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623 公司简称:双元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35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59,142,7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543,996股后的股份58,598,704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8,929,917.8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56,254,755.8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9.99%。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5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59,142,7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543,996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26,369,417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85,512,117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 √不适用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1.1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2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生产过程质量检测及控制解决方案提供商,拥有在线自动化测控系统和机器视觉智能检测系统两大核心技术平台,助力客户实现智能化检测及自动化控制。在线自动化测控系统为企业提供产品生产过程中的面密度/厚度/克重/定量、水分、灰分等工艺参数检测并对生产过程进行高精度闭环控制;机器视觉智能检测系统适用于表面瑕疵检测、内部缺陷检测和尺寸测量。公司主要产品展示如下:
2.2 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体系,依靠所积累的在线测控和机器视觉检测两大技术平台,在充分了解客户生产工艺流程和自动化测控需求后,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设备及服务,从中取得收入、获得盈利。
公司产品在下游应用的延展性较大,实现从造纸行业逐步延伸至无纺布及卫材、薄膜、新能源电池等领域。除了拓展下游应用领域之外,公司逐步实现核心部件自研,增加多种标准高性能传感器研发,逐步从系统供应商演变到传感器供应商及系统供应商,进一步提高产品的利润率和整体性能。另外,通过为客户提供优质、及时的售后技术服务,提升客户满意度、打造良好的行业口碑,巩固现有客户和不断开发新客户,提升公司的盈利规模。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有机械件、仪表件、电气件、电子件、光学件等。公司按照市场化的原则自主选择供应商,根据客户订单来制定生产计划、安全库存需求,进而确定原材料采购计划。部分原材料会进行一定的备货,主要包括单价较高且批量采购有利于降低采购成本的原材料、供应较为紧张的原材料以及使用较频繁、通用性较高原材料。
采购部结合历史同类采购价格以及供应商报价,经对比后确定采购单价,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需要质检的货物送达后由品管部进行检查,仓库对合格的物料进行入库,财务部负责对账、开票及付款。
3、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采用“订单驱动为主,标准化部件适当备货”型生产模式。
订单驱动型的生产是在接到客户订单后,工程部按照客户的需求确定整体技术方案和详细设计方案。由生产部门汇总完整的产品设计方案,安排生产计划,下发生产任务和BOM表,组织采购部采购原材料,对于设备和部件中所需的机械件大部分采取定制化采购的形式,由公司自行完成机械图纸设计,下发图纸给机械加工商采购相应的合金材料并完成加工。生产部对进行产品的生产、组装,工程部负责对产品进行调试,品管部验收后方发往客户现场,最终由工程部对产品进行安装、调试和用户培训。
4、销售模式
公司的经营方式为直销。公司通过参加展会、行业会议、老客户推荐等方式获取新客户。销售部了解客户需求后,由工程部与客户进行进一步的技术交流,以确保完全理解客户需求,并确定产品方案,进而进行商务洽谈、合同签订。
公司一般采用成本加成的方式,与客户协商确定销售价格,销售价格会依据产品成本、市场情况等因素定期更新。公司结算方式主要为“签订订单后预收-发货/到货预收-设备验收后收取验收款-质保期结束收取质保款”的分阶段收款方式。公司根据客户的商业信用和结算需求,以及双方商业谈判的情况,不同行业客户的付款条件可能会有所不同。
5、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中心下设在线测控部、机器视觉部、机械设计部和半导体测控研究所,打造了在线测控和机器视觉检测两大技术平台,形成核心技术支撑核心部件和关键软件算法,进而支撑各类检测及控制解决方案的研发体系。该研发体系根据下游行业的市场需求,结合前瞻性的技术发展趋势,对产品、核心部件或技术进行研究开发,以解决现有产品中的技术痛点或以技术突破来孵化新产品、实现产品核心部件的自研及核心算法的自主设计,提升或扩充公司的核心技术,增强公司技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并将研发成果推广应用到公司的主要产品,提升研发产业化效果。此外,公司增加了多种标准高性能传感器研发,逐步从系统供应商演变到传感器供应商及系统供应商。
2.3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专注于在线自动化测控系统和机器视觉智能检测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分类标准,公司属于“C35专用设备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产品属于“2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中的“2.1.3智能测控装备制造”,属于工业自动化范畴。
工业自动化是机器设备或生产过程在不需要人工直接干预的情况下,按预期的目标实现测量、操纵等信息处理和过程控制的统称,它是涉及仪器仪表、控制系统、机器视觉等众多技术领域的一门综合性技术。工业自动化对于降低各个行业的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从全球范围看,工业自动化是各国大力推进的方向。
