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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证券代码:603360         证券简称:百傲化学         公告编号:2026-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完善和健全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回报机制,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切实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 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致力于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战略发展目标、股东要求和意愿、外部融资成本和融资环境、公司现金流量状况等因素,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中长期回报,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对公司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公司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 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规定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对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坚持积极、科学开展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可行性。

  三、 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原则上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方式优先于股票股利分配方式。公司在实施现金分红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二)利润分配的条件、比例

  在公司当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数、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当年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时,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不含年初未分配利润)的20%。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制定利润分配预案报股东会批准。

  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固定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且超过3,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固定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

  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三)股票股利分红条件

  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同时,制定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款第3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五)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董事会应当先制定分配预案,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制定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并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及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收益。

  2.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3.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4.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审计委员会发现董事会存在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或未能真实、准确、完整进行相应信息披露的,应当督促其及时改正。

  5.股东会对现金分红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互动平台、公司网站、接听投资者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除现场会议外,为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还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四、 本规划的制定周期及决策机制

  1.公司股东回报规划预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实际经营情况、盈利规模及现金流量状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拟定,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股东回报规划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应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 附则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生效,修订及调整时亦同。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60         证券简称:百傲化学         公告编号:2026-035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26年4月27日,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6年度财报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收费总额3.86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宜,199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穆晓娟,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梁卫丽,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合并范围、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结合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致同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预计2026年度审计费用16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较2025年度审计费用增加40万元。公司2026年审计费用较上年同比增长超过20%,主要原因为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合并范围内主体数量增加,公司业务结构及会计处理日趋复杂,导致审计成本增加。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与致同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最终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财报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审计行为规范有序,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审慎研究,同意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关于聘任2026年度财报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60         证券简称:百傲化学         公告编号:2026-031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26,053,257.85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399,978,925.2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99,978,925.2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90.67%。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76.2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518,858,194.80元,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5年实施了回购方案,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金额占当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90.67%,同时,为了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重点业务投入及长远发展需要,结合当前宏观经济下行、市场环境复杂多变的外部形势,经审慎研究,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至以后年度。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重点业务投入、技术研发及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补充运营资金,优化财务结构,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与持续经营能力,为公司长远稳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从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60        证券简称:百傲化学         公告编号:2026-028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岩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摘要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50,892,633.6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积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26,053,257.85元。结合实际经营现状、资金状况和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并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发布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 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6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为9万元/年(税前);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或其他岗位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构成与绩效考核根据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工作岗位,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或相关岗位薪酬管理执行;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或其他岗位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但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其发放董事津贴,具体金额由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因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拟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关联董事刘红军先生、杨杰先生、季未名先生回避表决。

  (十) 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6年度财报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苏州芯慧联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芯慧联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关联董事刘红军先生回避表决。

  (十五) 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发布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告编号:2026-036)。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刘红军先生、Jay JieChen(陈捷)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导致苏州芯慧联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前期业绩承诺事项实现情况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导致苏州芯慧联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前期业绩承诺事项实现情况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关联董事刘红军先生回避表决。

  (二十) 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下午13:30在大连普湾新区松木岛化工园区沐百路18号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3)。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宏林先生、孙福谋先生、刘天兵先生及沈见龙先生提交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报告。

  特此公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60                                            证券简称:百傲化学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经公司全面自查,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芯慧联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慧联”)因对收入确认相关会计判断及核算细节不够严谨,公司对2024年度收入确认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影响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及披露信息。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鹏程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志海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刘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鹏程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志海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鹏程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志海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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