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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A股核心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证券代码:600690       证券简称:海尔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6-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推出《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计划”、“员工持股计划”),要点如下:

  一、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1、以“人单合一”驱动员工创业创新,推进公司智慧家庭战略的实施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可以充分发挥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激励员工为用户创造价值,提升公司竞争力;同时,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驱动员工承接公司发展战略目标,推动公司实现业绩增长。

  2、实现员工利益与股东利益的绑定,创造股东价值

  核心管理团队及核心员工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或相关权益,有利于完善公司的治理架构,实现管理层、核心员工与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绑定,建立股东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有助于提升公司价值和股东价值。

  3、吸引人才,创新公司薪酬管理体系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薪酬激励体系,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支持一流人力资源的开放平台,能更好地吸引创业团队、激励公司经营管理骨干、核心技术(业务)人才以及公司所需的其他关键人才,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发展。

  二、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计划,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计划应当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不得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

  3、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三、 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持有人确定的依据为《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持有人是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子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公司年轻高潜人才。此外,公司实施的本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本计划的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本计划的覆盖范围包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持有人应当是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核心关键人员。

  四、 资金来源

  考虑到公司薪酬考核机制的连续性,本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提取的激励基金,额度为87,040万元。

  五、 股票来源和数量

  本计划的股票来源如下:

  (1)拟受让公司以前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剩余股票。以前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中的股票均系以市场价格(即“建仓价格”)从二级市场回购或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购买的股票。本次受让价格(注)按照回购成本确定(在建仓价格基础上,适当考虑除权除息因素调整后的价格),具体数量届时根据受让金额及受让价格予以确定;

  (2)回购本公司A股股票。该等股票可由员工持股计划从二级市场以市场价格回购股票,或受让海尔智家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票(该等股票也系从二级市场以市场价回购所得)。若受让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票,则受让价格(注)按照回购账户中累计回购的股票的均价进行确定(均价按照回购账户累计购买的总金额除以回购账户累计的股票数量),具体数量届时根据受让的回购股票的交易均价予以确定。

  注:前述受让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一)本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

  (二)本计划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50%。

  在本计划草案公布日至本计划完成股份过户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受让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本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剩余股票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若公司采用配股的方式进行融资,员工持股计划有权公平参与认购。

  本计划独立于其他期员工持股计划,但已设立并存续的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包括H股员工持股计划等)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含各期)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六、 持有人的情况及份额分配

  持有人范围包括部分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子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公司年轻高潜人才。

  本计划确定的参与人员共计不超过2,667人。本计划的资金总额为87,040万元(或份)(含)。其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13名,为李华刚、宫伟、李少华、孙丹凤、赵弇锋、李洋、宋玉军、管江勇、吴勇、付松辉、孙佳程、JAMES QUN LIU (刘群) 、刘晓梅,共持有份额6,853万元,占本计划的7.87%;公司及子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公司年轻高潜人才2,654名,共持有份额80,187万元,占本计划的92.13%。

  七、 存续期、锁定期、归属期及本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一)本计划的存续期

  本计划存续期不超过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本计划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后,本计划终止,也可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

  (二)本计划标的股票锁定期

  1、本计划标的股票锁定期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本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

  2、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再融资等情形时,本计划因持有公司股票而新取得的股票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该等新增股票与其所对应股票的解锁期相同。

  (三)本计划的归属

  锁定期结束后,管委会基于公司的业绩考核机制对持有人进行考核,考核后归属至经考核合格计划持有人,考核期为三年。在存续期内,管委会有权延长或者缩短归属期并调整相应的标的股票权益归属比例。

  本计划的标的股票权益分三期归属至持有人,本计划锁定期满后对应的标的股票权益按照40%、30%、30%分三期归属至持有人,具体归属时间在锁定期结束后,由管理委员会确定。为激励各考核对象聚焦目标、创造业务增值,推动公司物联网智慧家庭的战略实施,本计划项目下的考核指标如下:

  1、本计划下持有人系公司董事、总裁及公司平台人员的,其2026年度、2027年度及2028年度按照考核指标达成情况计算归属比例,具体考核指标及规则如下:

  

  注:考核指标须剔除如下影响:①剔除符合标准(标准见本注④,下同)的再融资对ROE的影响:若公司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或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等资本市场融资可能对公司净资产及净资产收益率带来影响的行为,则在计算各考核年度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收益率时应剔除该等行为所带来的影响,并相应调整各年度考核条件中有关净资产收益率的考核指标,调整方案视具体情况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②剔除符合标准的并购事项对ROE的影响:在考核年度发生的并购事项对考核指标的影响,在交易交割年度进行剔除。③剔除符合标准的资产出售对ROE的影响:在考核年度发生的资产出售(包括股权类资产出售)事项对考核指标的影响,在交易交割年度进行剔除。④上文所提及的“标准”是指融资金额或交易金额在人民币1亿元(含)以上的相关事项。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考核指标的设定系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和行业环境变化的审慎决策。根据Wind数据显示,本计划设定的ROE考核目标高于2025年度申万家电行业 ROE的平均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分位,具有充分的挑战性与激励效果。参与人员接受上述ROE目标考核,体现了与股东利益的长期绑定。

