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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 公告

  股票代码:603395              股票简称:红四方               公告编号:2026-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结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在公司内外担任(兼任)的行政职务、公司和个人业绩考核情况以及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等因素,现将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注1:(1)上表中薪酬为实发薪酬(含税),包括2025年度基本年薪、预发部分绩效年薪、补贴和兑现的2024年度部分绩效年薪;(2)公司董事王吉锁先生、屈晓明先生及周攀先生均系国有股东委派的董事,未在公司领取薪酬;(3)公司董事罗斌先生系2023年6月30日经股东会选举产生,参考中盐集团内部薪酬管理办法发放薪酬;(4)独立董事马友华先生、魏朱宝先生及夏旭东先生经股东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5)非独立董事沈项明先生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

  注2:因已到退休年龄,陈庆年先生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子公司担任的一切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二、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公司董事2026年度的薪酬方案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新的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会审议通过新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公司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人标准,按月发放。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含董事长及职工董事,不含担任非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2026年度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岗位领取相应报酬,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和津贴。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公司依法为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办理社会保险、公积金和企业年金。在公司领取薪酬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根据具体人员的岗位、职级、公司经营业绩、绩效考评等因素综合确定,绩效年薪基数占年度薪酬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绩效年薪实行递延支付制度,具体按照中盐集团的相关规定执行,薪酬分配充分体现竞争性、公正性、激励性原则。

  前述董事的津补贴、专项奖励、福利、履职待遇等,按照国家政策及《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等制度执行。

  根据《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单位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中陈勇先生、陈国庆先生、许是先生的薪酬报中盐集团备案。

  (2)在公司担任非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2026年的薪酬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相应的报酬、补贴,按照公司制度享受相关福利待遇,不领取董事报酬和津贴。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公司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公积金和企业年金。

  (3)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4)非专职外部董事:公司非专职外部董事按照2.4万元/年(税前)标准,按月发放。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一次性奖励。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奖励3.6万元;考核结果为良好的奖励2.0万元;考核结果为称职的奖励1.0万元;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不发放奖励。

  公司董事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并予以发放。新任董事薪酬自公司股东会通过或所担任具体职务的次月发放。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担任职务领取薪酬。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公司依法为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公积金和企业年金。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绩效年薪以基本年薪为基数,根据年度考核评价系数和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确定,结合其岗位、职级、公司经营业绩、绩效考评等因素综合确定。绩效年薪基数占年度薪酬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绩效年薪实行递延支付制度,具体按照中盐集团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根据《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规定,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通过明确任职期限、到期重聘、签订并严格执行岗位聘任协议和经营业绩责任书等契约、刚性考核和兑现等要求,强化经理层成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对等,严格考核,刚性兑现。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补贴、专项奖励、福利、履职待遇等,按照国家政策及《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等制度执行。

  根据《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单位相关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陈国庆先生、丁茂先生、董志峰先生和王成云先生的薪酬报中盐集团备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并予以发放。新任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公司董事会通过或所担任具体职务的次月发放。

  (四)其他事项

  上述在公司领取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预扣预缴。

  三、审议程序

  1.2026年4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关联董事陈国庆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参与表决董事的一致通过(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3.《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3395              股票简称:红四方               公告编号:2026-01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提升运营质量

  公司始终坚持立足新型肥料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农资央企保供稳价的“压舱石”作用,持续增强企业主动服务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这一“国之大者”的核心功能,深耕化肥行业,做强主责主业,坚定不移履行央企责任,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发力。

  (一)2025年落实情况

  2025年,公司募投项目“扩建20万吨/年新型增效专用肥料项目”及“扩建5万吨/年经济作物用专用优质钾肥及配套工程项目”均已投产,有效提高公司生产能力,尤其是补齐公司在优质硫酸钾复合肥方面的产品短板。面对上游原材料涨价带来的成本压力,以及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和天气导致的需求放缓的经营形势,公司始终聚焦主责主业,通过深化降本增效、加快智能化改造、调整营销组织架构提高营销能力、持续推动科技创新加速产品升级和成果转化、开展“揭榜挂帅”激发内部活力等措施,不断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和成本控制能力,进一步夯实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基础。同时,公司持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发挥“双百企业”改革尖兵作用,严格落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部署要求。

