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498版)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未来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投资产品起始时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2024-048号公告)。
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未来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投资产品起始时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2025-042号公告)。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5,920.00万元,其中结构性存款余额15,92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有差异系以万元记四舍五入所致。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6月30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7,993.2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8%。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详见公司 2025-034号公告)。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曾出现短期内超过审议额度的情形,其中最高时点现金管理余额为25,860万元,超出审议额度860万元。公司已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补充确认了超过授权额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详见公司2026-015号公告)。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华兴所认为:福光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福光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福光公司2025年募集资金存在的问题见“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七、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认为:福光股份2025年募集资金存在的问题见“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此外,上市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及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项目直接相加之和可能存在尾数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注5: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方案》,同意将募投项目“AI光学感知器件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4月;将募投项目“精密及超精密加工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3月(详见公司2021-021号公告)。
注6: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棱镜冷加工产业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2,638.1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注7: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全光谱精密镜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的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9月(详见公司2021-067号公告)。
注8: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精密及超精密光学加工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详见公司2022-032号公告)。
注9: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AI光学感知器件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详见公司2022-042号公告)。
注10:棱镜冷加工产业化建设项目年产能312万只棱镜,但因产品的下游为新兴电子消费产品,新产品的推广进度低于预期,芯片短缺也对新产品的需求量造成不利影响,造成该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
注11: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12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全光谱精密镜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投资项目“精密镜头产业化基地技改整合项目”。募投项目“全光谱精密镜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为16,663.85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净额),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中的9,537万元用于新投资项目“精密镜头产业化基地技改整合项目”,7,126.8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4,846.00万元,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2,280.85万元)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尽快科学、审慎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如公司后续对该等募集资金的使用作出其他安排,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注12: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精密镜头产业化基地技改整合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82.3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646,578.23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64,542,491.50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说明
