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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6-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批复、资金到账情况

  2016年6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6年7月4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2016年12月14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通过。

  经2017年6月23日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17〕996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

  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8,787,18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74元,募集资金总额1,649,999,970.68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4,75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631,869.9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624,618,100.77元,募集资金于2017年10月17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事项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21000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注1】 详见后文三、(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注2】 详见后文三、(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注3】 详见后文三、(五)“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

  1.鉴于“劲嘉智能化包装升级项目”已结项,2021年1月6日,存放“劲嘉智能化包装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的募集资金专户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专户(银行账号:4425 0100 0034 0000 2212)中的所有余额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同日,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提交“撤销银行账户申请书”,并于当日完成账户销户。

  2.2020年12月31日,公司在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1500 0106 1163 82),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项目“山东新型BOPP薄膜及复合纸材料项目”募集资金的储蓄和使用。

  3.鉴于“劲嘉新型材料精品包装项目”已结项,2021年10月21日,存放“劲嘉新型材料精品包装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的募集资金专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专户(银行账号:3371 0010 0100 2155 26)中的所有余额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同日,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提交“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于当日完成账户销户。

  4.鉴于“中丰田光电科技改扩建项目”已结项,2021年11月4日,存放“中丰田光电科技改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的募集资金专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富支行专户(银行账号:3371 6010 0100 2092 82)中的所有余额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同日,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富支行提交“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于当日完成账户销户。

  5.鉴于“安徽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已结项,2021年11月12日,存放“安徽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专户(银行账号:3918 0188 0000 5548 8)中的所有余额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同日,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提交“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于当日完成账户销户。

  6.鉴于“贵州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已结项,2021年12月17日,存放“贵州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的募集资金专户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专户(银行账号:2000 0014 0515 0001 9061 814)中的所有余额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同日,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提交“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于当日完成账户销户。

  7.鉴于“基于RFID技术的智能物联运营支撑系统项目”已结项,2022年11月23日,存放“基于RFID技术的智能物联运营支撑系统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的募集资金专户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银行账号:1580 4395 6123 83)中的所有余额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同日,公司向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提交“撤销单位银行账户申请书”,并于当日完成账户销户。

  8.鉴于“山东新型BOPP薄膜及复合纸材料项目”已结项,2023年7月13日,存放“山东新型BOPP薄膜及复合纸材料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的募集资金专户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银行账号:1500 0106 1163 82)中的所有余额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同日,公司向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提交“撤销单位银行账户申请书”,并于当日完成账户销户。

  9.鉴于“江苏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已结项,2025年10月28日,存放“江苏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的募集资金专户上海银行深圳君汇支行(银行账号:0039 2972 0300 3399 442)中的所有余额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同日,公司向上海银行深圳君汇支行提交“撤销单位银行账户申请书”,并于当日完成账户销户。

  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详见:附表4。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08年经股东大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并经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兴业银行深圳华富支行、兴业银行深圳深南支行、光大银行深圳熙龙湾支行、北京银行深圳南山支行、上海银行深圳君汇支行、交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等银行分别设立了账号为1580 4395 6123 83、3371 6010 0100 2092 82、3371 0010 0100 2155 26、3918 0188 0000 5548 8、2000 0014 0515 0001 9061 814、0039 2972 0300 3399 442、4438 9999 1010 0058 8640 0、1500 0106 1163 82、4425 0100 0034 0000 2212九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于2017年 11 月 6 日、2018年4月9日、2021年1月6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现象,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被占用或挪用现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劲嘉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等相关内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1,461,265,972.57元(其中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资金236,431,102.79元,募集资金支付使用1,224,834,869.78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66,693,773.41元,加上利息收入61,847,833.76元,扣除支付手续费53,451.21元,实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8,452,737.34元(其中期末活期存款余额452,737.34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58,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1.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3月12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0.96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5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报告期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如下:

  2025年3月19日,公司将交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闲置募集资金4,5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5年6月26日,公司将交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闲置募集资金1,3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5年3月12日,公司归还交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600万元。

  2025年3月12日,公司归还上海银行深圳君汇支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万元。

  2025年6月16日,公司归还交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00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5,800万元。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为0元。

  (五)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募投项目“江苏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并将该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478.15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5年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4,787,869.42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总金额为166,693,773.41元。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加上利息收入61,847,833.76元,扣除支付手续费53,451.21元,实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8,452,737.34元(其中期末活期存款余额452,737.34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58,000,000.00元)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0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021年6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详见附表1(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附表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及调整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8年1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议案》,为了达到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最大化,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整体效益,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RFID技术的智能物联运营支撑系统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鉴于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募集资金有效使用,公司拟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贵州省食品安全(含药品保健品)物联网与大数据营销溯源平台项目”,变更为“中丰田光电科技改扩建项目”。

  2018年1月30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两项议案。

  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鉴于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募集资金高效使用,公司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基于RFID技术的智能物联运营支撑系统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部分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新增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名称为“山东新型BOPP薄膜及复合纸材料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菏泽中丰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7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本公司、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开户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明细表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及调整情况

  4.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表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元

  

  附表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原因及调整情况

  

  附表4: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表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6-026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2025年度,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履行选聘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邀请中审众环进行商谈、参加选聘,经过对中审众环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方面进行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能够胜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因此,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拟定为170万元。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劲嘉股份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