  科技创新:2025年,由公司牵头申报的“农业农村部绿色低碳复合肥料重点实验室”已获农业农村部批复,为我国农业绿色低碳转型和肥料行业技术升级提供关键平台支撑,推动行业核心技术突破与成果转化。实施新型化肥养分控失、聚天改性增效等5项关键技术攻关,成功推出新型聚天肥、增效高塔肥、花生智能肥等5款新产品。获评安徽省新产品3项、安徽省科技成果3项,技术达国内领先水平。2025年度申请专利32件(发明专利14件),授权专利26件(其中发明专利3件),新增软件著作权1项。制定并发布实施行业标准1项、团体标准3项及企业标准5项“含微量元素控失复合肥料”等3项成果先后荣获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新产品”认定。

  科学谋划“十五五”规划:2025年是“十五五”的谋篇布局之年,公司围绕主责主业和自身特点,践行高质量发展要求,科学编制“十五五”战略规划,把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作为“十五五”规划的优先方向。

  资本运作方面:公司聚焦主责主业,以补链、强链、延链为目标,积极寻找产业链上下游与公司核心业务相关并符合战略发展方向的优质资产。

  (二)2026年工作计划

  2026年是公司“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集团公司“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巩固提升”的要求,进一步深耕主责主业,加快产业布局和转型升级,切实推动经营质量再上新台阶。

  科学谋定“十五五”规划:董事会将充分发挥“定战略”的功能定位,科学编制并推进“十五五”发展规划,公司将根据资源禀赋和主业发展规划,抓住“十五五”发展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完善业务布局,促进产业向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一是因地制宜加速战新产业的发展,积极布局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有机肥料与微生物肥料制造、肥料生物刺激素与增效剂、土壤调理剂研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加快推进新型肥料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不断培育新质生产力,增强高质量发展动能。二是坚持科技创新,依托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平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推动重大科研项目攻关、深化产学研合作、高质量运行国家级/省级科研平台、新型肥料关键技术研究等措施,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

  加大资本运作力度:公司将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围绕产业链上下游,通过自建或并购与公司核心业务相关并符合战略发展方向的优质资产,通过强链、延链、补链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把公司发展成具有较高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绿色农业的植物营养卓越服务商”。

  二、完善公司治理,规范企业运作

  健全完善的治理制度体系,是公司依法合规高效运作的基础。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构建了以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和管理层为核心主体的治理结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协调运作、相互制约的治理机制,构建了紧密衔接、高效协同的治理与管理架构。同时,公司治理中将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统一,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公司治理各环节。

  (一)2025年落实情况

  2025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修订《重大决策党组织与董事会权责界定清单》,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全过程,不断完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机制,优化前置研究事项清单,确保党组织在重大决策中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核心作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强化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经营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功能定位,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能力和监督功能,确保公司决策体系规范、科学、高效,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2025年,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经营需求,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治理相关制度,进一步夯实治理基础。公司完成监事会改革,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有效提升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和管理运作水平。同时,顺利完成公司董事会换届工作及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工作,董事会成员中新增一名职工董事,进一步优化董事会结构,有助于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2025年,公司ESG获得Wind(万得)“AA”评级及“2025年度Wind中国上市公司ESG最佳实践100强(中小市值)”。

  (二)2026年工作计划

  2026年,公司继续坚持将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公司将依据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持续完善治理架构与机制。持续加强董事会建设,优化结构,完善运行机制与董事履职保障,充分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功能定位,以及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促进科学决策,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同时,公司积极践行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理念,完善ESG管理架构,披露实质性ESG信息。

  三、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高质量的信息披露是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石,公司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严格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定期报告、临时公告、ESG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内容合规、逻辑清晰。同时,通过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充分向市场传递公司经营动态与价值,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发展的了解。

  (一)2025年落实情况

  2025年,公司通过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全年共披露临时公告及上网文件118份。

  公司高度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通过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电话专线、投资者邮箱等方式,持续与投资者保持沟通,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股东会开通网络投票,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2025年,公司通过视频结合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在上证路演中心和价值在线平台成功组织并举办了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出席并与投资者进行了深入交流,有效传递了公司价值和发展信心。

  (二)2026年工作计划

  2026年,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断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有效性,增强公司信息透明度。公司将持续加强与资本市场沟通,做好上市公司价值传播,积极开展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向投资者展示公司战略规划、经营业绩与发展潜力,增强投资者信心,持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四、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合理回报,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始终以高质量发展为根本,秉持积极回报社会的态度,持续为股东创造价值。

