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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估值提升计划的评估暨完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切实推动上市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并落实监管要求,结合公司情况,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以下简称“《估值提升计划》”)。现将2025年度实施效果评估与后续完善情况报告如下:

  一、估值提升计划2025年度评估情况

  (一)聚焦主业

  2025年,全国建筑业企业(指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不含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0.38万亿元,同比降低5.43%;完成竣工产值12.16万亿元,同比降低10.05%;签订合同总额69.90万亿元,同比下降3.24%,其中新签合同额31.53万亿元,同比下降5.51%;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13.52亿平方米,同比减少15.03%;房屋建筑竣工面积29.51亿平方米,同比减少12.02%。公司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专注主业,弘扬“使命必达”的精神、树立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紧紧围绕“抢市场”、“提质效”和“降负债”三大维度,稳健经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18亿元,实现营业利润3.61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30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20.2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82.58亿元。

  (二)投资者回报

  公司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积极采取以现金为主的利润分配方式实施分红方案。2025年,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现金分红90,912,506.58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03%。

  (三)价值传递

  2025年公司共发布临时公告61份、定期报告4份,举办业绩说明会1次,保持“互动易”平台回复率100%,认真热情接待投资者来访,及时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投资者留言,耐心接听投资者的咨询电话,与证券相关机构及投资者建立了畅通的渠道,保持了较好的沟通与交流。公司连续多年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B类”评价。

  (四)规范治理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完善制度体系,规范治理结构。2025年,公司依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调整组织架构,不再设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构建了以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管理层为核心的新型治理体系;公司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34项,新制定《市值管理制度》《董事离职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发布《估值提升计划》,树立回报股东意识,推动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维护股东利益。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完善情况

  (一) 稳健经营,推动高质量发展

  公司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的总基调,专注主业,弘扬“使命必达”的精神、树立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以清晰路径、坚定步伐决胜新征程,核心聚焦市场维度、资产维度、运营维度、组织维度的四大行动方向,应对行业变局、把握时代机遇。

  1、市场维度-价值深耕,赋能客户

  (1)以标杆区域为参照,把品质提升作为公司交付的中长期战略,通过施工标准化建设、技术赋能等,提升质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2)打造卓越交付组织,激活回头客增长动能,以组织优化为抓手,激发交付组织活力,属地化配备能述标、能打仗的核心项目团队。将客户满意度、回头客转化比例、优质客户培育成效纳入项目团队核心考核指标,推动交付组织从“施工执行”向“客户经营”转型。

  (3)树立“打样即打单”意识,深入学习成功工作经验,提炼打样拿单的核心逻辑与操作方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打样拿单成功模板,将每一个样板工程都打造为展示公司实力、撬动后续订单的核心载体。

  (4)深度服务与赋能客户,筑牢增长根基。

  (5)公司秉持开放竞争、能者为先的原则,订单承接不设区域壁垒、不划组织边界,各区域主动开拓、全力争取;交付端同步实行开放机制,与营销高效联动、形成攻坚合力,落地执行各区项目。

  2、资产维度-啃骨拔钉,清审清收

  (1)攻坚外审提效,强化闭环管控

  公司将审定节奏全面前移、应移尽移,构建结算与回款深度绑定的闭环管理体系。各部门强化协同联动,严格把控全流程,加强审核监督,确保审定结果合法合规,争取最大效益化。

  (2)深化内审攻坚,清除管理积弊

  公司将持续加大力度、扩大覆盖面,以实测实量为依据,对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开展精准核减,有据可查;追根溯源,完善采购、仓库、分包、付款等关键环节制度流程,强化材料全流程闭环管理,推行项目电子签名签章,从根源上堵住管理漏洞。

  (3)聚焦现金流,严控项目回款

  聚焦高利润、高回款的项目,严格管控项目投入产出;对于长周期的应收账款,分类分级,精准施策;对于疑难项目,加强业务、法务的深度协同;提升售后维修管理效能、推动质保金高效回收。

  3、运营维度-品质强基,成本精控

  (1)全方位深化质量管理,推动质量强基

  公司将以“品质强基行动”为核心,秉持“干工程、立牌子、塑形象、拓市场”的理念,通过四项关键举措筑牢质量生命线:以标杆项目为引领推广优秀经验,以质量安全刚性管控守住质量红线,以公司平台下沉、项目服务做实专业管理打通堵点,以自主加工产能,构建“专业分包协同+自主加工保障”双轨模式适配高端市场需求,最终以策划、资源、管控为支撑,实现工期与质量双保障,打造经得起检验的精品工程。