  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4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0次,42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3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4.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彭翔,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邹行宇,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吕小峰,中国注册会计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领军人才,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并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及新三板审计报告,具备专业能力。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诚信记录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吕小峰和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邹行宇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彭翔最近3年收(受)行政处罚1次,未受刑事处罚和自律处分,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彭翔、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邹行宇、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吕小峰不存在可能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审计费用人民币17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选聘小组根据选聘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标准,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应聘文件进行评价,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经评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选聘小组认为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能够胜任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6-027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根据上述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的适用日期

  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议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6-028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预计负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2025年末(以下或称“本年末”)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的可变现性以及各类长期股权投资企业的运营情况、盈利能力等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预计负债进行谨慎评估,并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及相关说明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单位: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根据应收账款账期或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2025年度(以下或称“本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9,645.04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本期计提金额较大,主要是对广东华嵘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及广州华竑投资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0,936.83万元;其中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本期计提金额-2,755.64万元,主要是本期收回大额股权转让款且因抵债受让股权导致其他应收款大额减少。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的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出于谨慎角度考虑,公司基于目前可获取信息,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公司对各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5年度计提各项存货跌价准备1,886.99万元。

  3.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资产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贵州省仁怀市申仁包装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联营企业,因其利润规模下降,本年末公司对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4,410.82万元。

  4.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作为商誉的减值损失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于2011年收购江西丰彩丽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形成商誉8,650.73万元,期初已累计计提减值准备5,154.83万元,经减值测试,本年度计提减值准备3,495.89万元。

  公司于2012年收购江苏顺泰包装印刷科技有限公司形成商誉63,023.04万元,期初已累计计提减值准备27,893.04万元,经减值测试,本年度计提减值准备21,476.07万元。

  公司于2021年收购青岛英诺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形成商誉15,183.51万元,期初已累计计提减值准备5,703.33万元,经减值测试,本年度计提减值准备3,241.56万元。

  公司因收购深圳佳聚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后再受让增加表决权而合并形成商誉1,458.41万元,经减值测试,本年度计提减值准备1,458.41万元。

  二、计提预计负债的情况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乔鲁予于2022年3月31日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公司董事、总经理侯旭东于2022年4月1日签收相关通知书后,未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导致公司直至2022年4月15日才披露上述事项。部分投资者以劲嘉股份虚假陈述导致其投资损失为由对劲嘉股份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诉讼。

  截至本期末,其中162名投资者案件已作出判决或已调解,赔偿金额为18,874,144.59元,截至年末均已支付;剩余8名投资者案件待二审判决,诉讼请求金额2,734,833.13元,公司估计预计负债金额为2,734,833.13元。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公司财务处理为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预计负债”。该预计负债将减少公司净利润及净资产。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7,890.41万元,计提预计负债273.48万元,上述事项将影响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53,135.39万元,2025年度所有者权益减少53,135.39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合理性说明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把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事项是根据公司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做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6-030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4月27日,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包装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5,693.88万元(该金额为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节余募集资金,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2017年6月23日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17〕996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787,18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74元,募集资金总额1,649,999,970.68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4,75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631,869.9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624,618,100.77元,募集资金于2017年10月17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事项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21000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包装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本项目实施主体:公司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6年12月31日

  项目建设内容:

  (1)项目第一阶段是在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燕川社区燕山大道6-6号劲嘉产业园现有厂房二楼1500平方米进行装修和安装打样及测试生产线。在产业园办公楼一楼1200平方米装修并建设检测中心,在办公楼三楼1200平方米装修为研发中心办公室。项目第二阶段是充实完善研发中心技术人员,增加设备,通过项目组方式,全面展开技术研发及创新工作。

  (2)项目新增主要生产及检测设备,主要是印刷机、烫金机、丝印机、模切机、印刷适性仪、检测仪器等设备。

  预计效益:本项目为研发项目,不扩大产能,因此不进行效益测算。

  2.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包装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15,172.08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0,326.0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5,693.88万元(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848.49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研发中心建设已完成,构建了满足需求的技术研发平台,无需再进行资金投入。

  3.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紧贴市场变化,在建设投资方面通过优化设计方案、降低采购成本、严控预算执行,设备研发通过共享资源、提高研发效率、减少重复投入,新增人员通过按需招聘、提升人均效能、控制人力成本,形成了资金节余。另外,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4.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计划

  鉴于包装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已实施完毕,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5,693.88万元(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并在上述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超过一年,包装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后,全部募投项目均已结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劲嘉股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劲嘉股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6-024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嘉股份”或“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并参考所处行业及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后,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以及董事长,其薪酬按照其所任职务对应的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执行,其董事职务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等薪酬;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含董事长),参照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标准发放。

  2.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标准为人民币10万元/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领取薪酬。

  三、业绩考核

  (一)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含职工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绩效薪酬中一定比例将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发放。

  (二)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薪酬参照独立董事薪酬标准,实行津贴制。不参与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三)独立董事

  采取固定津贴形式领取报酬,不参与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四)职工董事

  1.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工董事

  薪酬与考核按高级管理人员标准执行。

  2.未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工董事

  按其实际任职的公司岗位领取相应报酬,接受公司结合其实际岗位职责进行的业绩考核。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五、审议程序

  1.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获过半数与会委员表决通过;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获过半数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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