  (一)2025年落实情况

  2025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要求,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并将现金分红比例从20%提高至30%,从制度层面保证现金分红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同时,公司实施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每股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0.3股,共派发现金红利3,000万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2.20%,切实提升投资者获得感,稳定投资者回报预期。

  (二)2026年工作计划

  2026年,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业务实际、战略布局及行业发展走向,持续统筹好企业稳健发展、效益提升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积极探索适配公司发展实情的股东回报模式,维护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切实提升广大投资者的投资获得感与满意度,更好地持续回报投资者与社会。通过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五、强化“关键少数”管理,注重履职担当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责任担当与风险防控,一方面通过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为“关键少数”履职提供保障,特别是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依法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另一方面持续向“关键少数”传递合规理念与履职要求,通过学习最新监管要求,提升自律意识、履职能力与责任意识。

  (一)2025年落实情况

  2025年,公司积极组织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少数”参加监管部门举办的各类专项培训,督促“关键少数”加强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政策的学习,深化对资本市场政策法规的理解,提升其勤勉尽责的履职意识和能力,严守合规底线。公司为“关键少数”履职提供保障,特别是为独立董事、各专门委员会依法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

  (二)2026年工作计划

  2026年,公司持续强化“关键少数”的履职责任,继续组织公司“关键少数”参与监管部门举办的各种专项培训活动,确保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时了解最新法律法规,强化合规意识,提升履职效能。同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科学制定薪酬考核制度,优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体系,推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实现“关键少数”与公司长期利益深度绑定,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六、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相关工作,聚焦主责主业,以高质量的经营管理、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股东回报和高效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传递公司价值,持续保持公司资本市场良好形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本行动方案基于公司当前经营情况、行业环境及发展战略制定,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方案中涉及的发展规划、战略目标等系前瞻性内容,可能会受行业发展、经营环境、市场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95                                                     证券简称:红四方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5年6月,公司实施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的规定,对可比期间每股收益进行重新计算。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由0.11元调整为0.08元,稀释每股收益由0.11元调整为0.08元。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志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志刚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陈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志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志刚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志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志刚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603395               股票简称:红四方              公告编号:2026-00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72,835,871.01元,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238,940.42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4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640,000.00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48%。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注: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上市不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同意本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和资金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财务状况、未来资金需求、长远发展规划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采取现金分红方式,预计公司现金将减少。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当前发展状况、未来资金需求、稳定投资者回报、中小股东长期和短期利益考虑等多重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3395             股票简称:红四方                公告编号:2026-00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扩建20万吨/年新型增效专用肥料项目”、“扩建5万吨/年经济作物用专用优质钾肥及配套工程项目”。

  ● 本次节余金额为3,949.27万元(含累计利息收入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下一步使用安排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扩建20万吨/年新型增效专用肥料项目”、“扩建5万吨/年经济作物用专用优质钾肥及配套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将两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办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等相关手续。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55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7.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592.9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6,307.0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1月21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610Z0007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于公司2024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6,307.0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低于《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49,556.99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如果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则由公司通过申请银行贷款等途径自筹资金弥补资金缺口。

  三、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的具体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扩建20万吨/年新型增效专用肥料项目”、“扩建5万吨/年经济作物用专用优质钾肥及配套工程项目”已投产,仅存在部分待付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现对前述2个募投项目予以结项。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前述2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3,949.27万元(含累计利息收入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0.88%,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表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累计利息收入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募集资金验资户”、“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时,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全部转入了“扩建5万吨/年经济作物用专用优质钾肥及配套工程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注重对工艺设备方案完善以及设备类供应商的方案遴选,在保证设备性能的前提下,更加注重实用性、性价比等因素的考量,优化采购方案,并通过招投标等方式,有效降低采购成本。

  2.公司募投项目试生产期间的原材料费用、人工费用等生产相关费用均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

  四、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202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6,617.13万元,扣除尚需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和已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支付但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后节余募集资金3,949.27万元,公司将前述节余募集资金及后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与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和拟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一并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实际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节余募集资金、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和拟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和拟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支付或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和拟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一并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完成,以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将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五、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充盈公司的现金流,满足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 适用的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全部募投项目结项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3,949.27万元,占公司2024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10.88%,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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