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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376       证券简称:美埃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美埃科技”或“本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21年9月1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10月18日《关于同意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06号)核准,同意公司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33,6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0,784,000.00元,扣减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6,654,880.00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2,318,542.4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1,810,577.60元。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914,129,120.00元,包括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2,318,542.4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11月14日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525037_B0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置换及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565,668,002.31元,已置换及划转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5,944,203.02元,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到期但尚未划转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人民币6,487.02元,募集资金专户已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47,295,332.37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79,805,760.02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述表格数据如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2022年11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科学园支行、宁波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宁波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银行账户:72010122002616904)于2024年8月21日销户。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86,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37,000,000.00元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日起12个月有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53,000,000.00元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生产扩能项目”和“研发平台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7月1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上述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6年4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

  注2:“调整后投资总额”系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181.06万元。

  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尚有3,480.63万元超募资金未确定投资计划。

  注4:本公司募投项目处于持续投入建设中,并未达到稳定运营期,无法以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的年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或内部收益率等指标评价其已实现效益与承诺效益情况。

  注5:上述变更系指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5,346.3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3,7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5,3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参见前述专项核查意见“三、(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相关内容。

  注6: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出承诺投入金额的部分,主要系本公司将相关募集资金账户中所产生的节余孳息、现金管理收益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688376                         证券简称:美埃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控股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参与本次配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限售期

  1、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募集资金的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六)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八)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授权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拟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上述相关事项,若总经理无法办理前述事项的,则由公司董事长代为办理相关事项。

  (九)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二、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公司将根据该授权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76                证券简称:美埃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0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已经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开展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会按照实际业务情况签订具体交易协议,交易价格将严格秉承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化公允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2026年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相关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2026年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7,060.00万元。其中,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蒋立、祁伟已对本事项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人民币

  

  注1:表中2025年数据为经审计的不含税金额。

  注2:2025年度相关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初至2026年3月31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注3:天加集团是指TICA China Company Limited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包括:南京天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天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天津天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广州天加环境控制设备有限公司、合肥天美环境设备有限公司、南京天加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福加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天加贸易有限公司、南京冠福建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TICA Climate Solutions Malaysia Sdn. Bhd.、TICA-Smardt Hong Kong Limited 等。

  注4:上述数字由于四舍五入的情况存在尾差。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人民币

  

  注1:表中数据为不含税金额。

  注2:上述数字由于四舍五入的情况存在尾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MayAir (Thailand) Co., Ltd.

  

  2、常熟市健扬净化滤材厂

  

  3、三通(常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TICA China Company Limited

  

  注:基于以上公司为非上市公司,财务数据保密,不便披露。

  (二)关联关系说明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上述关联人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相关关联方购买原材料、固定资产、接受劳务、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合规,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定价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系参考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定价公允、合理,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开展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会按照实际业务情况签订具体交易协议,交易价格将严格秉承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化公允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不会导致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相关关联方基于公司正常经营发生,该等关联交易均系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公司与相关关联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相关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上述关联交易占公司同类业务比例较低,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76          证券简称:美埃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8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综合考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履职表现,拟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职期内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8万元/年(含税),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发放;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与岗位职责,结合公司薪酬制度及绩效考评情况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董事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四、审议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中非独立董事的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子议案,关联委员回避表决,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中独立董事的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子议案两位关联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委员回避表决,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分别回避表决,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分别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76          证券简称:美埃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3,676.16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0.62%)及超募资金到位后产生的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和实际未置换及支付的发行费用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起实施。

  ●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账户余额将为人民币0.00元,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0月1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0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33,6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0,784,000.00元,扣减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6,654,880.00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2,318,542.4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1,810,577.60元。实际到账金额为人民币914,129,120.00元,包括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2,318,542.40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1月14日审验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525037_B0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1,810,577.60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78,269,277.60元。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部分超募资金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公司拟将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故未列示。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推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剩余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公司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3,676.16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0.62%)及超募资金到位后产生的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和实际未置换及支付的发行费用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满十二个月后实施。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0元,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其修订说明,自2025年6月15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仍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超募资金为2025年6月15日之前取得,相关超募资金的使用仍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十条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有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起实施;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公司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676.16万元的超募资金及超募资金到位后产生的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和实际未置换及支付的发行费用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其修订说明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6年4月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76           证券简称:美埃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7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

  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同意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21年9月1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10月18日《关于同意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06号)核准,同意公司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33,6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0,784,000.00元,扣减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6,654,880.00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2,318,542.4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1,810,577.60元。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914,129,120.00元,包括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2,318,542.4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11月14日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525037_B0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1,810,577.60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78,269,277.60元。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部分超募资金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剩余超募资金经董事会决议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但尚未经股东会审议,故未列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三、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存在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的情形,主要原因如下:

  (一)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工资(含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公积金等)、奖金等支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员工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二)募投项目涉及从境外购置设备、材料、服务等时,受到募集资金账户功能限制,需要向境外供应商以外汇支付款项,无法通过募集资金账户直接进行现汇支付;同时海关进口增值税等税款支出需由公司与海关绑定的银行账户统一支付,无法通过募集资金账户直接支付。

  (三)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涉款项(如应付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以及其他相关所需资金等),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因此,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投项目实施效率,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支付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费用,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等额置换公司以自有资金已支付的款项。

  四、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照募投项目支出内容,定期编制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明细表,并由财务负责人审批。

  (二)公司财务部门在付款流程审批通过后,将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出资金,置换已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

  (三)公司财务部门需建立置换募集资金的台账,逐笔记录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交易内容,并定期通知保荐代表人。

  此外,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进行检查,公司与募集资金存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76          证券简称:美埃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业务拓展情况,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拟向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项目贷款、商业汇票、信用证、保函、固定资产贷款、以票质票、票据贴现、票据质押贷款、存款质押贷款、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租赁等,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

  公司拟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贷款等有关事项,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若总经理无法办理前述事项的,则由公司董事长代为办理相关事项。

  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实际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决定。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特此公告。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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