  2、本计划除上述第1项所列示的公司董事、总裁及公司平台人员以外的其他持有人,管委会根据其业绩表现进行考核,在2026年度、2027年度和2028年度考核结果达标后分别归属40%、30%和30%。管委会有权根据该等人员的业绩表现,决定任一期本计划份额的归属比例、暂不归属或不归属。

  3、考核后未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由公司或管委会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A.管委会收回并将该部分份额授予本计划其他完成考核指标的持有人;

  B.公司回购并注销尚未归属的对应标的股票,或用于后续其他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C.管委会收回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处理。

  (四)本计划的变更

  除本计划另行约定外,存续期内,本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五)本计划的终止

  1、本计划存续期届满(包括存续期延长的情况)后自行终止;

  2、本计划锁定期满后,当本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计划可提前终止;

  3、公司出现严重经营困难或其他重大事项,经董事会决议终止本计划;

  4、除上述情形外,本计划的终止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本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委会决定资金解决方案及是否参与,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八、 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权益的归属及处置

  (一)本计划锁定期满之后,在归属期内,基于公司的业绩考核机制对持有人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符合归属条件的,由管委会提出申请后,选择以下一种或几种处理方式:

  1、由管委会向登记结算公司提出申请,将本计划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归属至计划持有人个人账户;

  2、管委会在存续期间代为出售本计划所购买的标的股票;

  3、管委会在存续期间继续持有标的股票;

  本计划项下归属期为三年,各归属期对应的标的股票权益归属比例根据前述设置的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由管委会,或由管委会及(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

  (二)本计划股份权益归属

  存续期内,本计划的分红归本计划所有,并优先用于支付受托资产管理机构、托管银行收取的相关管理费用(如有);因持有人业绩考核不合格、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终止等各种原因导致尚未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由公司或管委会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理:A.管委会收回并将该部分份额授予本计划其他完成考核指标的持有人;B.公司回购并注销尚未归属的对应标的股票,或用于后续其他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C.由管委会收回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处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应同时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三)在管委会做出归属决议前,持有人已授予但未归属的本计划的份额或权益不得转让、退出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及偿还债务,否则,相应行为无效。

  (四)管委会做出归属决议后,本计划持有人应依法缴纳由于参加本计划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并可选择由本计划出售相应金额的股票用于抵扣个人所得税后,管委会将剩余部分股票归属至个人。

  (五)本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本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除中国证监会、公司证券上市地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另有规定外,本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

  2、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在公司刊发年度业绩日期当天及之前60日内,或有关财政年度结束之日起至业绩刊发之日止(以时间较短者为准);

  4、在公司刊发季度业绩及半年度业绩日期当天及之前30日内,或有关季度或半年度期间结束之日起至业绩刊发之日止(以时间较短者为准);

  5、在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6、在知悉任何可能会影响公司证券价格的内幕信息时,至该等信息依法公开披露日后的2个交易日内;

  7、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上市地的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以上第1项-第4项禁止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包括公司延期公布业绩的期间。

  九、 持有人会议和管委会职责、召集及表决程序

  本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负责本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管理方行使股东权利。

  (一)持有人会议

  1、以下事项需召开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

  (1)选举、罢免、更换管委会委员;

  (2)审议本计划的重大实质性调整;

  (3)决定是否参与公司配股、增发、可转债等再融资及其他相关事项;

  (4)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公司证券上市地的交易所及相关主管机构等监管机构规定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可以行使的其他职权。

  2、本计划持有人会议首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负责召集和主持。管委会主任选举产生后,本持有人会议由管委会负责召集,管委会主任主持。管委会主任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定一名管委会委员负责主持。

  3、召开持有人会议,管委会应提前3日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给全体持有人,紧急情况时可以经过通知后随时召开。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的时间、地点;

  (2)会议的召开方式;

  (3)拟审议的事项;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5)会议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6)持有人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持有人代为出席会议;

  (7)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8)发出通知的日期。

  4、会议表决程序

  (1)持有人以其持有的本计划份额行使表决权,每一份额具有一票表决权,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2)持有人会议可以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3)持有人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或弃权。与会持有人应当从上述表决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视为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持有人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4)会议主持人应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统计结果。除持有人会议、本计划另有规定外,每项议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5、持有人会议审议事项需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6、单独或合计持有本计划10%以上(含)份额的持有人可以向持有人会议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须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5日向管理委员会提交。

  7、单独或合计持有本计划30%以上(含)份额的持有人可以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

  (二)管理委员会

  1、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管委会由3-5名委员组成。管委会委员发生变动时,由全体持有人会议重新选举,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管委会设主任一名,由管委会成员1/2以上选举产生。

  3、管委会行使以下职责: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本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授权管理方行使股东权利;

  (4)依据本计划审查确定参与人员的资格、范围、人数、额度;

  (5)制定及修订本计划管理办法;

  (6)根据公司的考核结果决定持有人权益(份额);

  (7)负责与本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的选聘、对接工作(如有);

  (8)办理本计划购买股票的锁定、解禁、归属等全部事宜;

  (9)本计划的融资方式、金额以及其他与本计划融资相关的事项;

