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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021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期在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时,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扣减了一季度永续债利息9,638.57 万元,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不包括永续债本金136.95 亿元以及永续债利息15,964.02 万元。

  注2:本期在计算每股收益指标时,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减了一季度永续债利息9,638.57万元。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骥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惠峰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骥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惠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骥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惠峰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骥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惠峰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骥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惠峰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骥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惠峰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21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公告编号:2026-034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8日  14点

  召开地点:上海天诚大酒店8楼第二会议室(上海市徐家汇路585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8日

  至2026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向股东会作2025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至9项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6年4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第10项《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6年3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3项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的议案》、第4项议案《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第5项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对外担保的议案》、第6项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第7项议案《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第8项《关于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第9项议案《关于公司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第10项《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6项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第7项议案《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股东登记时间:2026年5月25日(周一)

  上午9时—11时30分

  下午13时30分—16时00分

  2.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江苏路、镇宁路中间)

  3.登记手续:凡符合参会资格的股东请持个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证明前来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未能在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以及上海市以外的股东,可在填妥《股东会出席登记表》(样式附后)之后,在会议登记截止日前同相关证明复印件一并传真或邮寄(以收到方邮戳为准)至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并请各位股东不要前往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5.请各位股东务必准确、清晰填写《股东会出席登记表》所有信息,以便公司登记及联系、邮寄资料。

  6.在现场登记时间段内,A股个人自有账户持股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自助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不发放礼品,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文静、范晶云

  联系电话:021-23108718  传真:021-23108711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科西路1号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00126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会出席登记表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会出席登记表

  按本格式自制、复印均有效。

  股东会出席登记表

  

  注:股东在填写以上内容的同时均需提供所填信息的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一并传真或邮寄至公司以确认股东资格。

  

  证券代码:600021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本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ESG工作推进小组常态化归集报送环境、社会、治理等可持续发展核心数据与实践信息;ESG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信息汇总、校核与梳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按年度及重大事项即时向ESG委员会、董事会汇报可持续发展进展、绩效表现及重大事项,同步建立信息核查、整改闭环与动态更新机制,保障可持续发展信息高效流转、规范管理。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董事会负责公司ESG战略、目标、报告、气候风险等重大事项的审议与监督;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由董事及独立董事构成,负责订立可持续发展战略、监督ESG事宜,并向董事会汇报;ESG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管理层与各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负责公司ESG议题识别、报告编制、活动规划,并定期向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汇报管理进程;ESG工作推进小组负责ESG计划执行、信息收集、绩效报送,组织实施ESG相关活动。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经系统评估,公司当前在产业链运营及技术研究、开发、应用等环节均未涉及科技伦理范畴。遵照《指引》的实质性要求,科技伦理议题在本阶段不构成重大影响,故不进行特定披露。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科技发展趋势及监管规则变化。(已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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