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6-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1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52,365,38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76元,共计募集资金102,999.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含增值税)6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2,399.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779.5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2,219.4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44号)。
(2)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向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3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4,812,79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39元,共计募集资金155,057.94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1,462.8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53,595.1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293.0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52,764.8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353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募集资金账户实际结余募集资金5,009.12万元与应结余募集资金4,966.49万元相差42.63万元,系非公开发行费用尚有42.63万元未支付。
(2) 2023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募集资金账户实际结余募集资金29,899.02万元与应结余募集资金29,917.38万元相差18.36万元,系发行费用尚有112.95万元未支付、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中的利息收入131.3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1)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分别与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车站北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兴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鸿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支行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并连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双新食品有限公司、湖南舜新食品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沙湾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公司对2023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兴蓉支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并连同使用募集资金增资的子公司湖南天心种业有限公司、汉寿天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会同天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湘江新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府支行、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车站北路支行、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连同使用募集资金增资的子公司郴州天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收到的募集资金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2)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3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收到的募集资金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附件3。
2、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3、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1,000万元(含21,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披露的《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该笔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4、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次报告期本公司无“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5、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次报告期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6、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系与日常资金一起投入日常经营,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2023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表分别详见本报告附件2、附件4。
(1) 2022年度变更情况
公司原“湖南新五丰存栏4.32万头母猪场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投资总额为106,028.24万元,原拟投入募集资金51,076.40万元。原项目系由公司租赁多个第三方建设的养猪场作为养殖基地进行母猪的专业化饲养,包含公司在湖南区域租赁的8个专业化母猪养殖场(对应8个子项目),规划存栏母猪数量4.32万头、年出栏仔猪数量108万头。受部分母猪养殖场出租方租赁场地建设进度缓慢影响,公司对原项目募集资金进行变更,变更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2022年6月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均就该议案出具了同意意见。
(2) 2023年度变更情况
由于公司2022年完成天心种业的收购,增强了公司在育种环节的综合竞争力,完全能够满足公司生猪产业链及社会对原种猪的需求。同时2023年度国内生猪价格持续低迷,市场环境发生变化,行业长期处于亏损周期,考虑到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变化情况及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经审慎评估,公司终止“双峰县石牛乡3,600头原种猪场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预案》,并于2024年1月11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 2024年度变更情况