  (10)行使本计划资产管理职责,如本计划采用自行管理的方式,则管委会作为管理方,负责本计划的日常管理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锁定期结束后减持本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代表本计划向持有人分配收益和现金资产等)。管委会亦可将其资产管理职责授予第三方管理(如选聘资产管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在锁定期届满后售出公司股票进行变现,将本计划的现金资产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等现金管理工具;

  (11)制订、执行本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增发、配股或发行可转债等再融资事宜的方案;

  (12)授权管委会主任在本计划清算分配完毕前具体行使本计划所持股份的股东权利;

  (13)决定本计划资产的分配;

  (14)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4、管委会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持有人会议和召集、主持管委会会议;

  (2)督促、检查持有人会议、管委会决议的执行;

  (3)经管委会授权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4)代表本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5)管委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5、管委会会议根据需要可不定期召开,由管委会主任召集,除本计划另有约定外。会议通知于会议召开2日前通知全体管委会委员,如遇紧急情况,可临时通过口头方式通知召开管理委员会会议。通知方式可以为邮件、电话、传真等。

  6、管委会会议应有1/2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召开。管委会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会议决议需经管委会委员1/2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在保障管理委员会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委员签字。

  7、管委会会议应由委员本人出席。管委会委员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未出席管委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8、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决议,并由管理委员会委员在会议决议上签名。

  十、 管理模式及管理机构的选任、管理协议

  (一)本计划的管理模式及管理机构的选任

  本计划可以自行管理,也可以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以下简称“资产管理机构”)进行管理。如本计划自行管理,则管委会作为管理方,负责本计划的日常管理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锁定期结束后减持本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代表本计划向持有人分配收益和现金资产等);如本计划委托资产管理机构进行投资运作及日常管理的,则由本计划持有人会议或管委会选择合适的资产管理机构对本计划进行管理,管理费、托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管委会或资产管理机构等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计划的约定管理本计划,确保本计划以法律法规允许的途径购买和持有标的股票。

  本计划持有的股票、资金为委托财产,本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不得将委托财产归入其自有资产;本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委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二)管理协议(如有)的主要条款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1、资产管理计划名称

  2、类型

  3、资产委托状况

  4、委托资产的投资

  5、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6、特别风险提示

  7、管理费、托管费与其他相关费用

  8、资产管理计划的清算与终止

  9、其他

  十一、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处置办法

  (一)本计划资产构成

  1、标的股票;

  2、现金存款和应计利息;

  3、资金管理取得的收益或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终止、考核等各种原因导致无确定归属对象的其他资产等。

  本计划项下资产独立于其他期计划,且独立于上市公司及管理方的资产,上市公司、管理方及上市公司、管理方的债权人无权对本计划项下资产进行冻结、扣押、质押或进行其他处分。

  本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资产。公司不得侵占、挪用本计划资产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将本计划资产与公司固有资产混同。

  (二)本计划资产处置办法

  1、本计划存续期内,除法律、法规、规章及《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另有规定,或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外,持有人所持本计划份额不得转让、质押、或作其他类似处置。持有人不得要求对本计划资产进行分配。

  2、本计划锁定期满至本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由资产管理方根据管委会的书面授权出售本计划所持的标的股票或确定相关股票归属。

  3、本计划锁定期满后,本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由管委会决定是否对资产进行分配。如决定对资产进行分配的,由管委会授权管理方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若本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且本计划资产依据前款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经管委会同意并报董事会备案,本计划即终止。

  4、本计划存续期满不展期的,由管委会或管委会授权管理方对本计划资产进行清算,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现金或股票分配。

  十二、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

  (一)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本计划、本计划人员名单。

  (二)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计划发表意见。

  (四)董事会审议本计划及相关议案。

  (五)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本计划的合法、合规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计划后及时公告本计划的相关文件。

  (七)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计划及相关议案。

  (八)召开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明确本计划实施的具体事项。

  (九)其他中国证监会、公司证券上市地的交易所及相关主管机构等监管机构规定需要履行的程序。

  十三、 公司及持有人情况变化时的处置办法

  (一)公司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

  若因任何原因导致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等情况,本计划不作变更。

  (二)持有人的考核不合格

  按照本计划第七条第(三)款所述内容执行。

  (三)持有人发生职务变更、劳动关系/聘用关系终止或死亡等事项

  1、职务变更

  (1)持有人职务发生变更,但仍为公司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公司年轻高潜人才,或者被公司委派到公司的子公司任职,则其相关的本计划份额可进行相应调整,原则上不增加其已授予但未归属的本计划份额。

  (2)持有人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考核不合格、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尚未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由公司或管委会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理:A.管委会收回并将该部分份额授予本计划其他完成考核指标的持有人;B.公司回购并注销尚未归属的对应标的股票,或用于后续其他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C.由管委会收回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处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应同时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劳动关系/聘用关系终止

  除因达退休年龄而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外,持有人与公司或其子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聘用关系无论因何种原因终止,尚未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由公司或管委会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理:A.管委会收回并将该部分份额授予本计划其他完成考核指标的持有人;B.公司回购并注销尚未归属的对应标的股票,或用于后续其他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C.管委会收回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处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应同时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退休

  除退休返聘外,持有人达到国家和公司规定的退休年龄退休而终止劳动关系,则:

