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6-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6日,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五丰”)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暨2025年董事会年度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关联董事万其见、朱永胜、刘海生、祝慧均回避了表决。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对相关预案回避表决。
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同意将该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对该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及下属企业2025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整体未超出2025年度的预计总范围,但实际发生金额与原预计金额存在一些差异,其中同一控制下湖南金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涟源市天磊农牧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超出年度计划额度,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标准。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因生产经营所需,预计公司及下属企业2026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29,787.52万元,2026年1-3月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为6,728.96万元,上年实际发生金额36,200.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在上述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金健农产品与新五丰的关联关系
金健农产品为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粮食集团”)全资子公司,新五丰间接控股股东农业集团为粮食集团的控股股东,持有51.63%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金健农产品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湘猪科技与新五丰的关联关系
新五丰副总经理周庆华为湘猪科技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湘猪科技为新五丰的关联法人。
3、湘农动药与新五丰的关联关系
农科集团为湘农动药第一大股东,持有43.40%的股权。农科集团为新五丰间接控股股东农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湘农动药为新五丰的关联法人。
4、乡村产业发展与新五丰的关联关系
新五丰间接控股股东农业集团为乡村产业发展的控股股东,持有10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乡村产业发展为新五丰的关联法人。
5、原生贸易与新五丰的关联关系
原生贸易为湖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为新五丰间接控股股东农业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原生贸易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6、军粮放心粮油与新五丰的关联关系
军粮放心粮油为粮食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新五丰间接控股股东农业集团为粮食集团的控股股东,持有51.63%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军粮放心粮油为新五丰的关联法人。
7、金健进出口与新五丰的关联关系
金健进出口为粮食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新五丰间接控股股东农业集团为粮食集团的控股股东,持有51.63%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金健进出口为新五丰的关联法人。
8、安又德与新五丰的关联关系
安又德为公司关联方冷链物流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冷链物流集团持有其51%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安又德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9、东安东成与新五丰的关联关系
乡村产业发展持有东安东成 71% 股份,东安东成为其控股子公司。新五丰间接控股股东农业集团持有乡村产业发展 100% 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东安东成构成新五丰的关联法人。
10、冷链物流集团与新五丰的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农业集团为冷链物流集团第一大股东,持有冷链物流集团35%股权,新五丰持有冷链物流集团16%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冷链物流集团为新五丰的关联法人。
11、供应链公司与新五丰的关联关系
供应链公司为新五丰间接控股股东农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供应链公司为新五丰的关联法人。
12、 华实高与新五丰的关联关系
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持有华实高89.11%股权,为华实高的控股股东。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为新五丰间接控股股东农业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华实高为新五丰的关联法人。
13、 惠湘禽业与新五丰的关联关系
粮食集团持有惠湘禽业68.5152%股权,为惠湘禽业控股股东。新五丰间接控股股东农业集团为粮食集团的控股股东,持有其51.63%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惠湘禽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4、 湘种科技与新五丰的关联关系
湘种科技为新五丰间接控股股东农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湘种科技为新五丰的关联法人。
15、 湘非国际食品与新五丰的关联关系
湘非国际食品为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持有湘非国际食品60.71%股权。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为新五丰间接控股股东农业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湘非国际食品为新五丰的关联法人。
16、 金果百货与新五丰的关联关系
金果百货为供应链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供应链公司为新五丰间接控股股东农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金果百货为新五丰的关联法人。
17、泉新生态、志丰生态、石榴冲与新五丰的关联关系
泉新生态、志丰生态、石榴冲为湖南新五丰二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五丰二期投资基金”)的参股单位,新五丰二期投资基金持有泉新生态45%的股权、志丰生态49%的股权、石榴冲49%的股权。新五丰二期投资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农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湖南农发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发基金管理公司”),农发基金管理公司持有新五丰二期投资基金2%的财产份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泉新生态、志丰生态、石榴冲为新五丰的关联方。
18、津市润和、大湘牧业与新五丰的关联关系
津市润和、大湘牧业为常德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德现代农业基金”)的参股单位,常德现代农业基金持有津市润和42%的股权、大湘牧业45%的股权。常德现代农业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农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农发基金管理公司,农发基金管理公司持有常德现代农业基金1%的财产份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津市润和、大湘牧业为新五丰的关联方。
19、农业集团与新五丰的关联关系
农业集团为新五丰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农业集团为新五丰的关联方。
20、农科集团与新五丰的关联关系
农科集团为新五丰间接控股股东农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农科集团为新五丰的关联法人。
21、现代农业国际与新五丰的关联关系
现代农业国际为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为新五丰间接控股股东农业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现代农业国际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2、 双联冷链物流与新五丰的关联关系
双联冷链物流为公司关联方冷链物流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冷链物流集团持有其51%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双联冷链物流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3、 午阳供应链与新五丰的关联关系
午阳供应链为公司关联方冷链物流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冷链物流集团持有其51%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午阳供应链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4、 省储备粮与新五丰的关联关系
省储备粮为粮食集团全资子公司,新五丰间接控股股东农业集团为粮食集团的控股股东,持有51.63%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省储备粮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5、 金健乳业与新五丰的关联关系
金健乳业系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健米业”)的控股子公司,金健米业持有其 87.7778% 股份。粮食集团为金健米业的大股东,而新五丰的间接控股股东农业集团持有粮食集团 51.63% 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金健乳业为新五丰的关联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关联交易协议约定的条款履行,未发生关联方违约情形。上述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结合其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认为上述关联方均具备履约能力。
(四)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定价政策和履约安排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关联交易履约安排
在本次关联交易授权的范围内,公司及下属企业根据实际情况与上述关联方发生购买原材料、销售产品、商品、租赁猪场、接受劳务等交易发生时,关联交易价格、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严格按照双方签署的合同约定执行。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企业与上述交易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同时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专业资源和优势,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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