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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53         证券简称:康希通信         公告编号:2026-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众会字(2026)第03547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为-22,285.59万元,公司股本总额为42,448.00万元,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未弥补亏损主要原因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333.8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71%,净利润为-4,363.0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3,249.70万元。公司亏损主要是因为:

  1、 公司为积极应对全球射频前端行业龙头企业发起的专利诉讼和337调查支付了大额律师费、专家费以及其他费用共计5,935.88万元;

  2、 公司立足未来长远发展,为保持核心竞争力,结合募投项目研发实际情况,依然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2025年研发费用投入为9,786.13万元,占全年营业收入的14.32%。

  虽然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度大幅增长且净利润较上年度减亏3,249.70万元,但净利润仍为负数。随着营业收入的高速增长和利润亏损的快速收窄,公司财务状况正逐步向好。

  三、应对措施

  针对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将持续聚焦以射频前端芯片为核心的产业布局,丰富产品矩阵,持续拓展业务,不断强化品牌形象。优化技术架构,提升产品性能,确保产品质量和稳定性持续位于国际先进水平,为全球用户带来更加便捷、高效的无线连接体验。加强供应链管理,持续改进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良率,保持产品成本的竞争优势。

  具体措施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特此公告。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53         证券简称:康希通信         公告编号:2026-005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32)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63,68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0.50元。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66,864.00万元,扣除尚需支付的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4,179.89万元之后的余额人民币62,684.1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保荐费(前期已支付300.00万元)、审计费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不含增值税)2,716.9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9,967.21万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1月14日全部到位,并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于2023年11月14日出具了众会字(2023)第0958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0,401.31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及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其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3年11月3日连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了便于募投项目实施,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连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康希通信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请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符合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25,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符合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5年度,公司累计取得理财投资收益金额为8,456,257.74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64,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无息借款部分转为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无息借款部分转为对康希通信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增资金额为40,000.00万元,增资金额全部计入其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康希通信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变,公司对其的总持股比例不变。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新一代Wi-Fi射频前端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泛IoT无线射频前端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7年11月,本次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违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康希通信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编制,反映了康希通信2025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合计数字与各明细数字直接相加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证券代码:688653         证券简称:康希通信          公告编号:2026-008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满足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运行过程中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国内外金融市场变化的影响,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信用证、固定资产贷款、票据贴现、票据质押贷款、存款质押贷款、并购贷款、项目贷款等,单笔授信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期限和利率,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该综合授信事项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无需另行审议。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总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该等授信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授权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具体授信事项进行调整,自主决定以公司或下属分、子公司名义与各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53         证券简称:康希通信         公告编号:2026-010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76人,注册会计师34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189人。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2,237.7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3,209.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775.78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83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758.06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生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80万元。另有3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4万元。

  (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无生效判决。

  (3)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张勋先生,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乐琦坤先生,202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靓旻先生,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情况如下:

  

  上述事项不会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产生直接影响。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标准

  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具体会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数、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记录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工作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关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53                                      证券简称:康希通信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

  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

  √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以下简称“董事会ESG委员会”)—ESG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

  √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董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听取ESG委员会对ESG相关工作、表现改善、披露文件的建议并作出决策;董事会ESG委员会对公司ESG政策、战略、目标及架构等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董事会ESG委员会组建的ESG领导小组牵头识别、评估公司运营中ESG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并定期向董事会ESG委员会汇报;各职能部门协助开展公司运营中ESG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识别与评估,并定期向ESG领导小组汇报。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

  √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公司于2025年制定并实施的《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工作细则》,由董事长、总经理担任主任委员,董事担任成员。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证券代码:688653        证券简称:康希通信         公告编号:2026-013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以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预计非必要关联交易的情况。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相关事项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类别和金额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上海张江火炬创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明德

  注册资本:65,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主要股东:上海浦东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11-03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科苑路399号10幢11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荣科路11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业管理;软件开发;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自主展示(特色)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财务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414,680.71万元,净资产343,194.78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7,884.08万元,净利润28,687.63万元(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前董事邢潇(于2025年11月离任)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上海张江火炬创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董事。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海张江火炬创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已就上述交易与上海张江火炬创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署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室。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根据具体合同要求结合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按照市场价格或依据与关联方签订的相关协议进行,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53        证券简称:康希通信        公告编号:2026-014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科苑路399号10幢4层(名义层5层)502室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1日

  至2026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会将听取《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2、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19日(10:00-12:00,14:00-18:00)

  (二)登记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科苑路399号10幢4层(名义层5层)502室。

  (三)登记方式: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应持下述登记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股东或代理人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电子邮件方式请于2026年5月19日18:00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kctzqb@kxcomtech.com进行登记。信函方式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6年5月19日18:00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护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及代理人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六、 其他事项

  1、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2、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科苑路399号10幢4层(名义层5层)502室。

  邮编:201203

  联系人:彭雅丽、陈玲

  电话:021-50479130

  邮箱:kctzqb@kxcomtech.com

  特此公告。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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