  (1)若在其退休当年绩效考核合格且接受公司的竞业禁止限制的,则其已授予但未归属的本计划份额不受影响;如果其退休时间点位于锁定期或位于第一个归属期,则其已授予但未归属的份额在第一个归属期内全部归属。

  (2)若在其退休当年绩效考核不合格,尚未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由公司或管委会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理:A.管委会收回并将该部分份额授予本计划其他完成考核指标的持有人;B.公司回购并注销尚未归属的对应标的股票,或用于后续其他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C.管委会收回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处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应同时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4、丧失劳动能力

  持有人因执行职务负伤而丧失劳动能力的,其已授予但未归属的本计划份额不受影响。非上述情形,尚未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由公司或管委会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理:A.管委会收回并将该部分份额授予本计划其他完成考核指标的持有人;B.公司回购并注销尚未归属的对应标的股票,或用于后续其他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C.管委会收回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处理。

  5、死亡

  如持有人因公死亡的,其已授予但未归属的本计划份额不受影响,相关权益由其合法继承人继续享有。如果发生在锁定期或第一个归属期,则其已授予但未归属的份额在第一个归属期内全部归属给其合法继承人。非上述情形,尚未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由公司或管委会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理:A.管委会收回并将该部分份额授予本计划其他完成考核指标的持有人;B.公司回购并注销尚未归属的对应标的股票,或用于后续其他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C.管委会收回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处理。

  (四)特定情形

  1、除非公司另有决定,出现下列情况时,持有人持有的尚未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由公司或管委会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理:A.管委会收回并将该部分份额授予本计划其他完成考核指标的持有人;B.公司回购并注销尚未归属的对应标的股票,或用于后续其他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C.管委会收回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处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应同时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1) 持有人犯有严重过失、任何欺诈或不诚实或不当行为,无论是否与持有人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雇佣、聘用或服务有关,也无论是否已导致公司及其子公司终止与持有人的劳动合同关系或聘用关系终止;或

  (2) 持有人曾被判犯有任何刑事犯罪;或

  (3) 持有人因违反中国或其他司法管辖区不时有效的适用法律或法规而被判处刑事处罚;或

  (4) 持有人严重违反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其之间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违反保密或不竞争义务,或泄露商业秘密、知识产权或特定信息;或

  (5) 公司或公司涉及持有人的任何子公司的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或遗漏,包括但不限于可能显示任何规定的绩效目标以不正确或不准确的方式评估或计算的情况(公司有权酌情决定),或者任何计划份额的归属可能导致任何不公平或不利的结果;或

  (6) 如果公司的任何相关子公司有权以任何理由立即终止持有人的劳动合同关系或聘用关系,或

  (7) 持有人的任何行为对本公司或本公司任何相关成员的声誉或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按公司全权酌情决定);或

  (8) 持有人在归属日之前或当天已不再是公司或其子公司的员工,或已成为排除参与者或不再是合资格人士。

  2、在出现本条第1款所述情况时,董事会或管委会有权决定:

  (1) 持有人获得本计划份额的任何权利将立即失效及取消(包括但不限于授予或归属任何本计划份额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的任何权利);及

  (2) 指示持有人(且持有人承诺配合公司的指示)返还、偿还或以其他方式处理任何既定本计划份额(含已归属的部分)或其中的任何权益(包括由此衍生或产生的任何相关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向公司(或公司指定人士)返还及回付所有因出售或处置相关已归属本计划份额对应股票的收益及/或向公司(或公司指定人士)无偿转让所有相关已归属本计划份额对应股票(且相关税费由持有人承担)。

  公司的上述决定应是决定性的并对持有人具有约束力,持有人认可公司上述决定的效力,并且在每种情况下,公司均有权决定本计划不应因此而被管委会处置或根据其可能决定的条件或限制(对持有人具决定性和约束力)而确定。

  公司不对任何因上述规定而导致持有人持有的本计划份额失效承担任何责任,持有人不得就上述规定以及本计划的约定或其中的任何权利或利益向公司、董事会、管理委员会或公司及其子公司提出索赔。

  十四、 其他重要事项

  1、公司实施本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持有人因本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自行承担;

  2、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参与本计划。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计划其他持有人自愿放弃因参与本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仅保留该等股份的分红权、投资收益权等其他权利。因此,本计划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计划其他持有人并无一致行动安排,亦不存在任何一致行动计划。

  4、本计划自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5、本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90          证券简称:海尔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6-028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持续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巩固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成果,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价值,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智家”或“公司”)现提出《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用户价值、深耕全球市场、加速AI转型,以体系化变革驱动可持续、有质量的增长

  当前,全球家电行业经历深刻变革:在国内市场,用户需求从功能满足转向品质与悦己消费,绿色化、智能化成为发展方向。海外市场,地缘政治与关税壁垒带来挑战,但新兴市场消费升级、中产阶级崛起蕴含巨大潜力。同时,全球暖通行业空间广阔,中国企业凭借产能集聚、制造效率等优势迎来全球份额提升机遇。在此时代背景下,公司致力于从全球大家电行业领导者向“以用户为中心的平台服务型科技生态企业”进化。通过构建“1个通道(智慧家庭)、2个平台(全面TC的客户平台、用户全生命周期体验管理平台)、6大能力(全球化、高端化、数字化、智能化、生态化、绿色化)”,协同推进变革,实现可持续、有质量的发展。2026年经营质量提升举措:

