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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5年度审计费用 及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6-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一、确认2025年度审计费用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的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出具审计意见,勤勉尽责。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结合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内容、质量及实际工作量对审计费用进行了审核,确认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2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6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及定价原则与上期保持一致,符合市场平均水平,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连强、项目质量复核人卢鑫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潘新华于2024年度分别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等有关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给予警示和公开谴责的自律处理、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2025年度保持一致,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6年具体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参考上述定价原则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情况、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并对其2025年度审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审慎评估,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履职,其对公司经营状况和治理结构也较为熟悉,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确认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2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60万元,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6-036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持续推动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爱旭股份”或“公司”)高质量发展与投资价值提升,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以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公司将高效率、高品质、高安全的N型ABC产品作为突破行业内卷、破局同质化竞争、引领行业发展的战略载体,持续提升产品综合竞争力及市场份额。2025年度,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依托优异的产品性能、持续迭代的ABC技术平台与日益完善的产业生态,公司N型ABC组件在全球成熟及新兴市场广受认可,已加速渗透户用、工商业及集中式全场景,远销全球近70个国家和地区,销售量达14.71GW,同比增长132%,成功实现逆势突破;实现销售收入106.55亿元,占公司全年总营业收入的68%,成为公司重要盈利增长点及穿越行业周期的核心源动力。

  得益于卓越的产品竞争优势和价值定价商业模式的持续深耕,公司ABC组件海外销售价格较常规TOPCon产品保持10%-50%的显著溢价,树立了差异化发展的行业标杆。面对国际银价的持续高位运行,公司在珠海基地无银金属化技术成熟量产的基础上,也在义乌基地积极推进低银化工艺导入,并于2025年末实现规模化量产,单位银耗量显著下降。在当前银价高企的市场环境下,公司ABC组件的综合生产成本已可低于常规TOPCon银浆方案,为公司2026年度业务发展与盈利修复奠定坚实基础。

  2026年度,公司将继续坚定实施以N型ABC技术为核心的发展战略,以N型ABC技术作为新质生产力的代表,持续提升光电转换效率、降低度电成本、深化产品差异化场景价值,保持并持续增强产品竞争优势,引领公司穿越行业周期波动迎来新一轮快速发展。

  1. 夯实ABC组件产品力,深耕全球中高端分布式市场

  公司将持续开展N型ABC技术的提效工作,通过满屏技术升级、半片钝化工艺、光学工程创新等途径进一步提升光电转换效率,保持N型ABC产品在转换效率上的绝对领先。同时,公司将继续优化低银、无银技术的工艺方案,加快各项创新物料的研发导入,推动产品综合成本下降。凭借N型ABC组件高效率、高可靠性、低衰减、抗热斑、抗阴影等多种优势,公司将继续通过以价值定价的商业模式深耕全球中高端分布式市场,全面深耕欧洲、日韩、澳新等高价值市场,实现销售规模和市场占有率的显著提升。

  2. 抓住战略机遇,集中式电站BC产品加速渗透

  一方面,凭借ABC最高可达25%的交付效率以及80%的双面率水平,进一步推动ABC组件在集中式场景的推广及应用,实现集中式销量的新突破;另一方面,基于低银、无银工艺带来的高效率和低成本优势,不断提高产品品质和大型订单交付的能力。在前期国内外集中式订单取得多项突破的基础上,公司将继续推动ABC组件在集中式电站应用场景的加速导入,拓展更多客户和场景,实现ABC组件在全球各类集中式电站应用领域的加速渗透。

  3. 推进传统产能技术升级,先进产能有序替代

  为响应市场对高效率、高功率、高安全性BC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公司计划有序提升先进的ABC产品的交付能力。在加快推进济南基地新产能的建设,实现新技术、新工艺量产的基础上,公司也将启动对现有PERC和TOPCon电池生产线的BC升级改造工作,最大化利用现有生产基地的土地、厂房、设备,实现向BC电池产能的改造升级。未来,公司将继续践行All in BC的战略方针,围绕BC技术实现全面升级,成为BC时代的领军企业。

  二、持续提升治理效能,筑牢高质量发展基石

  2025年度,公司以提升治理效能为核心,积极落实《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最新监管导向,完成治理结构优化调整,依法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法定职权,实现监督职能的专业化整合与高效运作。为匹配治理架构变革,公司系统性修订及完善了包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在内的共计32项公司治理制度,确保公司治理体系的权责清晰、流程规范、运作有效。