公司的产品分为在线自动化测控系统和机器视觉智能检测系统,其中,在线自动化测控系统具备在线测量和实时闭环控制的特点,属于过程控制领域。
(1)过程控制行业发展情况
过程控制在工业领域是指以厚度、水分、成分、温度和压力等工艺参数作为被控变量的自动控制,是计算机及时地采集检测数据,经过算法得出最佳值迅速地对控制对象进行自动控制和自动调节,也被称为实时控制。过程控制是保持生产稳定、降低消耗及成本、提高生产质量的重要手段。
美国Honeywell、瑞士ABB、美国赛默飞、美国Mahlo等国外龙头企业在过程控制领域发展较早,在技术水平、品牌知名度、业务规模等方面相较于本土企业具备竞争优势,占据以石油、化工等大型复杂项目为代表的高端市场主要份额。经过多年的发展与技术积累,国内过程控制企业逐步进入各细分应用领域,逐步实现对于国外品牌的国产替代。
1)应用领域拓展和检测精度提高,检测设备需求旺盛
在工业自动化中,特别是连续生产过程的自动化中,检测系统是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必不可少的技术工具之一。自动检测系统通过对过程参数的准确检测,可以及时准确地反映工艺设备的运行工况,为操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操作依据,为自动控制系统提供必要的信号,是过程控制中重要的前端系统。随着工业自动化的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和工业生产过程中对于检测精细度的要求不断提升,工业自动化产业对于检测设备的需求日益旺盛。
2)工业生产过程日趋复杂,工业控制系统前景广阔
随着生产技术水平的迅速提高与生产规模的持续扩大,工业领域对于自动控制系统的要求不断提升,对于工业自动控制系统的需求日益旺盛。未来随着工业自动化技术在我国各工业领域的普及和外部市场环境的恢复,我国工业控制市场规模将稳步提升,AMR Analysis预计2027年我国工业控制系统市场规模将达到151.6亿美元。
在线自动化测控系统融合了精密机械、自动控制、辐射检测技术、微波技术、精密光学测量技术、软件算法和嵌入式系统等多学科技术,需要积累深厚的行业经验。新进入企业难以在短期内实现多学科的交叉整合,掌握核心工艺和关键技术,形成了较高的行业技术门槛,使得市场参与者相对较少。
(2)机器视觉行业发展情况
机器视觉是指用机器代替人眼来做测量和判断,是人工智能正在快速发展的一个分支。相比于人眼识别,机器视觉在速度、精度、环境适应性、客观性、效率性、感光范围等方面优势明显,具有检测速度快、识别精度高、工作时间长、信息方便集成、适应恶劣环境等核心特征。
机器视觉系统是智能制造装备的重要组成部分。智能制造装备是指具有感知、分析、推理、决策、控制功能的制造装备,它是先进制造技术、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的集成和深度融合。机器视觉作为机器的“眼睛”和视觉“大脑”,属于智能装备感知、分析部分的关键零部件,也是整个智能制造系统中的重要信息输入端口。智能制造的实现需要广泛联通各类生产设备,并通过智能控制系统将各类生产设备所采集的信息进行汇总和分析,最终做出高效、精确的自主决策,而机器视觉技术是生产设备采集信息的重要方式,是智能制造的基础。
1)国外机器视觉发展较早,应用场景不断扩充,全球市场规模持续提升
自1969年成像传感器诞生起,国外机器视觉产业开始萌芽,经多年发展,目前已进入产业发展中期。随着自身技术的成熟和各行业智能制造需求的增长,机器视觉的应用场景不断扩充,在电子制造、平板显示、汽车、印刷、半导体、食品饮料包装、制药、生命科学等众多行业均成功应用。根据MarketsandMarkets的预测,2025年全球机器视觉市场规模为158.3亿美元,该市场预计将在2030年增长到236.3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达到8.3%。
2)我国机器视觉产业起步晚,发展迅速,未来前景广阔
我国机器视觉产业起步较晚,早期主要以技术引进的方式快速掌握国外机器视觉的先进经验。凭借我国发达的制造业基础,我国机器视觉产业高速发展,已进入发展中期。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制造业转型和智能制造,国内制造业升级转型和国产化替代的趋势明显加快,我国机器视觉行业迎来了空前的发展机遇,市场规模快速提升。根据机器视觉产业联盟(CMVU)的数据,预计中国机器视觉行业规模将从2025年的395.4亿元增长至2027年的580.8亿元,年均增长21.2%,增速远高于全球市场平均增速。
机器视觉是先进成像、图像算法、自动化等多技术的融合,需要软硬结合、协调发展才能形成完整的视觉系统,以满足应用行业在精度、效率、兼容性和性价比等产品指标上的要求。由于机器视觉解决方案中核心部件和关键软件算法的技术门槛高,对潜在的市场进入者形成较强的技术壁垒。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在国家大力支持智能制造的大背景下,公司的在线自动化测控系统、机器视觉智能检测系统在各个下游行业的销售额整体呈上升趋势。公司产品目前已拓展到多个下游领域,成为新能源电池、薄膜、无纺布及卫材、造纸等相关行业内一流企业的供应商,确立了公司在片材检测领域的领先地位。公司主要产品的核心指标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
(1)在线自动化测控系统
公司在线自动化测控系统可以实现片材质量的在线测量、纵向和横幅闭环控制,具有较高的检测精度和闭环控制性能,在各下游应用领域的产品核心指标优于或接近行业内主要优秀厂商。
(2)机器视觉智能检测系统
机器视觉检测行业的主要企业有IsraVisionAG(以下简称“ISRAVISION”)、Wintriss Engineering Corporation(以下简称“Wintriss”)、天准科技、精测电子、矩子科技、奥普特等企业。公司智能视觉检测业务更侧重于表面缺陷检测,与公司业务竞争较多的是德国ISRAVISION和美国Wintriss,近年来在新能源电池领域也开始参与锂电池隔膜和极片涂布环节的机器视觉检测。公司的设备性能在主要应用行业的检测技术参数与全球机器视觉领域领先企业ISRAVISION和Wintriss的各项指标参数接近,处于行业先进水平。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过程控制行业
1)产品形态从单一系统向整体解决方案转变
传统模式下,工业自动化行业内自动控制系统与自动检测系统相对独立,自动检测系统提供商专注于提供专业的检测设备,自动控制系统提供商专注于对各类设备进行系统集成和控制。随着全球工业和制造业正向着一体化、数字化和智能化的方向发展,对检测、控制设备等均出现更精细化、专业化的要求,对自动化的需求上也将从单一系统转向整体解决方案。面对下游行业对于自动化产品的需求,过程控制企业在设备生产和发展上更加关注下游行业的生产场景,由原有的仅提供专业检测设备或控制集成服务逐步转变为提供检测、控制一体的解决方案。
2)行业国产替代趋势日趋明显