  (一)收入端:夯实优势业务基础,加速高潜力赛道发展

  公司将继续巩固白电产业领先优势。中国市场通过产品升级与渠道深耕保持行业领先地位;海外市场积极把握印度、东南亚、中东非、巴西等新兴市场机遇,推动规模和盈利能力同步提升。

  公司将加速推进“大暖通”产业整合,释放家用空调、中央空调、水产业三大板块的协同效应,实现研发、供应链、渠道资源协同。以用户需求为切入点,公司提供综合能源低碳解决方案,通过差异化产品与软硬一体的跨界方案矩阵,拓展全空间品类与多元场景,将价值链延伸至设计、安装、运维、能源管理等全生命周期服务。公司将积极把握海外如欧洲、南亚、东南亚、美洲等市场增长机会,通过商用领域制冷和制热方案联动,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公司还将积极投资暖通相关的渠道、工业技术、控制技术,提升暖通产业一体化气候解决方案能力。

  同时,公司将稳步培育智慧家庭、小家电、康养、再循环等新兴产业,逐步形成多元化收入结构,为长期发展注入新动能。

  (二)效率端:国内模式转型与海外创牌升级,提升运营效率

  在中国市场,公司通过深化统仓ToC模式,优化仓储物流网络,实现从生产到终端的高效衔接,提升库存周转效率与终端服务能力;推进核心零部件自制率提升与采购协同,持续降低综合成本。

  在海外市场,公司将加快北美市场空气与水等新兴业务发展,释放全球供应链效率;欧洲通过组织变革精简管理职能、直面市场,持续提升经营效益;在南亚等重点区域,推进产能本地化建设与零部件供应链本地化,增强供应链韧性与成本竞争力,把握印度市场成为全球第三大市场的发展机遇;在中东非等区域,以适当方式稳步深入市场,强化资金使用效率与运营质量。

  (三)AI赋能:重塑流程,驱动降本提效

  公司将AI应用作为组织变革核心驱动力,基于AI智能体构建“精干小团队+智能体”联动的作战体系,推动组织流程重构与提效;以AI为抓手推动业务流程的系统性优化,提升决策效率与执行能力;同时,强化项目投入与产出管理,确保资源使用效率最大化,实现降本增效与价值创造的双重目标。

  (四)合理运用财务杠杆结构,强化股东价值创造能力

  截至2026年3 月31 日,公司现金资产规模达820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55.2%。公司将保持资产负债率处于行业合理水平,维持资产负债表的弹性。合理审慎运用财务杠杆,把握投资并购机遇,优化资本结构,提升股东回报。

  二、 科技创新筑牢壁垒,新质生产力加速转化

  核心技术代际跃迁,以主动智能引领品类升级。公司持续升级AI之眼视觉技术,提升感知精度、范围与响应速度,使家电具备主动感知环境的能力。推进家电与新能源技术协同,布局太阳能家电、智能储能等节能管理创新。

  面向具身智能趋势,公司围绕多模态感知、环境自适应学习、仿生灵巧操作等核心算法攻关,同步推进高精度传感器、智能关节、实时控制系统等硬件研发,推动家庭服务机器人从“看得懂”到“动手做事”的能力跃迁。系统化开展具身机器人底层技术研发与商业化探索,加速构建端到端具身智能体系,实现家务场景自主执行与协同。依托已发布的《基于人工智能(AI)的智能家用电器智能化水平等级评价》等标准,推动分级体系行业应用;以《家庭大脑白皮书(2026)》为指引,推进“空间智能驱动的主动服务与自然交互新范式”落地。

  三、通过强化分红、回购以及注销力度等举措,提升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一)分红回报:稳步提升、长期持续可预期

  公司始终将现金分红作为回报股东的核心方式之一,坚持“长期、稳定、可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自上市以来,公司累计现金分红近570亿元(含2025年度),累计平均分红率达38.6%,其中2024年度、2025年度分红比例分别达48%、55%,分红比例持续提升。

  公司已制定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其中2026年度分红比例不低于58%;2027年度、2028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60%。

  (二) 股份回购:提升回购规模和注销力度,切实增厚股东权益

  (1) 回购计划常态化,回购规模持续提升

  公司已建立股份回购的常态化机制。2021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26日,公司已在A股市场开展四期股份回购,合计回购股份约2.7亿股,回购资金67.9亿元。2026年3月27日,公司推出最新一期A股股份回购方案,回购规模为30亿元~60亿元。2021年~2025年,公司在H股市场累计回购并注销60,767,600股,回购资金16.88亿港币。

  2026年4月27日,公司董事会审议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特别授权回购不超过已发行D股股份总数30%相关事宜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股东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在获得中国香港地区《股份回购守则》及德国所有必要法律及监管批准的前提下,拟根据当时情况以部分要约形式进行D股回购要约,以收购最多81,044,512股D股,占已发行D股总数的30%,本次回购的D股股份将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相关事项需要经过股东会、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

  (2) 加大回购股份注销力度,以增厚每股收益

  在加大回购规模基础上,公司更加注重提升回购股份注销力度。2021年3月至2023年1月期间开展的两期A股回购计划,公司已注销股份55,524,243股,占该两期回购股份总数的39.9%。

