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6-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的议案》,该议案中,新增选举1名独立董事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的情况
公司拟对《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条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将由9名调整为11名,具体为新增1名独立董事与2名职工代表董事。调整完成后,董事会包括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4名、职工代表董事3名。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情况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王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伟的薪酬方案按照2023年11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第七届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执行。王伟的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王伟的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伟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王伟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选举王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宜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选举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三、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情况
公司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选举2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董事会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简历:
王伟,男,198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厦门大学金融工程学士。曾担任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证券投资一部总经理,现任横琴淳臻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副总经理兼产品总监等职务,拟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王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从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91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精品纸包装
公司精品纸包装产品以纸张为主要原材料,经印刷、表面处理、模切、粘合、成型、组装等工序制成,用于商品的容纳、保护、说明与促销,广泛应用于烟酒、电子烟、消费电子、日化、医药及IP文创等多个行业领域。公司采用“订单式生产+定制化服务”模式,依托多部门协同机制,针对客户个性化需求提供从设计到交付的全流程解决方案,在维护现有优质客群的同时,持续扩充产能并延伸高附加值服务链。
凭借市场领先地位与多元化客户资源,公司构建了设计研发、精益智造、智能服务三位一体的核心体系。在不断巩固行业竞争优势的同时,为包装产业升级提供了创新范式。通过专利工艺集群与数字化生产系统的深度融合,公司形成了快速响应市场需求的核心能力,其中精密印刷技术已从烟包领域拓展至酒品、电子产品包装等领域,实现了技术应用的广泛性与灵活性。公司高度重视环保与可持续发展,积极采用可回收材料和绿色生产工艺,顺应全球环保包装的需求趋势。
基于柔性化生产基础,公司创新集成RFID溯源、数码增效、环保去塑等前沿技术,打造数字智能包装生态系统。其中,数字包装聚焦设计、生产全流程数字化管控,实现订单、工艺、质量数据可追溯;智能包装侧重 RFID 溯源、防伪验证、品牌交互等功能,该体系可提供具备安全溯源、环保可循环、合规监管、全链路数据管理特征的高端包装解决方案,精准解决高端客户防伪、合规、品牌管控等核心痛点,创造产品差异化价值。
目前,公司已完成从单一印刷品制造商向数字智能包装解决方案提供商的转型,通过技术复用与资源共享,构建起覆盖纸质包装设计、生产、服务的大包装全产业链生态。
(二)新材料产品
公司的新材料产品主要包括包装新材料和电子材料。
1.包装新材料
公司当前研发生产的包装新材料有光刻镭射转移膜/纸、镭射复合膜/纸等镭射包装材料,彩色烟膜及可降解材料等。光刻镭射膜生产工艺技术是通过将微纳光刻制版,将镭射信息模压在薄膜载体上,再通过真空镀膜技术蒸镀铝金属效果或蒸镀透明介质效果,形成具有金属镭射薄膜或半透明镭射薄膜,通过转移或复合到纸张表面而形成不同效果的光刻镭射纸张,是一种具有色彩绚丽和防伪特性的新型包装材料,广泛应用于烟、酒、日化等包装及各种装饰材料上。烟膜是以聚丙烯为主要原料,以一定温度和速度拉伸并经过适当处理或加工制成的,具有高透明度、光泽感、防水等特性,是一种主要应用于烟标外包装的膜类包装材料。镭射包装材料和烟膜材料采用的经营模式为订单式销售模式。按照客户要求进行定制化生产。
公司的包装新材料产品主要面向卷烟、高端酒品等对包装有高附加值需求的企业客户,这些客户对产品包装的外观、防伪及环保等性能均有较高要求。目前,公司已建成包装新材料生产集群基地,通过严格把控生产链上游环节的供应质量与成本,持续推进技术革新并提升产能,凭借综合实力为镭射包装材料和烟膜材料产业提供了充足的市场保障。在优先满足公司精品纸包装原材料需求的基础上,公司不断拓展产品品类与客户应用范围,有效巩固了在包装行业的市场地位,进一步夯实了核心竞争优势。
2.电子材料
电子材料是指在电子技术和微电子技术中使用的材料,包括介电材料、半导体材料、压电与铁电材料、导电金属及其金属复合材料、磁性材料、光电子材料、电磁波屏蔽材料以及其他相关材料。结合公司的现有优势,公司在电子材料领域锚定了具有高附加值的半导体材料、光电器件封装材料、屏蔽材料和锂电池复合集流体等方向,其中,半导体材料、光电器件封装材料、屏蔽材料可广泛应用于通信设备、汽车电子等领域,复合集流体主要应用于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及消费电池等领域。半导体材料、光电器件封装材料、屏蔽材料采用的经营模式为订单式销售模式,按照客户要求进行定制化生产;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复合集流体产品处于大客户验证阶段,尚未正式对外供货,预计未来采用的经营模式为订单式销售模式,按照客户要求进行定制化生产。