相较于欧美、日本等国家,我国过程控制产业起步较晚,国外知名厂商占据国内市场的主要份额。近年来,我国本土工业自动化品牌快速发展。相较于国外企业,本土企业在服务和产品价格上具备明显优势。服务方面,本土企业贴近下游用户,对客户的需求和现状有充分了解,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提供全面且有保障的后期服务;价格方面,国内品牌具备成本优势,更加适合国内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节奏,满足其低成本自动化改造需求。目前,我国过程控制行业仍有广阔的国产替代空间,未来随着国内厂商技术的不断成熟与发展,行业内国产化替代趋势不断强化。
(2)机器视觉行业
1)深度学习算法不断优化,驱动产业加速发展
相比于传统检测手段,基于深度学习的视觉检测在产品缺陷检测中应用具有更高效及自动的提取特征能力、突出的抽象和表达能力,依托神经网络模型,该技术能够自动从大量数据中学习特征,有效提升图像识别和分类的准确率。随着深度学习算法的不断优化,其与机器视觉系统在工业检测领域融合程度持续加深,全面提升了生产制造环节的检测效能。未来五年内,随着算力成本的降低和算法模型的进一步优化,深度学习在图像处理领域的应用将更加深入。
2)嵌入式系统技术发展推动相机智能化
嵌入式系统技术在机器视觉领域的应用边界持续拓宽,伴随工业智能化升级与边缘计算产业快速发展,行业硬件形态逐步迭代,形成以智能相机为核心的一体化智能视觉设备体系。相较于传统依赖外置上位机完成运算处理的视觉方案,嵌入式技术将搭载图像处理、深度学习算法的 AI 运算模块深度集成至工业相机内部,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边缘本地智能计算,摆脱对外部高性能主机与长距离数据传输的依赖,单设备独立完成图像采集、实时分析、特征运算全流程工作。边缘AI整合成为主流,智能相机将图像采集与AI处理集成于一体,显著降低系统复杂性与部署成本。
3)AI算法与3D视觉融合,推动工业检测向更高精度、高智能化方向发展
3D 视觉能够获取工件完整的三维形貌、空间位置与结构信息,突破传统 2D 视觉仅能检测平面特征的局限,为工业自动化检测带来显著提升,实现全维度、非接触式高精度测量,对高度、厚度、平面度、形变、间隙等空间参数进行稳定识别,有效提升检测准确率与可靠性。当前,3D 视觉已成为机器视觉领域的重要发展方向,技术体系日趋成熟,成像精度、处理速度与集成化水平持续提升。工业 AI 与 3D 视觉深度融合,将进一步推动机器视觉系统向智能化升级。通过 AI 算法对三维数据进行识别、分类与定位,可精准检测出传统方式难以发现的微小缺陷。未来,3D 视觉与工业 AI 的融合将持续深化,不断拓展应用边界,推动工业检测向更高精度、高智能化方向发展。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具体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1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号标准厂房2号楼(上城科技工业基地)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8日
至2026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股东账户卡(如有)和有效股权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如有)、有效股权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如有)、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账户卡(如有)、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股东可以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现场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信函、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包黎丹
联系电话:0571-88854902
邮箱:info_zjusy@163.com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企业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整体资金预算安排、经营战略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总额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的人民币授信及外币授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
该授信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单笔融资可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授信申请工作中,金融机构如需要提供相关征信措施,公司将在履行相关审议批准程序后在上述额度内提供相应保证、质押、抵押或第三方担保。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二、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议事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是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4月17日签发的《关于同意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78.5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5.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122.3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486.5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6,635.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7691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66,635.87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65,157.78万元,超募资金101,478.09万元。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公司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预期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受到外部宏观环境影响,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调整公司战略布局,拟将“营销网络及技术支持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6月,放缓营销网络及技术支持中心建设节奏。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质量,在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