公司原“湖南天心种业有限公司会同县广木6000头核心种猪场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27,314.48万元,原拟投入募集资金27,314.48万元。现阶段生猪育种情况已能满足公司生猪产业链及对原种猪的需求,基于生猪行业环境变化,为更好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着审慎和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及时调整了项目推进速度。同时,为匹配新五丰公司在郴州市及周边地区生猪产能的饲料配套需求,降低饲料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原“湖南天心种业有限公司会同县广木6000头核心种猪场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变更用于“郴州天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猪料新质工厂建设项目”,变更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2024年7月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案》,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财务顾问均就该议案出具了同意意见。
由于公司“年产18万吨生猪全价配合饲料厂建设项目”“汉寿高新区年产24万吨饲料厂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4,131.18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业务发展。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预案》,并于2024年12月30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本报告期已完成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转账及销户工作。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经核查,上会事务所认为:公司编制的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经核查,招商证券认为:新五丰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修正)》《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其他情形。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1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1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
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1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湖南新五丰存栏4.32万头母猪场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系业主方对租赁项目整改导致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存在滞后。
注2: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产,募集资金投入进度较低主要系项目审计结算进度滞后所致。
注3:项目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系银行利息收入所致。
注4: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系公司终止“双峰县石牛乡3600头原种猪场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8,602.72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所致。
注5: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受行业周期进入低谷,生猪价格低迷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1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附表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公司“年产18万吨生猪全价配合饲料厂建设项目”、“汉寿高新区年产24万吨饲料厂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4,131.18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业务发展。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上半年已完成了节余募集资金4,134.34万元(其中利息收入净额131.3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转账及销户工作。
注2: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暨2025年董事会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进度,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将“郴州天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猪料新质工厂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6年4月延期至2028年4月。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注3: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偿还贷款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系“年产18万吨生猪全价配合饲料厂建设项目”“汉寿高新区年产24万吨饲料厂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流所致。
附表4: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6-014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暨2025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1,046,952,475.76元,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501,001,202.2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1,547,953,678.05元。鉴于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由于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暨2025年董事会年度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0975 公司简称:新五丰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1,046,952,475.76元,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501,001,202.2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1,547,953,678.05元。鉴于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1,547,953,678.05元,盈余公积金111,671,556.72元,资本公积金3,280,482,587.68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新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目前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未来公司将继续做好经营管理,改善经营业绩。
