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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262        证券简称:技源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本公司2022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2024年修改后的章程(草案)的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799号)核准,本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和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数量5,001.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0.88元,按发行价格计算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4,108,800.00元,坐扣37,808,160.00元保荐承销费(不含增值税)后(承销及保荐费用等合计不含税金额共40,808,160.00元,技源集团已经预付不含税金额3,000,000.00元)的募集资金为506,300,640.00元。

  相关资金已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第ZK1029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已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截至报告期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为1,415.09元,扣除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9,818,174.32元。

  注2:为截至报告期末未到期的理财余额。

  注3:为募集资金到账之日起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获得的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该《募集资金使用制度》于2025年10月29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以来,技源集团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5年7月8日,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5年7月8日,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源健康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5年7月8日,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源健康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支行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8月12日止,公司己用自筹资金支付各项发行费用金额986.31万元(含增值税),抵减对应增值税进项税额55.15万元,抵减后己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各项发行费用金额为 931.16万元(不含增值税)。202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931.16万元(不含增值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K10294号),东方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931.16万元已完成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4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技源集团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技源集团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东方证券认为: 技源集团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2026年1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第八次会议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调整<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相关内容的议案》,同意将“启东技源技术创新中心项目变更为技源集团创新中心项目及管理总部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地点由江苏启东变更为上海。

  

  证券代码:603262                                                  证券简称:技源集团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龙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燕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龙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燕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龙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燕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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