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注:本次担保情况进展数据截至2026年3月31日。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月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以下简称“建行巴音郭楞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银通棉业在建行巴音郭楞分行的授信业务按持股比例51.26%提供5,126.45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本月银通棉业实际使用上述贷款6,000.00万元,公司按持股51.26%比例实际向其提供3,075.87万元担保。
2、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分行(以下简称“交行巴音郭楞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银通棉业在交行巴音郭楞分行的授信业务按持股比例51.26%提供5,126.45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本月银通棉业实际使用上述贷款1,000.00万元,公司按持股51.26%比例实际向其提供512.65万元担保。
3、银通棉业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门关兵团分行(以下简称“农行铁门关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冠农棉业在农行铁门关分行的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为18,5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本月冠农棉业实际使用上述贷款15,000.00万元,银通棉业按100%比例实际向其提供15,000.00万元担保。
4、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以下简称“建行巴音郭楞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天泽西域花在建行巴音郭楞分行的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为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本月天泽西域花实际使用上述贷款1,961.24万元,公司按100%比例实际向其提供1,961.24万元担保。
5、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门关兵团分行(以下简称“农行铁门关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天泽西域花在农行铁门关分行的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为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本月天泽西域花实际使用上述贷款3,000.00万元,公司按100%比例实际向其提供3,000.00万元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7月28日公司八届二次董事会、2025年8月13日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单笔或累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绿原糖业、冠农番茄、天沣物产、天泽西域花、新疆西域花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信贷、融资及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提供不超过23.7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详见2025年7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2)。
2025年9月29日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2025年10月15日公司2025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新增预计担保的议案》,同意:自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单笔或累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银通棉业、冠农棉业、顺泰棉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信贷、融资及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提供不超过9.12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详见2025年9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新增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1)。
上述担保系在上述经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银通棉业
(二)冠农棉业
(三)天泽西域花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银通棉业提供担保的合同
1、《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TC650700000YBDB2026N00A)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3)担保金额:5,126.45万元(公司按持股比例51.26%提供5,126.45万元担保,该笔1亿元贷款其余担保由新疆华夏汇通实业有限公司提供)。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本金伍仟壹佰贰拾陆万肆仟伍佰元整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5)是否反担保:是。
2、《保证合同》(合同编号:C260119GR6584862)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3)担保金额:5,126.45万元(公司按持股比例51.26%提供5,126.45万元担保,该笔1亿元贷款其余担保由新疆华夏汇通实业有限公司提供)。
(4)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5)是否反担保:是。
(二)为冠农棉业提供担保的合同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6100120260001712)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18,500万元
4、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5、是否反担保:否。
(三)为天泽西域花提供担保的合同
1、《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TC650700000ZGDB2025N00X)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3)担保金额:10,000万元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壹亿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5)是否反担保:否。
2、《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6100120260001804)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5,000万元
(4)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5)是否反担保:否。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属于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的为其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是为支持子(孙)公司的发展,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及公司经营目标实现。公司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情况,并在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具有控制权,且目前被担保方生产经营正常,担保风险可控。
五、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主要用于支持子(孙)公司日常的经营需求,此担保有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整体经营目标的实现。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孙)公司,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经营管理及重大事项的控制权,被担保方目前经营状况正常,担保风险可控,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关详情可参阅公司2025年7月29日披露的临2025-032号公告、2025年9月30日披露的临2025-051号公告。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52,655.90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3.51%。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09,555.90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2.08%。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121,545.90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余额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2.23%。本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本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 报备文件
(一)《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TC650700000YBDB2026N00A)
(二)《保证合同》(合同编号:C260119GR6584862)
(三)《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6100120260001712)
(四)《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TC650700000ZGDB2025N00X)
(五)《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6100120260001804)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19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4月22日以传真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公司OA办公系统或亲自送达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8人,实际表决董事8人。
