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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6-00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黄金、铂金等中高档贵金属和宝石首饰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核心业务是对“明牌珠宝”“明牌传家金”“明牌小金喜”品牌的连锁经营管理。公司采用以批发、零售模式为主的经营模式,通过直营、专营、经销和加盟方式拓展市场,目前公司品牌门店已覆盖国内主要市场区域,在天猫、京东、唯品会、抖音等平台设有旗舰店并持续发展其他网络营销渠道。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其他经营业务活动为新能源光伏电池片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和房地产营销服务。

  (一)主要业务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以经销、专营、加盟、直营模式开展销售,公司销售模式未发生大的变化。

  2025年销售情况

  单位:元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以自产、委外加工、外购进行生产,公司生产模式未发生大的变化。

  2025年生产情况

  

  3、采购模式

  公司通过现货采购和黄金租赁业务采购黄金原材料、通过现货模式采购铂金和钻石原材料。公司采购模式未发生大的变

  2025年采购情况

  

  (二)实体经营门店经营情况

  1、直营门店经营情况

  2025年前10直营门店经营情况

  单位:元

  

  2、线下门店数量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门店提质增效工程,加快区域门店优化整合,门店数量有一定减少。

  

  (三)线上销售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天猫、京东、唯品会等电商平台实现营业收入7.85亿元,同比增长75.48%,占公司营业收入的23.92%。

  (四)报告期内存货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公司的存货情况如下:

  单位:元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苏州好屋部分股东支付现金补偿款

  2023年7月26日,公司与汪妹玲、严伟虎、叶远鹂、苏州吉帅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协商一致签订《协议书》,汪妹玲、严伟虎、叶远鹂、苏州吉帅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通过“现金补偿+股权补偿”的方式弥补公司损失,其中汪妹玲、严伟虎支付给公司现金补偿款1.5亿元,分五期履行完毕(2023年现金补偿共7000万元,2024年现金补偿共8000万元)。截至2024年末,汪妹玲、严伟虎还需支付给公司2024年现金补偿款2850万元,该部分现金补偿款已于2025年1月完成支付。详见公司2025-001、2025-002号公告

  (二)公司对子公司日月光能提供担保进展

  2025年3月17日,公司就子公司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的授信业务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详见公司2025-007号公告

  (三)公司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

  公司对日月光能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担保,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含新设立的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日常经营合同涉及的履约担保等;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其中,公司对日月光能提供的日常经营合同涉及的履约担保主要用于日月光能向主设备商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债务而产生的公司潜在可能担保情形。详见公司2025-019号公告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6-017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R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虞阿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可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燕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虞阿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可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燕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6-009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312,464,747.65元(母公司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59,506,978.5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649,588,437.72元,2025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37,123,690.07元。

  由于公司光伏业务推进需要较多资金,结合公司发展现状和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三、2025 年度拟不分配利润的原因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光伏业务推进需要较多资金,结合公司发展现状和经营资金需求,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 2025 年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计至下一年度,并根据公司发展规划主要用于珠宝、光伏业务以及日常生产经营,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实施提供保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23日召开,对《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经核查,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行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状况以及未来的发展战略,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74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6-007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

  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对合并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按资产类别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拟计提相应的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同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对公司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拟进行核销。具体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范围和金额

  (1)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2025年度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4,148.99万元及资产减值准备17,567.09万元,明细如下表:

  

  (2)核销资产

  2025年度核销资产 1,938.59万元,明细如下表:

  

  2、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说明

  (1)应收款项的减值测试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等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① 应收票据

  由于应收票据期限较短、违约风险较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因此公司将应收票据视为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直接做出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考虑历史违约率为零的情况下,因此公司对应收票据的固定坏账准备率为零。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对该应收票据单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② 应收账款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③ 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2)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基于光伏行业严峻的竞争态势、光伏产业链主要产品价格尚处于低位,公司认为新能源光伏电池片业务相关资产已存在减值迹象。公司聘请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新能源光伏电池片业务相关资产进行评估,并由其出具《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电池片业务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格律沪评报字(2026)第156号)。公司参照该评估报告,将子公司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新能源光伏电池片项目一期相关的长期资产(含固定资产、一期项目土地使用权、排污权以及软件使用权)纳入评估范围,并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其可回收金额,按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孰高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6,726.35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新能源光伏电池片项目一期相关的长期资产账面原值261,899.82万元,累计折旧及摊销32,997.38万元,计提减值准备后账面价值212,176.09万元。

  单位:元

  

  (4)核销资产情况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业务终止、已经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拟进行核销。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4,148.99万元及资产减值准备17,567.09万元,上述减值损失将减少2025年度公司税前利润总额21,716.08万元。本次核销应收账款1,103.27万元、长期股权投资835.32万元,并不影响公司税前利润总额,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履行的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合理性说明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认为公司2025年度计提的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6-013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对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在公司内部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在公司所属的具体岗位、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全年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达成情况综合考评后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7.2万元/年,按月发放。

  3、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履行职责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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