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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 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高投资者获得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

  (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2、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上限:以当期总股本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3、中期分红的授权: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1)授权内容: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中期分红条件、上限限制的前提下,论证、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2)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二、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1、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且需满足当期分红条件方可执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中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而制定的安排,该等陈述及预期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6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2025年度公司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9,790,695.85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为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应收票据坏账损失、应收款项融资坏账损失、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和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在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测算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公司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经测算,公司本期应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577.77万元、应收票据坏账转回1.84万元、应收款项融资坏账损失2.06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67.68万元和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9.80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算,公司本期应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79.87万元、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43.73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9,790,695.85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9,790,695.85元。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上述金额已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二、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转回共计5,026,120.16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为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应收票据坏账损失、应收款项融资坏账损失、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和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在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测算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公司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经测算,公司本期应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44.95万元;应收账款坏账损失转回549.50万元、应收票据坏账损失转回0.85万元、应收款项融资坏账损失转回7.34万元、长期应收款损失转回4.10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算,公司本期应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4.24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6年一季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共计5,026,120.16元,增加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026,120.16元。公司2026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上述金额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1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适用范围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 薪酬方案

  (一) 董事薪酬方案

  1、 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总额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公司将根据每年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考核发放;未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不领取薪酬;

  2、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前6万元/年,按月发放。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公司将根据每年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考核发放。

  (三) 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依法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或者报告期内新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四、 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委员朱祥芝女士已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研发投入金额已经扣除股份支付金额;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以转股后的总股数重新计算。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姚志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祥芝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祥芝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姚志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祥芝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祥芝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姚志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祥芝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祥芝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8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新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业务概述:为强化产业链协同,提升整体解决方案核心竞争力,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拟通过控股子公司井松智能物流装备(六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开展新业务,新增从事各类托盘(包括但不限于塑料托盘、金属托盘、木托盘及符合要求的新型材料托盘)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及相关服务业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子公司正处于厂房建设阶段。

  ● 审议程序:本次控股子公司增加经营范围暨开展新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相关风险提示:新业务面临市场开拓、产能爬坡、经营管理及行业竞争等多重风险,且可能受到宏观经济、政策变化及技术迭代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具体详见下文“六、开展新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新业务基本情况

  (一)新业务的类型

  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新业务为各类托盘(包括但不限于塑料、金属、木质及符合要求的新型材料托盘)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及相关服务。托盘作为现代物流体系中最基础的集装单元和搬运载体,是衔接仓储、运输、配送等各物流环节的关键节点,广泛应用于制造业、商贸流通、第三方物流等多个领域。

  (二)新业务的行业情况

  托盘制造属于物流体系中的关键基础环节。随着制造业物流升级、商贸流通效率提升以及智慧物流系统发展,市场对标准化、单元化、智能化的物流载具需求持续增长。公司进入该领域,有助于与现有智能仓储物流业务形成协同,提升整体解决方案的一体化能力与成本优势。

  (三)新业务的管理情况

  公司将积极推进控股子公司建设,并委派相关人员参与其日常管理,确保项目顺利落地与稳定投产。开展新业务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对新业务具有控制权。

  (四)审议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新业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批准。

  二、新业务的实施主体情况

  1、公司名称:井松智能物流装备(六安)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姚志坚

  3、成立时间:2026年1月12日

  4、住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四十铺村

  5、经营范围: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研发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等。

  6、注册资本与股权结构:

  

  注:此次事项审议完成后,控股子公司将按照要求进行经营范围的变更。

  三、开展新业务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分析

  (一)开展新业务的背景

  近年来,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智能物流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业务规模持续扩大,这标志着公司在技术、市场、品牌和项目管理方面已建立起核心竞争力,并积累了丰富的行业客户资源与场景理解。由此供应链成本控制与系统整体优化成为发展关键。

  (二)开展新业务的必要性

  1、提升整体竞争力,强化交付能力

  随着公司智能仓储系统业务规模持续扩大,托盘作为物流自动化系统中使用频率最高、消耗量最大的基础载具,其适配性、质量与成本直接影响系统运行效率与项目利润率。目前公司托盘依赖外部采购,存在规格不一、品质波动等问题,制约了系统整体性能的优化与成本管控。通过自制托盘,公司能够实现对核心物流载具的自主可控,确保其与自有的智能搬运机器人(AGV、FMR)、堆垛机、输送系统等硬件设备实现精准匹配与高效协同,从而提升整个智能物流系统的稳定性、吞吐效率与使用寿命,强化交付能力。