为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加快业务扩张步伐,公司正向产业链上下游领域寻找投资机会。考虑到公司境内外投资、研发投入和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结合公司发展规划、投资计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2025年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深入发掘和布局产业机会,保障境内外投资计划的资金储备;2、研发投入;3、补充现有业务发展所需流动资金,提升经营效益。
上述产业布局扩张计划预计将进一步打通产业链上下游环节,全面强化业务协同联动与资源整合能力,有效优化整体经营结构、夯实核心竞争优势,持续助力公司盈利水平与综合经营效益稳步提升。后续实际效益释放幅度,将依托各项规划的推进落地进度、业务融合深度及运营整合成效综合决定。公司始终秉持审慎稳健的经营决策原则,科学统筹资金配置与战略投放,高效盘活存量留存资金,严控经营风险,全力推动资源价值最大化,力争为企业长远发展及股东创造稳健可持续的优质回报。
(三)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的便利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将为中小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会智能短信通知等便利方式,确保其能够充分行使表决权,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的权利。
(四)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为持续提升投资者回报,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1、完善中长期分红规划,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及现金流状况,研究制定科学、持续的分红政策,在资金充裕时提高分红比例。2、加强投资者沟通:定期举办投资者交流会,增强市场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上述境内外投资计划计划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规划、投资计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88010 公司简称:福光股份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四、风险因素”。
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结合公司发展规划、投资计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 √不适用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1.1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2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专业从事特种及民用光学镜头、光电系统、光学元组件等产品科研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全球光学镜头的重要制造商。
公司产品包括激光、紫外、可见光、红外系列全光谱镜头及光电系统,主要分为“定制产品”、“非定制产品”两大系列。“定制产品”系列主要包含特种光学镜头及光电系统,广泛应用于“神舟系列”、“嫦娥探月”、“天问一号”等国家重大航天任务及高端装备,核心客户涵盖中国科学院及各大集团下属科研院所、企业,为国内最重要的特种光学镜头、光电系统提供商之一;“非定制产品”主要包含安防镜头、车载镜头、红外镜头、机器视觉镜头、投影光机等,广泛应用于平安城市、智慧城市、物联网、车联网、智能制造、AR/VR等领域。
1、定制产品
定制产品主要用于航天工程、空间观测、制导、舰船、飞机、车载、跟踪瞄准、周界探测等领域。
2、非定制产品
公司非定制产品主要应用于智慧安防、智慧交通、智能制造、智慧城市、车联网、物联网、AR/VR等领域。
(1)安防监控镜头
(3)光学元件
2.2 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定制产品方面,采购采取订单驱动模式。技术部门及生产部门根据订单项目提出采购需求,采购部门根据要求编制采购计划文件并实施采购,形成采购合同。根据定制产品对供方的要求,采购部门每年对供应商进行评审,形成合格供方名录,定制产品的采购需在合格供方名录内选择。
公司非定制产品主要采购镜片材料、机械件、机电件以及镜片等。生管部门根据营销部门提供的订单和销售预测数据,制订阶段生产计划,结合实际库存制订相应采购计划,由采购部门进行采购。公司密切关注主要原材料价格走势,及时调整原材料采购计划及产品生产结构,降低综合采购成本,并在原材料采购过程中逐步优化供应商资源,确保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和质量始终如一,以满足生产的需要。
2、生产模式
公司定制产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产品生产可分为新品项目和批产项目两类:新品项目为公司接受客户的研发要求,设计生产样品,满足客户试生产需求。批产项目为客户进入批量生产阶段的定型产品。生产部门根据销售订单情况制定生产计划。
非定制产品方面,生管部门根据营销部门的需求预估与库存状况,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光学镜头产品生产流程大致分为光学镜片加工和镜头组装,公司依据生产加工特性以及下游客户需求,在生产计划上实施“镜片生产月计划”和“镜头组装周计划”。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产品主要采用直销的模式。公司的子公司MOG部分产品采用代理销售模式。
定制产品方面,公司与中国科学院及各大集团下属科研院所、企业等直接洽谈合作,部分新品开发项目通过竞标获取订单。新品项目定价方面,定制产品采用审价、协商定价相结合模式,综合考虑技术复杂程度、实验等要求对项目的影响,与交易对方协商后最终确定。
非定制产品方面,公司营销部门负责跟踪现有客户的产品需求,主要通过与客户直接进行商务洽谈的方式获取销售订单。公司从产品研发阶段开始与客户深度合作,拥有从产品规划、产品开发项目管理、产品设计研发、产品生产制造、产品售后服务的完整业务体系,业务具有较高客户粘性和市场竞争力。
子公司MOG销售的部分产品,与代理商合作,采用代理销售模式。