公司可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金111,671,556.72元和资本公积金1,436,282,121.33元,两项合计1,547,953,678.05元用于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其中,用于弥补亏损的资本公积均来源于股东货币出资形成的股本溢价。
本次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母公司盈余公积金减少至0元,资本公积金减少至1,844,200,466.35元,全额弥补母公司2025年度累计亏损(即母公司2025年度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由负变为0)。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情况说明
(1)生猪养殖行业是我国的传统行业,经过几十年的行业发展,特别是近几年规模化养殖加快扩张,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并朝着一体化、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农业农村部指出,2024年标准化、智能化等先进技术、设备加快应用,带动了行业整体素质提升。2025年,全国生猪养殖规模化率超过70%,生猪生产前20强企业的出栏量超过30%。同时,规模化养殖出现分工趋势,大规模企业在前端繁育环节的占比提升,中小规模的企业或养户更多参与育肥环节。(数据来源:农民日报)
(2)猪肉需求量大,规模化发展空间广阔。猪肉是我国居民最主要的副食品,据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猪牛羊禽肉产量10,072万吨,同比增长4.2%。其中,猪肉产量5,938万吨,同比增长4.1%。2025年生猪出栏71,973万头,增长2.4%;年末生猪存栏42,967万头,增长0.5%。(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3)生猪价格周期性波动,且变动节奏加快。2021年以来,受生猪稳产保供政策及各地新增扩建养殖场陆续投产等因素影响,生猪产能回升,生猪价格处于下行阶段。2022年3月底以来,猪肉价格持续回升,4-10月快速上涨,之后在元旦前猪价再度回落。2023年以来生猪产能充裕,产量明显增加,生猪价格持续低位运行。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3年国民经济回升向好 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报告中提到,2023年猪肉价格下降13.6%。2024年2月-8月生猪价格持续上涨,8月突破20元/公斤,为2022年12月中旬以来的最高价,9月-12月逐步回落,根据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数据,2024年12月全国生猪出场价格为16.46元/公斤,同比上涨12.0%。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年1-5月份猪肉价格连续上涨,6月份转为下降,全年猪肉价格同比下降6.1%,生猪价格同比下降11.2%。(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近几年生猪价格每年出现小周期,呈现淡季不淡、旺季不旺的特点。近四年猪价在年内均出现了先涨后跌的走势。2022年前,四季度为传统旺季,猪价更多的表现为上涨;而2022年后,四季度旺季价格呈现下跌走势。
(4)国家出台生猪产能调控政策,推进生猪产业稳定健康发展。2024年3月1日,农业农村部印发《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将全国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目标从4,100万头调整为3,900万头,将能繁母猪存栏量正常波动(绿色区域)下限从正常保有量的95%调整至92%。2025年1月2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时提到,将坚持政策稳产能与市场调产量协同发力,继续盯住全国3900万头的能繁母猪保有量这个产能“总开关”,引导养殖场户及时调整养殖规模和出栏节奏,推动供需更好匹配。(数据来源:农业农村部)
2025年7月23日,农业农村部召开推动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强调要持续抓好产能调控,多措并举降本增效,推进生猪产业稳定健康发展。并提到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举措,坚决防止出现生产大起大落、价格大涨大跌,严格落实产能调控举措,合理淘汰能繁母猪,适当调减能繁母猪存栏,减少二次育肥,控制肥猪出栏体重,严控新增产能。
2026年2月6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提出“强化生猪产能综合调控,对头部生猪养殖企业实行年度生产备案管理,有序调控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量,促进市场供需更加适配。”
(5)能繁母猪存栏量呈持续下降趋势。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年末,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量3,961万头,减少116万头,下降2.9%,为正常保有量3,900万头的101.6%。
(6)优化屠宰布局结构,引导畜禽屠宰企业向养殖主产区转移,促进运活畜禽向运肉转变。2023年4月7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畜禽屠宰“严规范促提升保安全”三年行动方案》(农牧发〔2023〕17号),到2025年,全国畜禽屠宰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屠宰产能向养殖主产区集聚,与养殖产能匹配度明显提高。优化企业布局,引导畜禽屠宰企业向养殖主产区转移,促进运活畜禽向运肉转变,推进畜禽屠宰产业转型升级。(数据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
(7)环保要求趋严。随着修订后的环保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畜禽养殖业逐渐进入环保高压期。后非瘟时代,养殖环保政策越来越严格,养猪企业面临着较大的环保压力。2022年8月3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布《湖南省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规定》,提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应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从源头控制,采取合适的技术对畜禽养殖粪污进行处理,并通过粪肥还田、制取沼气、制造有机肥等方式提高畜禽养殖粪污的资源化利用率。为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近两年,各地加大了对畜禽养殖环保督查和处罚力度。2025年6月,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农业农村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查畜禽养殖污染,开展地毯式排查。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主营业务为生猪养殖、肉品销售、饲料加工。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生猪、肉品和饲料。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从事供港澳生猪业务,是国内活大猪主要出口商之一。经多年发展,公司已建立集饲料生产、种猪繁育、商品猪饲养、生猪屠宰及肉品加工、冷链物流、生猪交易于一体的生猪全产业链布局,形成了生猪、肉品和饲料等层次丰富的产品结构,并实现生猪产品在内地和港澳两个市场优化配置。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作为国有控股的以生猪养殖为主业的上市公司,致力于建设“安全、营养、高效、优质、低耗、绿色和生态”的生猪产业体系。公司以生猪养殖为基础,建立了集饲料生产、种猪繁育、商品猪饲养、生猪屠宰及肉品加工、冷链物流、生猪交易于一体的生猪全产业链布局,通过构建高效的整体运营体系,实现对产业链中各环节产品质量的控制、产品结构的优化。公司拥有生猪(种猪、仔猪及商品猪)、鲜肉、冻肉等生猪产业链上的多样化产品种类以及生猪出口、内销、鲜肉商超专柜、电话及线上订购等丰富的多层次产品销售渠道。
1、生产模式
(1) 生猪饲养