  2、有效控制项目成本,提升盈利水平

  托盘采购成本在智能仓储项目总成本中占有一定比重。随着项目数量与规模的增加,外部采购的成本优化空间有限。通过内部生产,公司可将原先的外部采购成本转化为内部产值,直接降低项目综合成本,提高整体毛利率。长期来看,规模化生产能进一步摊薄制造成本,形成成本优势,增强公司在项目竞标中的价格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3、满足一站式需求,增强客户黏性

  公司现有的智能仓储客户多为制造业、流通业等领域的大型企业,其需求正从单一的设备或系统向全链条解决方案演变。提供包括高质量标准托盘在内的一体化服务,能够更好地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构建更深的合作壁垒。

  (三)开展新业务的合理性

  1、产业链延伸,协同效应显著

  公司从智能物流系统解决方案向上游关键基础载具延伸,符合产业链纵向整合的发展逻辑。托盘并非独立产品,而是智能物流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公司凭借对下游应用场景的深刻理解、对设备接口标准的完全掌握,能够设计并生产出与自身系统衔接、性能优的专用托盘,这种协同效应是单纯托盘制造商难以具备的核心优势。

  2、技术基础扎实,知识经验共享

  公司在智能物流装备的研发、结构设计、材料应用、性能测试等方面已积累深厚技术基础。开展托盘业务并非从零开始,而是现有技术能力在相近制造领域的自然延伸和复用。公司可快速组建专项团队,将物流系统集成中关于载荷分析、运动适配、耐久性测试等方面的知识经验,应用于托盘的研发设计与工艺优化,缩短产品开发周期,保障产品可靠性。

  3、市场渠道重叠,风险较低

  托盘业务的目标客户群体与公司现有智能物流业务客户高度重合。公司可利用已建立的成熟销售网络、客户关系及品牌信誉,向现有客户推广自产托盘,市场导入阻力和营销成本相对较低。同时,托盘作为消耗品和标配品,具有持续采购的特性,能够为公司带来稳定的重复性收入,与项目制的系统业务形成有益互补。

  4、风险可控,战略灵活

  本次新业务以控股子公司形式运营,既能依托母公司资源支持,又保持了相对独立的经营灵活性,有效隔离了潜在经营风险。初期投资规模适度,主要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财务压力可控。公司将根据市场反馈和业务发展情况,动态调整产品和产能规划,确保新业务稳步健康发展。

  四、公司的准备情况

  1、业务准备

  公司已明确托盘业务与现有智能仓储业务的强协同关系,旨在通过自制核心载具降低成本、增强解决方案一体化竞争力。控股子公司作为独立运营实体,业务体系将逐步建立。

  2、资金准备

  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500.00万元,用于土地、厂房等大额资本性支出,考虑成立初期子公司现金流存在短缺情况,后期如有大额资金需要,公司将结合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在预计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的展开造成资金压力的情况下,以财务资助的形式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或者由子公司自行通过外部融资解决资金需求。

  3、技术准备

  公司作为智能物流系统解决方案领军企业,在物流载具适配设计、自动化集成等领域积累了深厚的技术储备。针对托盘业务,公司准备工作:一是组建专项研发团队,由母公司抽调物流系统集成、结构设计等核心技术人员牵头,同时招聘托盘材料研发、生产工艺优化等领域的资深人才,形成专业化技术力量;二是重点突破托盘与公司智能移动机器人设备、堆垛机、穿梭车等设备的深度适配技术,优化托盘结构设计以提升承载能力与使用寿命;三是制定严格的产品质量标准与测试流程,确保产品满足不同行业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新业务的开展不会改变公司智能仓储物流系统及设备的主营业务构成,而是对现有主业的重要延伸与补充。一方面,自制托盘可实现与公司智能仓储设备、系统的无缝对接,解决外部采购托盘适配性不足的问题,提升整体解决方案的运行效率与稳定性,增强项目交付能力;另一方面,依托公司现有客户资源,托盘业务可快速打开市场,为客户提供智能设备+核心载具的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提升客户粘性与品牌竞争力。同时,新业务的拓展将丰富公司业务结构,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从长远来看,对公司业务布局和经营业绩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一方面,内部采购替代将大幅降低公司智能物流项目的托盘采购成本,直接提升项目毛利率;另一方面,对外销售业务将贡献持续增长的营业收入与利润。未来新业务有望能进一步优化公司盈利水平,提升公司整体财务质量。