在电子材料领域,公司基于产业趋势与自身优势,聚焦高附加值赛道进行战略布局。当前业务架构主要涵盖四大核心方向:半导体材料及光电器件封装材料、屏蔽材料、复合集流体材料,其中参股公司唯亮科技在半导体材料及光电器件封装材料已实现产业化应用,控股公司劲嘉聚能、参股公司三层科技在屏蔽材料、复合集流体材料领域已实现小批量生产。具体来看,半导体材料与光电器件封装材料作为基础性功能材料,通过建立客户需求快速响应机制,应用于通信设备、汽车电子等高端市场,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在屏蔽材料、复合集流体材料领域,已在工艺稳定性与规模化生产能力等核心技术上实现持续优化,通过系统集成客户反馈并持续推进产品性能迭代,为电子材料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技术基础。
(三)新型烟草制品
新型烟草制品主要是指区别于采用传统燃吸方式的卷烟的烟草制品。根据其制品使用形式,大体上可以分为无烟气、有烟气两类。无烟气产品主要包括口含烟、嚼烟以及含化型烟草制品等,而有烟气产品的主要形式则有加热卷烟制品和雾化类电子烟等。
公司以自主研发体系与产业化经验为根基,构建了兼具国内深耕与海外拓展能力的新型烟草业务生态。通过纵向整合产业链资源、横向搭建全球化运营网络,致力于成为新型烟草领域的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在业务架构层面,制造端聚焦雾化电子烟ODM/OEM核心业务,依托柔性智造系统,为客户提供从工业设计、配方开发、智能制造到全球交付的全链路定制服务。国内市场方面,公司建立了雾化电子烟生产标准化体系,形成覆盖产品设计、工艺优化、量产交付的完整闭环服务能力;海外布局则采取属地化运营策略,在重点区域设立服务中心,提供跨境物流、合规贸易、新零售等增值服务。同时,公司在海外布局研发中心与智能制造基地,开展新型烟草制品的合规化、集中化研发生产及营销推广,构建集产品研发、生产、供应链等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91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乔鲁予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富培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富培军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乔鲁予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富培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富培军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6-023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以下或称“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指母公司)2025年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375,106,526.9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为人民币2,802,951,009.24元,减本年分配上年度股利人民币0元,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股利为人民币2,427,844,482.31元。
综合考虑公司资金需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及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 根据《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公司在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持续经营。”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同时,结合公司2026年的战略规划,公司计划加大包装新材料研发、智能生产设备升级以及市场渠道拓展等领域的投入,以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此背景下,为确保公司资金使用的合理性与战略性,资金将优先用于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为未来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结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2.在公司2025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的情况下,公司近三年(2023年度-2025年度)派发现金红利合计424,193,650.20元(含税),满足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形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3.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累积转结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及流动资金需要,支持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
(四)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为进一步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拟采取举措如下:公司将持续聚焦主业,通过强化经营管理、推进技术创新与优化业务结构,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盈利能力,为长期价值增长奠定坚实基础。在此基础上,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与投资者的常态化沟通机制,通过多元化渠道增强信息披露的及时性与有效性,积极听取市场意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战略与经营情况的理解。同时,公司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前提下,继续遵循并持续优化既有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发展阶段、盈利状况与资金需求,积极研究实施包括现金分红在内的多元化股东回报方式。此外,公司将持续完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与风险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通过上述系统性举措,公司致力于在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中,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6〕2500130号)。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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