  2026年度,公司将持续跟踪法律法规的最新动态,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新一轮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要求,根据最新监管导向及时更新完善内部治理制度体系,

  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保障公司行稳致远、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利益共享共担机制,提升“关键少数”履职能力

  公司聚焦核心经营层责任与激励双向绑定。2025年5月,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营业收入作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并在设定各期具体目标值时兼顾挑战性与可实现性,有效实现管理团队、核心骨干员工和股东利益的长期绑定。2025年12月,公司严格遵循《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在现有薪酬激励机制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设定原则,建立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止付追索机制。

  2026年度,公司将严格落实《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要求,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方案的制定、考核及发放等各环节均得到合规有效执行,实现管理层与股东利益的共享共担、深度融合。同时,公司将继续推进“关键少数”履职能力提升,根据监管政策更新情况以及公司管理需求,计划全年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上市公司合规运营、资本市场专题解读等主题培训不少于15人次,持续提升“关键少数”责任意识,确保其勤勉、忠实履职。

  四、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有效传递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公司始终将投资者关系管理作为传递长期投资价值、保障股东知情权的核心抓手,2025年度,通过多维度、高频次的坦诚互动,公司市场认可度持续提升,获得财联社“最佳资本品牌价值奖”、“最具投资价值奖”以及中国证券报“金信披奖”等多项行业权威奖项,价值传递成效获市场认可。

  2026年度,公司将继续遵循以投资者为本的管理理念,完善常态化、多层次、高效率的投资者沟通机制:在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基础上,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可读性;基于多元化的投资者结构,除通过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邮箱、券商策略会、路演等形式与投资者保持密切沟通交流外,计划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及时举行不少于2场业绩说明会,综合多种方式主动传递公司价值,及时回应市场关切,提升投资者价值认同和获得感。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相关工作,聚焦主营业务,以高质量的经营管理、规范的公司治理、高效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传递公司价值,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和外部环境做出的规划,不构成公司承诺,方案的实施可能受行业发展、经营环境、市场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6-024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报废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2025年度对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等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合计83,209.8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存货跌价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计提存货跌价损失。经测试,2025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31,092.51万元。

  2. 金融资产减值(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的规定,按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各类资产的信用风险特征,在单项或组合基础上计提预期信用减值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和逾期情况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5年度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损失共计5,297.97万元。

  对于合同资产,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5年度公司冲减已计提的合同资产减值损失57.65万元。

  3.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2025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减值损失46,877.05万元。

  二、本次报废资产的情况

  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实际业务需求,公司淘汰了部分因技术迭代而无法满足生产需求的老旧生产设备及无法继续正常使用的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2025年度,公司对相关非流动资产进行报废处置,发生资产报废损失133.85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报废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83,209.87万元,发生资产报废损失133.85万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后,将合计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62,726.73万元。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6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需求,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余额不超过362.00亿元的担保额度(含前期已办理但尚未到期的担保余额,下同),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不超过79.0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不超过283.00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类担保(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各类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融资租赁、经营租赁、保函、保理、信用证、供应链融资、衍生品交易等业务)以及各类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发生额,实际发生额在担保总额度内,以银行等机构与公司、子公司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刚先生或董事兼副总经理梁启杰先生在上述担保总额度内,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新成立或收购的子公司)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的业务,不需要单独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陈刚先生或梁启杰先生,以及担保方和被担保方的有权签字人或其被授权人,签署授信协议、担保协议等相关的法律文件。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三)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1、被担保主体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含海外子公司、新成立或收购的子公司)。

  2、担保类型包括由第三方担保机构为下属子公司或公司的相关业务提供担保,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向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的情况。

  3、被担保方类别及担保额度

  单位:亿元

  

  注:

  1. 上述担保额度上限包含前期已办理但尚未到期的担保余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2. 合并报表范围内不同担保主体对同一被担保主体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

  3. 上述资产负债率分类,公司现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准,新成立或收购的子公司以发生担保时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主体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海外子公司、新成立或收购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下表中的子公司。

  

  

