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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阿拉转债”赎回暨摘牌的 第十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179          证券简称:阿拉丁         公告编号:2026-034

  转债代码:118006          转债简称:阿拉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登记日:2026年4月30日

  ● 赎回价格:100.3562元/张

  ● 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5月6日

  ● 最后交易日:2026年4月27日

  自2026年4月28日起,“阿拉转债”停止交易

  ● 最后转股日:2026年4月30日

  截至2026年4月27日收市后,距离2026年4月30日(“阿拉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3个交易日,2026年4月30日为“阿拉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阿拉转债”将自2026年5月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13.32元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100.3562元)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 特提醒“阿拉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以避免可能出现的投资损失。

  公司的股票自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4月1日连续30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阿拉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根据《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阿拉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阿拉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阿拉转债”全部赎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阿拉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阿拉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阿拉转债”的赎回条款如下: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的股票自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4月1日连续30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阿拉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满足“阿拉转债”的赎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6年4月30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阿拉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3562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计息年度(2026年3月15日至2027年3月14日),票面利率为2.5%。

  计息天数:自起息日2026年3月15日至2026年5月6日(算头不算尾)共计52天。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为:IA=B×i×t/365=100*2.5%*52/365≈0.3562元/张(四舍五入后保留四位小数)。

  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3562=100.3562元/张

  (四)赎回程序

  本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阿拉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阿拉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本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6年5月6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阿拉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本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本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5月6日

  本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记减持有人相应的“阿拉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自2026年4月28日起,“阿拉转债”停止交易。

  截至2026年4月27日收市后,距离2026年4月30日(“阿拉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3个交易日,2026年4月30日为“阿拉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七)摘牌

  自2026年5月6日起,本公司的“阿拉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八)关于投资者债券利息所得税扣税情况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阿拉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金额为100.3562元人民币(税前),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100.2850元人民币(税后)。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阿拉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每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派发赎回金额100.3562元人民币(税前)。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6年第5号)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因此,对于持有“阿拉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QFII、RQFII),公司按税前赎回金额派发赎回款,即每张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3562元。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风险提示

  (一)自2026年4月28日起,“阿拉转债”停止交易。

  截至2026年4月27日收市后,距离2026年4月30日(“阿拉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3个交易日,2026年4月30日为“阿拉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二)投资者持有的“阿拉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三)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阿拉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将按照100.3562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阿拉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因目前“阿拉转债”二级市场价格(2026年4月27日收盘价为139.801元/张)与赎回价格(100.3562元/张)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或卖出,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五)如果公司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在所持可转债面临赎回的情况下,考虑到其所持可转债不能转换为公司股票,如果公司按事先约定的赎回条款确定的赎回价格低于投资者取得可转债的价格(或成本),投资者存在因赎回价格较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特提醒“阿拉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以避免可能出现的投资损失。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50560989

  联系邮箱:aladdindmb@163.com

  特此公告。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79         证券简称:阿拉丁        公告编号:2026-036

  转债代码:118006         转债简称:阿拉转债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导致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53,179,851.9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2,606,97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1,302,040股后剩余总股本为331,304,93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191,345.52元(含税)(因公司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为准,具体金额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46,382,691.04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5.45%。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302,04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就本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说明如下:

  

  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内容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高投资者获得感,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2026年度经营规划、现金流状况及长期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制定并实施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以增强股东回报的稳定性与可预期性。具体授权情况如下:

  一、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资本性开支等资金需求;

  3、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其他要求。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实施中期分红,中期分红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拟定。

  (三)授权内容及期限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就2026年度中期分红事项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具体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的《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事项涉及的方案系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制定的规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79                                                  证券简称:阿拉丁

  转债代码:118006                                                转债简称:阿拉转债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由于可转债计提利息费用等原因,一季度财务费用为5,296,980.77元,同比增长295.97%,随着可转债的转股完成,该项费用将大幅度减少,对公司业绩的拖累也大幅度降低。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久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玮彧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鸿浩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徐久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玮彧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鸿浩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久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玮彧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鸿浩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79           证券简称:阿拉丁          公告编号:2026-038

  转债代码:118006           转债简称:阿拉转债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发行数量

  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七)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八)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九)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十)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一)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议案尚待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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