  2026年4月27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对公司A股回购专户内的74,541,486股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即拟对A股回购专户中的74,541,486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未来,公司将持续坚持“分红+回购及注销”双轮驱动的股东回报策略,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可持续的价值,进一步提升股东获得感。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在保持信息透明度基础上,以积极、开放、创新、专业的态度,持续深化与投资者沟通交流,以强化投资者对公司战略及业务运营等方面的理解和认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 全面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增强公司信息透明度

  2026年,公司将严格遵守境内外监管法规,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重点推进:一是增加战略经营信息的自愿性披露,增强信息披露透明度;二是顺应境内外ESG监管趋同态势,深化ESG信息披露的深度与广度;三是推进数字化及AI工具应用,夯实信息披露治理与内控基础,持续提升披露质量,赢得资本市场长期信任。

  (二) 丰富资本市场沟通方式,实现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

  (1) 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组建专业的投资者关系团队。 公司投资者关系团队整合业务、财务等资源,加强对公司战略落地以及产业运营深刻洞察,以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强化多维度、多层次、长效化的投资者沟通机制。线下通过股东会、投资者反路演及调研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交流;线上通过上交所业绩说明会、网上投资者交流会、E 互动、电话、官方网站等形式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上述“良性循环”的沟通机制进一步加深投资者对公司深入全面了解。

  (2) 公司管理层与核心产业负责人积极参与路演,向全球机构投资者和分析师分享公司发展战略、产业发展空间与实现路径,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未来业务规划与发展方向,评估公司价值。

  (3) 公司积极举办投资者交流活动,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公司进行深入交流,让中小投资者了解公司变革实践成果、海外市场全球协同与新兴市场发展进展以及公司ESG 管理实践。

  (4) 公司充分利用定期报告、微信一图等工具,生动形象地展示公司战略、业务成果。

  (三) 重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

  公司始终将投资者的利益保护置于重要位置。为保持与中小投资者的常态化交流,公司通过多种途径搭建沟通桥梁:不仅安排专人接听中小投资者电话,确保疑问得到及时解答,还在上证 E 互动平台上,以严谨负责的态度及时回复各类问答,做到有问必答、有惑必解 。同时,公司积极举办“投资者走进海尔智家”活动,邀请中小投资者实地参观公司,以增强他们对公司业务的理解。为进一步强化与中小投资者的深度联结,公司在现有沟通机制基础上将全面升级互动体系,以 “多渠道、零距离、高效率” 为核心目标,打通投资者声音传递的 “快车道”。

  公司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已在投资者关系网站和微信小程序端建立投资者交流平台。线下端,公司将建立中小投资者与公司“管理层面对面” 沟通机制。通过 “主题分享 + 开放问答” 形式,回应投资者关切的业务进展等核心问题。通过线上线下渠道的协同联动,丰富投资者沟通渠道,发挥中小投资者在推动公司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五、公司治理完善,董事会效能与治理水平双提升

  (一)治理制度体系持续优化

  公司将继续严格落实《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明确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义务、提升公司治理能力;深化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董事会专项评估等机制,强化独立董事职能发挥;履行市值管理制度相关要求,确保股东利益与公司发展高度一致;践行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股东分类表决等制度,充分保障中小股东表决权、提案权等合法权利。

  (二)推进董事会效能持续增强

  2025年,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增选全球化运营、数字化转型、人工智能、风险管理等领域专业董事,董事会结构进一步优化,战略咨询与监督制衡能力持续增强,董事会多元化涵盖性别、国籍、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与知识等维度。

  2026年,公司将对董事会效能开展评估,为董事会效能提升提供参考依据;同时加大董事培训力度,持续提升董事履职能力。

  六、ESG深度融合公司战略,可持续发展能力持续增强

  为持续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基于战略方向与内外部环境,公司将从如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通过产品创新、绿色运营,深化绿色化战略落地

  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提升全品类家电产品的能效水平,扩大节能、节水、低碳产品的市场份额。推进环保材料应用,优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管理。

  以“节能赋能,绿色发展”为核心,公司将持续发力大暖通业务,旨在为工商业用户提供智慧、高效的综合性暖通解决方案。公司将通过推广高效节能设备、构建智慧能源管理平台、发展多能互补与余热回收技术,实现能源系统的精细化管控与优化。同时,公司提供覆盖设计、集成、运维的全生命周期服务,确保节能效益持续稳定。公司的目标是帮助用户切实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竞争力,并携手用户减少碳足迹,共同迈向绿色、可持续的未来。    公司将坚持绿色制造与运营,推广智能制造与精益生产,进一步降低生产环节的能耗、水耗与废弃物排放;优化全球物流网络,提升运输效率,探索和落地绿色包装解决方案。    公司已在中国运营区域布局了再循环产业。2026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废旧家电回收体系,提升回收处理能力与技术,促进资源高效循环利用。

  (二)深化利益攸关方沟通,构建信任生态

  2026年度,公司将主动与投资者、客户、员工、供应商、社区及监管机构等利益攸关方沟通,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关切,将合理建议融入公司决策并改进。

