或部分补偿款向公司履行支付义务。
业绩承诺条款:注1:美年健康认定的目标公司当年度完成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当年度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已付当年度运营服务费及软件信息服务费x(1-目标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若目标公司经美年健康集团审定上年度末税前累计可弥补亏损大于0,则上述公式内“目标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按0计算。
注2:美年健康认定的目标公司当年度完成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当年度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已付当年度运营服务费及软件信息服务费。
如未完成业绩承诺,业绩承诺方应向美年健康支付补偿款,具体计算公式:应补偿的现金金额=(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累计实际净利润数)*目标公司估值/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收购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剩余应付未付股权转让款(如有)。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一)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上述目标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此处运城美年的2023年至2025年累计完成金额、业绩承诺金额,属于运城美年和运城体检的合并金额。
(二)差异说明
上述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未能完成业绩承诺的主要原因是当地消费短期承压,市场竞争加剧。
四、业绩补偿安排及拟采取的措施
根据投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有权要求承诺主体向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支付补偿款,公司将按照投资合作协议的约定,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及时履行补偿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公司将坚持医疗与服务品质驱动,通过AI赋能多元增收与效能提升,持续深耕精细化运营,持续发力专精特新产品,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等措施,不断提升上述目标公司的盈利能力,提升整体经营质量。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关于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 公告编号:2026-034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进行的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涉及“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的更新。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 公告编号:2026-035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判断以及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9,920.65万元。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2025年度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公司2025年度计提坏账准备合计为13,915.47万元。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如存在尾差,属于四舍五入所致。
1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而产生的增加变动情况。
2.2025年度计提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和商誉减值准备等情况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各项资产进行判断以及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包含其他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合计6,005.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如存在尾差,属于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2025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9,920.65万元,减值损失共影响利润总额19,920.65万元,考虑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减值损失共影响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725.89万元,影响2025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8,725.89万元。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 公告编号:2026-036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年健康”)2025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为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697号健康智谷9号楼三楼公司会议室,敬请投资者特别留意。
根据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定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用股东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2026年5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697号健康智谷9号楼三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提案内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其他说明
以上议案公司将对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议案5需逐项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做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或传真件登记;
(4)现场参会股东请仔细填写《美年健康股东现场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上述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请于2026年5月15日下午17:00前发出并送达至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697号健康智谷9号楼三楼证券部,邮编:200072,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传真号码:021-66773220;电子邮箱:zqb@health-100.cn;建议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供登记材料,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697号健康智谷9号楼三楼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晓晓、刘丽娟;
电子邮箱:zqb@health-100.cn;
联系电话:021-66773289;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697号健康智谷9号楼三楼证券部。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44,投票简称:美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 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份类别及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美年健康股东现场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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