(三)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公司将实时关注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情况,优化资源配置,合理统筹,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后续建设,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四、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及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及技术支持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地点、实施主体、投资总额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0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4月27日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45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5,914.27
万股的0.76%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6年4月27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2.47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14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并于2026年3月16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6-006)。
3、202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6年3月21日披露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08)。
4、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6年4月27日为首次授予日,以52.4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5万股。
(三)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6年4月27日
2、首次授予数量:45万股
3、首次授予人数:24人
4、首次授予价格:52.4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
①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③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含其配偶、父母、子女,如有)作为被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归属前6个月内发生过减持公司股票行为,则按照《证券法》中对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减持之日起推迟6个月归属其限制性股票。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注:1、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2、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保留两位小数。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公司核心管理人员、骨干人员等)。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以2026年4月27日为首次授予日,以52.4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5万股。
三、激励对象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及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对首次授予的45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预测算(授予时进行正式测算)。具体参数如下:
1、标的股价:92.80元/股(2026年4月27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至每期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2.08%、16.61% %(分别采用上证指数最近12个月、24个月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15%、1.26%(分别采用中国国债1年期、2年期到期收益率)。
5、股息率:1.01%(采用公司近一年股息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4月27日,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 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 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所造成。
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将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激励对象并授予,并根据届时授予日的市场价格测算确定股份支付费用,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同时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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