  (三)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开展本次新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产生同业竞争。若未来开展新业务过程中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开展新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经营风险

  托盘行业市场现有友商已形成一定的规模优势与渠道资源,若控股子公司市场开拓不及预期、产能爬坡速度慢,或产品质量、价格未能满足客户需求,可能导致新业务发展未达预期。未来经营中,新业务可能面临宏观经济波动、经营管理团队适配不足等多重不确定因素,存在新业务拓展进度与成效不及预期的风险。

  (二)财务风险

  本次新业务投入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重大压力。新业务开展需投入土地、厂房、设备等大额资本性支出,随着业务推进,后续产能扩张及市场推广等环节的资金需求将逐步增加,若新业务盈利周期长于预期,或控股子公司现金流管理不善,可能导致资金紧张,影响项目推进。若控股子公司后续需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或通过外部融资解决资金需求,可能产生相应的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整体财务成本。

  (三)新业务风险

  1、宏观环境风险:若未来宏观经济下行,制造业、商贸流通等行业需求萎缩,可能导致托盘市场需求下降,影响新业务营收。

  2、行业政策风险:国家物流标准化政策、环保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对托盘生产工艺、材料选型等提出更高要求,增加合规成本。

  3、技术更迭风险:若托盘材料、生产工艺等领域出现颠覆性技术,而公司未能及时跟进迭代,可能导致产品竞争力下降。

  4、竞争格局风险:随着托盘市场需求增长,可能吸引更多新进入者参与竞争,导致市场竞争加剧,价格战频发,压缩利润空间。

  5、经营管理风险:控股子公司作为新成立主体,团队磨合、运营管理经验可能不足,存在管理效率低下、内部控制不完善等风险。

  公司在新业务市场拓展过程中可能面临较大竞争压力,导致项目经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但公司会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与行业发展动态,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保持对托盘行业技术发展趋势的敏感性;将依托与智能物流系统的协同优势,打造智能设备+核心载具的差异化竞争壁垒,通过规模化生产降低成本,提升产品性价比,提升客户认可度与忠诚度;并且公司将委派资深管理人员负责控股子公司的运营管理,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与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团队培训,提升员工专业素养与管理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7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建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本次节余金额为3,376.62万元(未包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下一步使用安排是用于尚未完工的募投项目“年产10000台套智能物流装备生产线一期项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二、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注1:上表中“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尚需支付的款项。

  注2:节余募集资金金额未包含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上述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三、 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循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秉持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对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与管理,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各项资源,有效降低项目建设成本与费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也产生了相应的存款利息收入。

  根据项目规划,“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承诺投入的研发人员工资规模为2,736万元。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银行系统限制,公司无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代发员工工资,该部分工资实际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综上所述,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规模低于原计划投入规模,形成相应结余。

  四、 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为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尚未完工的募投项目“年产10000台套智能物流装备生产线一期项目”。

  公司拟将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在建设募投项目,系公司基于宏观经济形势、市场需要,结合原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视情况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五、 适用的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井松智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建设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尚未完工的募投项目“年产10000台套智能物流装备生产线一期项目”。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办理后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注销与募投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订的关于前述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建设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建设,系公司基于宏观经济形势、市场需要,结合原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建设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3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鲍灵姬,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巨一科技(688162)、华安证券(600909)、广信股份(603599)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宋世林先生,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山河药辅(300452)、峆一药业(920478)、达诺乳业(871797)、金博士(838549)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拟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海涛先生,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磐石科技一家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郑少杰,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劲旅环境、商信政通、耐科装备、井松智能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78万元(不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6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0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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