  注:上表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实际新增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等机构的批复、与相关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相关担保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子公司各项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有助于子公司日常业务拓展,符合公司整体和长远利益,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法人主体及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提供且尚在存续期的担保总额为244.76亿元(不同担保主体对同一被担保主体的融资事项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6.33%。其中,在上述担保余额项下实际债务余额为142.20亿元。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的情形。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从未发生过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6-035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4月27日,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的修订原因和修订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5,830股限制性股票。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中所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标,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2023年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06,390股限制性股票;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以及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中所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未完全达标,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2025年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13,100股限制性股票。

  上述回购注销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117,249,923股变更为2,115,194,603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117,249,923元变更为人民币2,115,194,603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变动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主管机关备案内容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代表公司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6-025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442,798,392.84元,公司实收股本为2,117,249,923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亏损的原因

  2025年度,受行业结构性产能过剩影响,供需失衡状况仍未显著改善,主要产品价格持续处于相对低位。与此同时,2025年下半年上游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而下游组件价格传导不畅,导致公司全年经营承压,业绩亏损,但亏损幅度较上年显著收窄。

  三、 应对措施

  2025年度,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公司坚持以客户价值为核心,坚定实施以N型ABC技术为核心的经营战略,集中资源加速市场拓展与精益降本管理,ABC组件的差异化竞争优势日益凸显。

  针对2025年下半年国内市场需求的阶段性滑坡,公司加速推进海外市场布局,在欧洲、日韩、澳新、亚太及非洲等地区实现多点突破,下半年海外组件销量占比超50%,有效对冲了国内市场订单的阶段性不足。依托卓越的产品性能与价值定价策略,公司ABC组件海外售价较常规TOPCon产品保持10%-50%的显著溢价,以高性能、高品质产品打破同质化竞争困局,树立了差异化发展的行业标杆。

  在成本管控方面,面对国际银价的持续高位运行,公司在珠海基地无银金属化技术成熟量产的基础上,也在义乌基地积极推进低银化工艺导入,并于2025年末实现规模化量产,单位银耗量显著下降。在当前银价高企的市场环境下,公司ABC组件综合生产成本已可低于常规TOPCon银浆方案,为公司2026年业务发展与盈利修复奠定坚实基础。

  2025年度,公司实现PERC、TOPCon等电池合计销售22.29GW,较上一年度有所下降。受硅料价格的短期快速上行以及产能利用率下降导致的单位制造费用攀升影响,公司传统电池业务在2025年下半年亏损幅度有所扩大,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形成了显著拖累。为改善电池业务盈利状况并优化产能结构,公司已启动存量PERC及TOPCon电池产能的升级改造计划。此举将有效改善电池业务亏损情况,淘汰落后产能,提升先进的BC产品交付能力,提升高效率产品出货占比。改造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提升BC电池及组件的订单交付能力,为拓展BC技术应用空间与提升市场份额提供产能支撑。

  2026年,公司将重点聚焦以下几方面工作,改善并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1. 夯实ABC组件产品力,深耕全球中高端分布式市场

  公司将持续开展N型ABC技术的提效工作,通过满屏技术升级、半片钝化工艺、光学工程创新等途径进一步提升光电转换效率,保持ABC技术在转换效率上的绝对领先。同时,公司将继续优化低银、无银技术的工艺方案,加快各项创新物料的研发导入,推动产品综合成本下降。凭借ABC组件高效率、高可靠性、低衰减、抗热斑、抗阴影等多种优势,公司将继续通过以价值定价的商业模式深耕全球中高端分布式市场,全面深耕欧洲、日韩、澳新等高价值市场,实现销售规模和市场占有率的显著提升。

  2. 抓住战略机遇,集中式电站BC产品加速渗透

  凭借公司在全场景产品上的前瞻性布局,公司迎来ABC组件在集中式市场的持续突破和战略机遇。一方面,凭借ABC最高可达25%的交付效率以及80%的双面率水平,ABC组件的综合功率优势在集中式的竞争力愈发彰显;另一方面,基于低银、无银工艺的成本优势为公司带来更大的价格灵活性和大型订单交付的稳定性,为集中式客户提供更高发电效率、更低系统成本、更强供应链安全性的产品交付方案选择。

  在前期国内外集中式订单取得多项突破的基础上,公司将继续推动ABC组件在集中式电站应用场景的加速导入,拓展全球集中式光伏装机的更多客户和场景,实现ABC组件在各类集中式电站应用领域的加速渗透。

