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迅股份”)于近日办理完成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731.471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4.76元。截至2023年2月14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731.4716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21,301,008.1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1,020,020.9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0,280,987.25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2月1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03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账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3年2月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自贸试验区合肥片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除通过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现金管理外,公司于2023年10月在杭州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和兴业银行合肥经开区科技支行另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该账户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鉴于公司“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已结项,相关待支付款项已支付完毕,节余募集资金已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对“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办理了销户手续。注销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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