  (三)践行全球化社区贡献,创造共享价值

  2026年度,公司将继续加强在全球经营区域的本地化社区融入。在全球各运营所在地,积极支持教育、环保、公共卫生等社区公益项目,鼓励员工志愿者活动,履行优秀企业公民责任。公司将推动技术赋能与普惠,利用公司的产品与技术优势,在欠发达或条件受限地区开展相关公益项目,如清洁饮水、健康空气等,改善当地生活品质。公司将积极参与全球行业标准制定,分享可持续发展最佳实践,携手合作伙伴共同推进行业绿色转型与可持续发展。

  七、关键少数责任强化,利益绑定机制持续健全

  (一)多层次激励体系全面覆盖

  公司建立了短期与中长期结合、覆盖国内外的立体化激励体系,通过持续优化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海外受限制股份单位等工具的实用性及适配性,精准识别不同层级、不同地域、不同成长阶段的适用激励方法,制定匹配市场环境动态变化及公司发展动态阶段的差异化工具与条件,将公司价值增长转化为员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实现公司员工与公司利益深度绑定,从而驱动公司持续创新与增长。

  (二)履职能力与监督力度双提升

  公司与大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通过专题培训传达最新监管政策与履职要求,持续提升“关键少数”履职能力;公司强化履职监督,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自行增持及员工持股计划归属股份(而非现金)等方式强化个人利益与上市公司利益绑定,建立管理层利益与股东利益一致性。

  八、其他说明

  本方案是公司基于对当前外部环境的研判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制定。本方案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行动方案的实施可能会受到未来国内外市场环境、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90      证券简称:海尔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6-029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2026年

  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会有关情况

  1. 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

  注:本次还将顺次召开2026年第一次D股类别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拟出席本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及将于同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D股类别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D股、H股股东参会事项,参见本公司于公司境外信息披露平台(德国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dgap.de/、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s://www.hkexnews.hk)、德国联邦公报以及公司网站http://smart-home.haier.com,向D股股东、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等的通函。

  2.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4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海尔集团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26年3月27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本公司11.438%股份并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34.487%股份的股东海尔集团公司,在2026年4月2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提请将后附7项议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其中第(5)与(7)议案也须提交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审议:

  (1)《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考虑到公司薪酬考核机制的连续性,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预期,公司推出2026年度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6年A股持股计划”)。2026年A股持股计划拟提取87,040万元作为2026年A股持股计划的激励基金,该等激励基金占2025年公司归母净利润的4.5%。2026年A股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拟受让公司前期员工持股计划剩余股票以及回购的股票。

  (2)《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2026年A股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相关法律法规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办理2026年A股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和实施2026年A股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2、办理2026年A股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延长、按照2026年A股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2026年A股持股计划;

  3、办理2026年A股持股计划所持股票的锁定、解锁、回购、注销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4、变更2026年A股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确定或变更2026年A股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如有),并签署相关协议;

  5、对2026年A股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6、在2026年A股持股计划股票非交易过户完成前,公司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授权董事会对该标的股票的价格/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7、对2026年A股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8、变更2026年A股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9、拟定、签署与2026年A股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及协议文件;

  10、2026年A股持股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2026年A股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11、办理2026年A股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3)《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述和修订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2021年-2025年)(草案)》《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授权人士办理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5月26日,公司发布《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草案)》(以下简称“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中文翻译版。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重述和修订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草案)》,计划期限从5年修改为10年,新增追回机制,其他修改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重述和修订的《关于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规则》。

  为保证公司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授权人士在2026年至2030年依据重述和修订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草案)》办理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考虑、委任并成立管理委员会,变更管理委员会成员,并授权管理委员会所有权力处理有关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

  2、授权董事会根据合资格人士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发展及成长贡献或其他合适因素厘定合资格人士就不时授出的奖励的合资格基础,根据公司各年的经营情况及整体安排,决定用于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的资金额度。

  3、授权董事会授出奖励予其不时选出的合资格人士。

  4、授权董事会厘定奖励条款及条件,及决定归属条件是否已经达成。

  5、授权董事会决定根据重述和修订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草案)》如何归属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

  6、授权董事会对重述和修订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草案)》及奖励条款作出厘定及解释。

  7、授权董事会监督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日常管理。

  8、授权董事会在符合重述和修订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草案)》的前提下,为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行政事务,解释、执行及运作而订立或变更相关安排、指引、程序及规章,如相关的变更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提请股东会或/及相关的监管机构,董事会或相关授权委员会则需获得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相关授权。

  9、授权董事会订立及监督有关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绩效目标。

  10、授权董事会批准奖励函、归属通知书、确认函、转让函等的形式。

  11、授权董事会就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需要委聘银行、会计师、律师、顾问及其他专业人士。

  12、授权董事会为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目的,就处理及按照信托契约托管受限制股份单位,签立与开设证券户口的有关文件。

  13、授权董事会执行、修改及终止有关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

  14、授权董事会签署、盖章或任何一名董事及授权人、执行、修改及终止有关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文件(包括信托契约),并就实现重述和修订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草案)》的条款的实施及意图采取行动。

  15、授权董事会行使股东授予之权利。

  16、授权董事会批准、确认及追认任何董事在这些决议案生效日前就这些决议案拟进行的事项、据之拟进行的交易而采取的行动。

  17、批准公告及通函的内容,以及批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刊登公告及于公司网站刊登公告。