  3. 推进传统产能技术升级,先进产能有序替代

  为响应行业技术升级迭代的浪潮和下游客户对高效产品的需求,公司计划有序推进现有PERC和TOPCon电池生产线的升级改造工作,并最大化利用现有生产基地的土地、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实现向BC电池生产线的平稳过渡。公司具备深厚的BC电池生产的技术应用积累,将有效赋能传统电池的升级改造工作。伴随相关电池产能的技改实施落地,一方面将补足公司在BC电池组件产品交付能力的缺口,另一方面也将为BC生态伙伴提供高效、高品质、基于价值定价的BC电池产品。未来,公司将继续践行All in BC的战略方针,围绕BC技术实现全量业务的转型升级,成为BC时代的领军企业。

  4. 调整优化运营开支,保持财务结构健康水平

  公司战略转型已进入攻坚深化期,核心产品N型ABC组件已显示出明显的盈利能力和市场潜力,带动公司进入外部业务增长协同内部运营改善的新周期发展阶段。面对行业持续性的非理性竞争,公司亦适时调整运营方针,以必要性和合理性全面审视优化各项运营开支,围绕公司经营目标更加精准、务实开展各项生产、运营效率优化项目。在2025年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融资的基础上,2026年公司还将适时开展各类权益融资工作,降低公司有息债务,保持资产负债水平处于良性可控状态。公司始终重视经营业务的现金流管理和运营体系的高效运转,2025年实现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超23亿元,并力争2026年在行业内率先实现可持续性的财务状况好转。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6-037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0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义乌市后宅街道幸福湖路100号幸福湖国际会议中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0日

  至202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此外,本次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3、10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9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五)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六)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办法

  1. 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中应该详细填写该名代理人享有的代理权限。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义乌市后宅街道幸福湖路100号幸福湖国际会议中心,登记地点联系电话0579-8591 2509。

  (三)登记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1:30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范守猛

  联系电话:0579-85912509

  联系传真:0579-85912509

  电子邮箱:IR@aikosolar.com

  (二)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根据有关规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完成会议登记后,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携带身份证明,以便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8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购买风险可控的保本型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及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预期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保证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 投资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开展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含本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 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基于日常经营产生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其他各类保证金、短期经营流动资金等。

  (四)投资方式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现金管理产品的选择进行严格把控,在总授权额度内,优先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或大额存单等存款类产品。

  (五)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购买风险可控的保本型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及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预期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对拟购买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或大额存单等存款类产品。公司的资金不会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会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公司资金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如公司因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购买或及时赎回现金管理产品以保证公司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6-032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相关激励计划本次注销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7日,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所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标,公司拟将2023年激励计划中706,39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2,117,572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因12名激励对象离职以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所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未完全达标,公司拟将2025年激励计划中1,313,1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646,875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票期权注销的情况

  本次应当完成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共计2,019,490股,及应当完成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2,764,447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 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25年度为本次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业绩考核年度,对应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

  

  注:上述“出货量”以公司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太阳能电池片及组件的销售量为准。

  因公司2025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为-18.87亿元,电池和组件出货量为36.99GW,均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此公司需回购注销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06,390股;需注销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合计2,117,572份。

  2.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的2023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3.21元/股。

  3.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 因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而注销

  (1)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2025年激励计划“第八章 公司和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自离职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注销的数量

  2025年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因12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将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85,000股,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80,000份。

  2. 因公司2025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未完全达标需注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

  根据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25年度为本次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业绩考核年度,对应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数据为准(下同)。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行权比例与对应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完成情况相挂钩,确定方法如下:

  

  公司2025年实际实现的营业收入为156.14亿元,占当年目标营业收入的93.31%,因此,2025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行权期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可行权比例为90%。鉴于公司2025年业绩考核目标未完全达标,公司需回购注销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28,100股;需注销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合计266,875份。

  综上,本次应当完成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共计1,313,100股,及应当完成注销的已获授但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数量共计646,875份。

  3.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的2025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5.68元/股。

  4.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019,490股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1、本次变动前股本数据采用2026年4月26日的股本结构数据。

  2、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除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总股本有所影响外,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以及注销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相关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的法律顾问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价格等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的法律顾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数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2025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就本次注销事宜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注销尚待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登记、减少注册资本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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