2.3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光学行业。随着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融合应用,光学镜头及光电系统已突破传统成像功能,演进为连接物理世界与数字空间的关键节点。特种光学产品在航天科技、国防现代化建设等国家重大工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应用价值,也成为国产替代与技术攻关的重点方向。同时,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技术在智能安防、车载、工业等领域的产业化落地已形成多点突破,推动光学镜头在高端应用场景的需求呈现结构性增长,而中低端市场竞争则日趋激烈。公司主要产品所面临的行业发展情况如下:
(1)特种光学领域
近年来,我国多项航天工程、空间探测项目正在快速推进,特种光学系统正朝着大口径、长焦距、大视场、高测量精度等方向发展。从天文观测镜头、运载火箭、卫星的光学遥感、激光通信设备,到航天器的导航及观测系统,特种光学产品为航天科技及空间科学研究提供了关键的感知支持,助力获取宇宙信息、监测太空环境、保障飞行器安全运行。
近年来,特种光学产品应用领域正从机械化、信息化向智能化发展,特种光学产品处于前端感知环节,受益于智能化趋势而得到更加广泛深入的应用。特种光学产品广泛应用于无人系统、制导、侦察等高端装备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着力提高国防和军队现代化质量效益,加快先进战斗力建设:推进新域新质作战力量规模化、实战化、体系化发展,加快无人智能作战力量及反制能力建设,加强传统作战力量升级改造;实施国防发展重大工程,加紧国防科技创新和先进技术转化,加快先进武器装备发展。
定制产品作为航天工程、空间探测、高端装备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伴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面临稳定持续的市场需求。
(2)民用光学领域
在安防监控领域,随着高清化、网络化、智能化的逐渐普及,视频监控正步入智能分析的深度应用阶段,并有赖于安防镜头提供全面的、高清的视频数据以支持信息的准确分析,光学变焦、大倍率、大广角、小型轻量化等技术广泛使用。智能安防作为关乎国计民生的高科技行业,整体市场走势与国家经济趋势保持了高度一致。但是,传输、存储、计算能力的提升和部署还需要时间,高端应用场景需求还有待进一步挖掘,因此,安防镜头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高性价比的产品的市场占用率进一步扩大。
近年来,中国新能源汽车、新兴消费电子等产业快速发展,“万物互联”概念和智能技术逐渐渗透到各类终端电子产品中,进一步拓宽了光学镜头的使用场景。智能驾驶、智能家居、运动相机、VR/AR设备、无人机等新领域产品不断涌现,为光学镜头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增长动力。人工智能对光学镜头可靠性和成像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促使镜头企业的技术加速升级。这些技术的普及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即由特定场景到普通场景、由重点部位到众多部位逐渐应用的过程。未来下游新兴应用领域的加速增长将带动光学镜头行业的快速发展。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在发展历程中积累了深厚的光学技术和丰富的人才资源,在大变倍比变焦镜头、大口径透射镜头等方面拥有多项行业首创技术,具备全球竞争优势。其中全球首创大口径透射式天文观测镜头的设计与制造技术填补我国天文观测、空间目标精确定位系统探测能力的空白。
公司积极探索和践行“两用技术”融合的发展道路,实现将定制产品技术融合应用到非定制产品领域,推动了国内安防监控领域进口镜头的国产替代过程。公司以自主知识产权的变焦镜头技术取代国外主导的一体机技术方案,研制的一系列变焦镜头,陆续替代国外产品,保障了中国安防产品的自主及可控。
2025年,公司立足核心技术,保持并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实现技术突破,巩固在技术上的竞争优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1,051项有效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606项,较2024年12月31日新增授权专利117项,其中新增发明专利88项,新增实用新型专利29项。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人工智能的应用已成为国内外研究的热点领域。光电系统作为前端感知环节,将受益于装备智能化趋势,获得更广泛深入的应用。在应用领域不断拓展的背景下,光学镜头产品持续向高分辨率、大倍率、超广角、小型化、大光圈(即F值更小)等方向演进,从而进一步拓宽下游市场空间。
在政策红利与资本热潮的双重推动下,商业航天等新兴领域规模持续快速增长。高性能光学镜头及系统能够支持高分辨率与精确的图像获取,广泛应用于地球观测、卫星成像、激光通信、星敏感器等场景,因此新兴领域对高性能光学镜头的需求不断增加。
在投影领域,车载、AR、可穿戴设备等领域对投影的新需求不断涌现,推动投影光机产品向超短焦、超高清、自动对焦及小型轻量化等方向发展。
消费电子产品对光学镜头技术升级的需求,将促使光学镜头中玻璃光学元件的数量增加,从而带动玻璃光学元件的市场需求持续增长,也对相关企业的大规模加工技术及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2、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2023年、2024年数据调整系因为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追溯调整以前年度的财务数据。
3.1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的公司主要经营情况详见《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光股份”)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为4,423.43万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对于应收款项,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按照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2025年度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分别计提坏账准备1,548.71万元、326.18万元及162.97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的存货项目进行减值测试,报告期内公司按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及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2,385.57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相应减少公司2025度利润总额4,423.43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减值损失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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