(五) 会议由董事长刘中海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2026年4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详见2026年4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8)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中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建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雪妮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于2025年7月8日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以及2025年12月15日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因执行上述标准仓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依据上述规定,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并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累计损益产生影响。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中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建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雪妮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刘中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建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雪妮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中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建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雪妮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18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着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与投资价值稳步提升,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经营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起步之年,也是公司确立的“品牌价值提升年”。当前国际形势复杂严峻,国内有效需求仍需提振,发展环境面临多重挑战。公司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工作总基调,以深化改革创新为核心动力,以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为主线,统筹推动质效提升与量的合理增长,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力争实现稳步增长,持续夯实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坚实根基。
(一)深化全产业链布局,强化协同赋能。上游聚焦原料根基巩固,加快优质品种选育与推广,完善“以质论价”机制,进一步强化与核心种植基地、专业合作社的利益联结,持续提升原料品质稳定性与供应保障能力;下游重点拓展高附加值领域,丰富多元化产品矩阵,以品牌价值提升年为重要抓手,推动产业发展向“产品+品牌”双驱动转型,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与市场影响力。
(二)推动工艺与设备双升级。围绕番茄、油脂等核心业务板块,集中力量攻关关键生产工艺,持续优化生产流程,有效提升原料利用率与产品品质,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加快推进生产设备智能化、自动化升级改造,重点建设数字化车间与智能工厂,进一步提升生产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强化全过程管控水平。
(三)深化改革与管理提效。纵深推进“三项制度”改革,优化干部人才梯队建设,完善“一企一策”差异化考核机制及薪酬分配机制,充分激发全员干事创业活力;多措并举推动亏损企业减亏扭亏、提质增效,着力改善主业盈利水平。同时,加快企业管理信息化建设,优化内部协同机制,提升管理效率,升级风险管理体系,严守合规经营、安全生产、绿色发展底线,保障企业合规稳健可持续发展。
二、强化创新引领,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
公司始终坚持科技创新引领发展,聚焦主导产业发展痛点难点开展专项技术攻关。
2026年,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以现代农业产业研究院为核心载体,集中优势力量突破品种选育、农产品精深加工、副产物高值化利用等关键技术瓶颈,培育优良品种、开发高附加值产品;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构建“问题导向-技术攻关-成果应用-迭代优化”的闭环创新体系,积极探索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运行体系,推动科研成果快速落地应用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创新动能。
三、完善公司治理,提升治理效能
公司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已构建由股东会、党委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经理层组成的完善公司治理架构,逐步形成科学规范、权责清晰、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体系,为企业规范运作提供坚实保障。
2026年,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密切跟踪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更新动态,及时修订优化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不断提升治理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审计、战略等专门委员会的专业监督与决策支撑作用,持续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充分保障与必要支持,助力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在重大投资并购、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配等关键事项中,严格执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回避表决等制度,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深化内控合规体系建设,强化全流程风险管控,以规范治理赋能产业提质增效。
四、压实“关键少数”责任,赋能提质增效
公司始终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责任担当,持续强化合规经营意识,引导“关键少数”依法履职、规范履职,推动公司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2026年,公司将及时向“关键少数”传达最新监管导向,常态化组织参加监管机构相关监管规则培训学习,不断提升“关键少数”的自律意识、合规能力与履职水平,推动公司持续规范运作;持续强化“关键少数”对公司经营发展的责任意识与担当精神,严格遵循《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稳步推进薪酬管理制度修订与落地实施,推动薪酬体系与经营业绩、发展质量深度挂钩,实现薪酬变动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与同行业水平相协调,进一步健全薪酬考核与追索机制,引领公司实现长期稳健发展,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强化投资者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始终坚守“回报股东、共享发展”的核心理念,结合年度经营状况、资金使用计划及行业发展特点,实行持续、稳定、可预期的利润分配政策,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实现企业与股东共同发展。
2026年,公司将稳步推进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落地执行,确保股东及时享有投资回报;若中期经营业绩符合现金分红条件,将适时实施中期分红,切实提升股东回报效率。同时,持续跟踪资本市场表现,客观分析股价走势与公司内在价值的偏离情况,在合规前提下积极探索价值管理有效途径,落实公司市值管理制度,推动公司市场价值合理反映内在价值,不断提升市场认可度与投资者信心。
六、深化投资者交流,提升信披质量
公司已构建多渠道、全方位的投资者沟通机制,通过法定信息披露、股东会、上证e互动、咨询电话、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业绩说明会、来访接待等多种方式,开展与投资者的双向信息沟通与交流,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构建良性投资者关系。
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常态化、专业化沟通交流:一是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组织核心管理层出席,全面解读公司经营状况、发展战略及未来规划,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价值认同;二是坚持以投资者为中心,持续提升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增强信息披露透明度,积极传递公司价值;三是通过多种形式密切与投资者的联系,拉近与投资者的距离,营造健康有序、良性互动的市场生态,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七、其他事项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建立健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评估机制,定期对方案执行进展、实施效果进行全面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始终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与风险管控水平,以优良经营业绩、规范公司治理回报全体投资者,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助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本方案系公司结合当前经营实际、行业发展趋势制定的阶段性发展安排,未来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周期波动、市场环境变化及政策调整等多重不确定因素影响。方案中涉及的经营规划、发展目标等均为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防范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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