  (2)强化全周期项目管控,深挖项目盈利

  公司以投入产出管控为核心推进进度管理,重点强化三大环节协同:深化设计环节,加强项目部与设计部联动;材料供应环节,建立主材价格动态监测预警机制,精准把控下单时机;资金保障环节,通过业财融合合理调配资源,聚焦有效产出项目。

  (3)深化劳务管理体系建设,巩固成效提升

  公司将持续优化劳务管理体系,通过强化工期节点把控、引入装配式施工工艺,优化施工节奏,有效降低因工期延误引发的劳务成本增加问题,落实“前置管理、主动化解”原则,加强项目现场各环节协同管控以降本控险,固化深化成果,打造优质队伍。

  4、组织维度-淬炼思想、人才为先

  持续夯实文化是公司毫不动摇的信念和永恒的主题。公司将贯彻“对标顶尖、只争第一;解决问题、结果导向;不找借口、只找方法;坚定决心、使命必达”三十二字准则,继续加大对人力资源的投入,加快人力资本的增值速度。锚定业绩导向,对绩优者给予精准激励与发展空间;全面贯彻“内部培养为主、外部引进为辅”的人才战略,构建“一线历练—复合培养—梯队晋升”的成长路径,打造梯次分明、新生力量充沛、战斗力强的人才梯队。

  公司将以客户为中心,以项目为中心,坚定不移地走深耕路线,稳慎落实降负债任务,牢筑公司健康发展基石;强化人才工作,深化信息化建设,积极绿色创新变革,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适时并购,强化核心竞争力

  围绕公司主业,寻找合适的并购重组标的,综合运用股份、现金、债权等工具,适时开展并购重组,注入优质资产,强链、补链、延链,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展业务范围,获取关键技术和市场,实现公司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和整体估值的提升。

  (三)长效激励,激发主观能动性

  公司将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计划,研究建立长效激励机制,适时推出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在内的各类工具,强化管理层、员工与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稳定分红,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股票、现金、股票与现金相结合三种方式。公司若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期间间隔: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应该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将持续严格落实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为投资者提供科学、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回报,与投资者特别是长期价值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进一步推动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规范信披、畅通沟通、精准监测,保障投资者权益

  1、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坚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常态化举办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积极回复投资者的提问和诉求;高度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通过投资者热线、邮件、互动易、调研等沟通方式,进一步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不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机制,将股东关切问题及时汇总呈报给公司董监高,持续关注投资者的期望和建议,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和响应投资者诉求。

  2、信息披露管理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断优化和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从投资者的需求出发,切实加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及时性。始终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主动披露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用的信息,除了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外,公司信息披露力争做到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便于投资者阅读和理解,减少冗余信息披露,提高公告的可读性,为投资者的价值判断提供充分的依据。

  3、舆情监测管理

  公司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公司应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各种因素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根据突发事件监测结果及突发事件预控的程度对突发事件进行确认。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定期检查及汇报部门或公司有关情况,做到及时提示、提前控制,将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中;公司通过舆情监控工具,及时监测、汇集、研判舆情提前应对;公司已制定《突发事件处理制度》,成立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处理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声誉、股价等产生严重影响,甚至影响证券市场稳定,需要采取应急处理措施予以解决的风险事件,维护公司形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共同促进资本市场积极健康发展。

  (六)维护信心,回归内在价值

  公司分别于2019年、2024年实施回购,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4,260,639股,累计回购金额349,973,022.31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将综合考虑股权结构、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和经营状况、财务情况等因素,适时使用自有资金或利用回购专项贷款等政策,开展股份回购。维护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股票价格合理回归内在价值。

  公司将加强与股东的沟通联系,鼓励控股股东及公司主要股东在符合现实条件的情况下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提振市场信心。积极协助主要股东完成增持计划发布,密切关注主要股东增持进展或承诺履行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现任董监高严格遵守减持新规要求,长期坚定持有公司股份,显示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信心和长期价值认同。

  (七)加强内控,优化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营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同时,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为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提供便利条件,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不断加强内部控制规范管理工作,持续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培训,提高各类人员的法规意识和规范运作意识,切实提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同时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持续优化,促进公司更加合规发展,切实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

  三、风险提示

  1、本报告不代表对公司股价、市值、未来业绩等方面的承诺,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计划实施效果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其他风险提示。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厦股份”)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和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增加收益。

  2、投资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主要投向商业银行、信托机构、财富管理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的保本型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但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信托产品。

  4、投资期限: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决策程序:此项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属于相对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上述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本项授权投资进行审计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各项投资进行全面审查;

  (3)公司已制订《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短期理财业务管理制度》、《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保本理财投资管理制度》以及《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批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作出了规定,防范投资风险。

  三、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投资理财业务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实施投资理财业务,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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