公司的生猪饲养有自养和“公司+适当规模小农场”代养两种模式。公司生猪自养通过自有猪场和租赁猪场形式实行自繁自养、集约化的养殖经营,公司通过租赁猪场形式从事养殖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快速发展的主要模式。同时,公司注重对落后产能淘汰与提质改造,不断提升自有猪场工艺水平。“公司+适当规模小农场”代养模式中公司负责提供仔猪、饲料、疫苗、兽药、技术指导及合格商品猪回收、销售等一系列服务;合作农户负责提供符合公司要求的猪舍及饲养工具,并按规程进行猪的饲养管理、消毒防疫等工作。公司与合作农户的合作是委托养殖行为,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形成利益共同体,公司主要承担生猪价格波动的风险,合作农户主要承担饲养过程中的风险。目前,公司代养模式较自繁自养模式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近两年,公司进一步优化农户结构,合理调整收益分配机制,促进“公司+适当规模小农场”模式升级发展,同时持续发展代养模式,通过增加合作农户,开发新的市场区域,推广区域合伙人制等方式,快速发展肥猪产能。报告期内,农户合作存栏规模增长至75.2万头,代养板块出栏占比也得到大幅提升。
公司持有天心种业100.00%的股权后,进一步强化了种猪繁育的核心竞争力,生猪全产业链进一步延伸至种猪的自繁自养,并增加种猪、仔猪、商品猪的产品规模。
(2) 生猪屠宰及肉品加工
公司已完成205万头生猪屠宰年产能布局。
2015年,公司投产运营湖南长株潭广联生猪交易市场建设项目,广联公司拥有每年单班70万头的生猪屠宰加工能力和4万吨的冷库储藏能力,屠宰分割并加工成白条、鲜肉或冻品后对外销售。
2020年,公司与宁远县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湖南舜新食品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宁远舜新屠宰冷链配送项目,项目生产规模为年屠宰生猪50万头,并配套物流冷库。2024年,湖南舜新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冷链物流配送项目屠宰线已投产运营。
2021年,公司出资设立湖南双新食品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郴州市苏仙区城北屠宰场搬迁提质扩容项目,项目生产规模为年屠宰生猪85万头,并配套物流冷库。该项目已进入试生产阶段。
(3) 饲料生产
目前公司已有近120万吨的饲料产能。公司饲料生产包括公司自主生产和代加工生产。公司饲料自主生产由生物科技分公司、动物营养分公司、生物饲料衡阳分公司、生物饲料衡阳蒸湘分公司、东安新五丰、网岭伍零贰、汉寿天心生物、会同天心生物负责,产能规模近120万吨。其中,生物科技分公司、汉寿天心生物生产复合预混合饲料,其他饲料厂(含汉寿天心生物)生产全价配合饲料。
如新拓展的生猪产能距自有饲料厂150公里以上,原则上就近进行饲料代加工。
2、销售模式
公司生猪销售包括出口和内销两大部分。生猪出口香港,主要是与香港五丰行有限公司、广南行有限公司、香港农业专区有限公司进行合作;生猪出口澳门,主要是与澳门南光贸易有限公司进行合作。生猪内销,是由公司根据生猪出栏及市场情况销售给下游生猪贸易商户、屠宰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生猪批发市场。生猪内销包括商品猪、仔猪、种猪,客户主要通过公司生猪销售信息平台网上报价的方式进行销售;或者销售人员通过参加各地市各类型的产品展销会、同行业技术交流会、广告媒体、网上宣传、直接进入一线市场拜访客户、会议获取等方式进行营销推广;还有部分是客户通过公司品牌宣传、客户口碑、已有客户介绍、网站杂志等方式与公司联系成交。具体销售模式如下:
① 种猪销售:种猪主要采用直销的方式进行销售。种猪的主要客户为全国大、中、小型养猪企业。
② 仔猪销售:仔猪销售主要根据公司每周指导价进行销售。主要销售范围在湖南及其周边省份,并远销东北、西北等地。仔猪的主要客户为大型养猪集团为主。
③ 商品猪销售:商品猪主要采用竞价销售模式。商品猪行情波动较快,为达到效益最大化,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主要采用客户开户竞价模式,价高者得。商品猪的主要客户为各地屠宰场、中间商等。
公司聚焦屠宰及鲜肉销售业务。鲜肉销售业务,主要是公司通过广联公司、优鲜食品、广东新五丰,以商超专柜、机构客户、社区专卖店、大型肉菜批发市场、电话及线上订购以及销售肉产品深加工企业等渠道向终端消费者提供鲜肉产品。冻肉业务主要是冻肉自营和参与国家冻肉收储。公司还有藏香猪高端特色肉品对外销售。
饲料则主要是生产自用(包括自养和代养)和对外销售,公司饲料业务主要服务于公司生猪养殖,对外销售量小,网岭伍零贰主要外销猪饲料、鱼饲料、禽饲料,对外销售的客户主要包括饲料经销商和下游养殖场。
(三)市场地位
公司系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商务部市场应急保供骨干企业之一。公司一直从事供港澳活大猪业务,具有六十四年供应港澳活大猪历史的品牌优势,是内地口岸公司中主要的活猪出口商之一,是湖南省生猪出栏规模居前的生猪养殖企业之一。2021年7月,公司被评为国务院国资委国有重点企业管理标杆创建行动标杆企业,为全国获评企业中仅有的两家涉农省属国企之一,湖南唯一获评的省属国企。2022年1月,公司智慧养猪项目被评为湖南省“5G典型应用场景”。2022年3月,公司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乡村振兴优秀实践案例》。2022年6月,公司入选湖南省企业科技创新创业团队。2022年8月,公司被农业农村部评定为“2022年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2024年,公司荣膺“大湾区供应链优秀品牌”。2025年5月,公司在全国猪业首届好猪苗产业链创新发展论坛中荣获“金苗奖”。2025年5月,公司入选畜牧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杰出案例。2025年7月,公司荣登2025中国高质量种猪TOP30荣耀榜。2025年11月,公司荣获2025中法畜牧业合作杰出贡献奖。2025年12月,公司“农业农村部生猪数智设计育种技术重点实验室”获批复。
2023年在农业集团的牵头下联合国内头部科研院所和种猪企业共同申报并实施国家农业生物育种重大专项,深入推进优质猪配套系的选育。公司子公司天心种业专业从事生猪育种及种猪生产,天心种业种猪产品在客户心中享有一定的美誉度,并在湖南省内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天心”牌种猪荣获中国畜牧业协会“中国品牌猪”称号。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生猪出口:报告期完成生猪出口销售收入14,264.0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13%。报告期出口7.36万头,较上年同期增加1.9万头。出口收入增加,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出口数量增加。
2、生猪内销:报告期完成国内销售收入597,253.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5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生猪出栏规模同比增长,导致收入增加。
3、饲料销售:报告期内公司饲料厂生产饲料113.42万吨,供自有猪场饲料112.00万吨,外销饲料(含禽类、鱼类饲料)1.42万吨,外销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增加17.44%,完成销售收入5,755.72万元,收入与上年同期比增加18.3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外销饲料的销售量增加。
4、贸易及其他:报告期完成销售收入1,019.1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6.83%。销售收入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报告期肉品贸易的销售量下降,导致收入减少。
5、鲜肉业务:报告期完成销售收入31,771.2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42%,主要原因是鲜肉销售量增加。
6、冻肉业务:报告期实现销售收入12,849.6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0.02%,主要原因冻肉销售量减少,导致收入减少。
7、屠宰冷藏业务:报告期实现销售收入61,523.1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32%。主要原因是自营屠宰量较上年同期减少,导致收入减少。
二、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