  (4)《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据此,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克勤先生任期即将届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保持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经资格审查及审议研究,现提名萧耀熙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替任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5)《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对公司A股回购专户内的74,541,486股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即拟对A股回购专户中的74,541,486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

  (6)《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因完成回购股份的注销而需减少注册资本等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7)《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特别授权回购不超过已发行D股股份总数30%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股东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获得中国香港地区《股份回购守则》及德国所有必要法律及监管批准的前提下,拟根据当时情况以部分要约形式进行D股回购要约,以收购最多81,044,512股D股,占已发行D股总数的30%,以下简称“D股回购”。相关事项需要经过股东会、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

  1、D股回购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D股(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690D)。

  (2)回购方式

  以部分要约形式进行的自愿公开股份回购,D股回购要约将完全依据德国法律进行,具体由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确定。

  (3)回购股份数量

  最多不超过81,044,512股D股,占已发行D股总数的30%。

  (4)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将由公司在D股回购要约文件中确定。回购价格不得比D股回购要约公告日期前第三(3)个交易日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Xetra交易系统的收市价高出5%以上,亦不得比该收市价低5%以上(不包括附带收购成本)(以下简称“回购价格范围”)。仅作为参考,公司参考最后交易日前六个月期间D股于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的最高及最低收市价后,预期回购价格范围将约为1.780欧元(约16.394港元)至2.159欧元(约19.884港元)(以下简称“示意性性价格范围”)。如示意性价格范围有任何变动,或最终回购价格超出公司不时公布之示意性性价格范围,公司将在必要时另行公布及/或遵守所有必要的法律及监管规定。最终回购价格将由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要约寄发时的具体情况、A股、H股及D股市价及本公司财务状况而确定。

  在确定回购价格时,公司亦会考虑回购D股是否有权享有股息及/或董事会不时可能宣派的任何其他D股中期股息。

  预计即使D股回购要约获悉数接纳,亦不会对公司的营运资金或负债资本比率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与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财务年度的综合经审核账目披露之情况相比)。

  (5)回购资金来源

  以自有资金进行本次回购。

  (6)回购股份处置

  本次回购的D股股份将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7)回购期限

  审议通过D股回购要约方案之日起九个月内。

  (8)回购可行性

  D股过往的价格及流通性往往低于A股及H股,D股回购要约能提供灵活性,对公司及股东整体有利。如将来任何时候,D股的交易价格较A股及H股当前市价折让,公司可通过本次D股回购要约,为D股股东提供一个宝贵的退出机会,使其可通过接纳该要约来变现其投资,同时该等回购交易将惠及继续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因其于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将随公司回购的D股数量而增加,从而导致每股资产净值及/或每股盈利上升。鉴于D股的流通性较低,公司将优先采用D股回购要约来回购D股,因为与每年在年度股东会上获授的一般授权进行市场回购相比,此乃收购大量D股的更有效方法。

  公司计划,于本公告中D股回购要约完成或终止前,公司不会在市场上回购任何D股。当董事认为相关回购对公司及股东整体有利时,方会进行本公告项下D股回购要约。

  2、股东会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的授权

  提请股东会批准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于授权有效期内按照证券上市地相关规定,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表现、财务状况及资金安排,自主决定是否启动、暂停或终止本次回购,并采取一切其合理认为所必要的行动,签署、完成和递交一切其合理认为必要文件、以实施本议案所述授权,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实施具体回购方案及方式,及其他回购指标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决定回购时机、回购期限、交易场所等),根据监管要求或市场情况变化,对回购方案进行必要补充、调整;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如需);

  (3)开立境外股票及相关账户并办理相关外汇变更登记手续(如需);

  (4)根据监管机构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成立独立委员会,履行相关的批准、备案程序(如需);

  (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进行、签署及采取所有被认为与拟进行的股份回购有关的并使其生效的合适、必要或适当的文件、行动、事情或步骤;

  (6)办理回购股份的交割、结算、付款及股份注销事宜,减少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履行中国境内外法定的有关登记、备案手续;

  (7)按实际需要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财务审计机构等专业机构,并确定其报酬;

  (8)签署及办理其他与股份回购相关的文件及事宜。

  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及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以部分要约形式进行回购D股方案之日起至下列孰早之日止:

  (1)实施完毕以部分要约形式进行回购D股方案;

  (2)本公司于任何股东会上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在必要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并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本次D股回购计划可随时停止、暂停或恢复。

  前述提案均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等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等的相关内容。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6年3月27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2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尔科创生态园谦园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4日

  至2026年6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I.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议案及股东类型

  

  此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做《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披露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于2026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披露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13、18、20、22、23、2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8、12-16、20、22、23、2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海尔集团公司、海尔卡奥斯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创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青岛海创智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Haier International Co., Limited及 HCH (HK) INVESTMENT MANAGEMENT CO., LIMITED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II.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审议议案及股东类型

  

  注:(1)为避免A股股东不必要的重复投票,本公司在计算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参加网络投票A股股东的表决结果时,将直接采纳该股东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参加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将分别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上进行表决。(2)上述议案同时需要2026年第一次D股类别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披露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于2026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披露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4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附件1: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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