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对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事项,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要求对上年同期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生产经营数据
币种:人民币
(四) 按不同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主要差异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1)专项储备及相关递延税调整:专项储备包括维简费、安全费、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和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公司计提专项储备时,计入生产成本及股东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对属于费用性质的支出于发生时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对属于资本性的支出于完工时转入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全额确认累计折旧,相关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计提专项储备作为未分配利润拨备处理,相关支出在发生时予以确认,并相应将专项储备转回未分配利润。
(2)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非流通股股东由于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对价在资产负债表上记录在长期股权投资中;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作为让予少数股东的利益直接减少股东权益。
(3)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属于政府资本性投入的财政拨款,计入资本公积科目核算。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上述财政拨款视为政府补助处理。
(五)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六) 会计科目变动及主要业务分部经营情况分析
1. 变动较大的会计科目分析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 煤炭业务收入、成本及毛利情况
一季度,公司煤炭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63.90亿元,比上年同期312.50亿元减少48.60亿元,下降15.6%。其中:自产商品煤销售收入147.27亿元,比上年同期160.70亿元减少13.43亿元,下降8.4%,主要是自产商品煤销售价格同比提高4元/吨,增加收入1.19亿元;销量同比减少298万吨,减少收入14.62亿元。买断贸易煤销售收入116.45亿元,比上年同期151.73亿元减少35.28亿元,下降23.3%,主要是买断贸易煤销售价格同比提高11元/吨,增加收入2.50亿元;销量同比减少777万吨,减少收入37.78亿元。
煤炭业务营业成本197.85亿元,比上年同期237.97亿元减少40.12亿元,下降16.9%。其中:买断贸易煤单位销售成本同比增加10.86元/吨、销量同比减少777万吨综合影响使买断贸易煤销售成本同比减少34.74亿元;自产商品煤单位销售成本同比增加8.94元/吨、销量同比减少298万吨综合影响使自产商品煤销售成本同比减少5.38亿元。
煤炭业务实现毛利66.05亿元,比上年同期74.53亿元减少8.48亿元,下降11.4%。
3. 扣除分部间交易前的煤炭销售数量、价格及同比变动情况
币种:人民币
☆:未发生。
★:销售价格为代理服务费。
注:商品煤销量包括公司分部间自用量,2026年1-3月508万吨(其中自产商品煤379万吨,买断贸易煤129万吨),2025年1-3月558万吨(其中自产商品煤373万吨,买断贸易煤185万吨)。
4. 自产商品煤单位销售成本及同比变动情况
★:其他成本中包括煤炭开采发生的有关环境恢复治理费用、外包矿务工程费、与煤炭生产直接相关的零星工程等支出,以及使用以前年度或当期计提未用的安全费、维简费等。
一季度,公司自产商品煤单位销售成本278.76元/吨,同比增加8.94元/吨,增长3.3%。主要是本期部分生产队伍外包转自营以及社保基数正常增长等使人工成本同比增加;产销量同比减少使单位材料成本和折旧与摊销成本同比增加;本期加大外包转自营力度和露天矿外包剥离量同比减少等使其他成本同比减少。
5. 主要煤化工产品销售数量、价格及同比变动情况
币种:人民币
6. 主要煤化工产品单位销售成本及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币种:人民币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上述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表均为:
1.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提供的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名册编制。
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的A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
3. 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所持有。
截至2026年3月31日,中国中煤持有公司7,615,522,208股A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57.44%;通过全资子公司中煤能源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32,351,000股H股股份,合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58.44%。
截至2026年3月31日,根据联交所网站披露权益显示,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H股好仓1,518,810,147股,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H股好仓494,575,00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树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乔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玲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树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乔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玲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树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乔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玲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树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乔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玲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树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乔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玲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树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乔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玲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9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3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黄江天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王树东为本次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批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批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二)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在2026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内(以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的金额孰低者为准),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分配。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制定《董事薪酬管理办法》。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赞成票:4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建议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标准为人民币30万元/年,退出现职的中央企业负责人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按人民币9万元/年发放工作补贴(以上均为税前标准,根据任职时间按月发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与上年度标准保持一致。其他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上述议案涉及与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存在利害关系事项,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景奉儒、詹艳景、黄江天已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管理委员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因上述议案涉及与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存在利害关系事项,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委员会委员景奉儒、詹艳景已回避表决,将上述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批准《关于修订公司<高管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对《高管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进行的修订。
(六)批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2024-2026年任期绩效考核目标建议值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2024-2026年任期绩效考核目标值。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以及中长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其中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薪酬总额的50%。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管理委员会已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七)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中期财务报告审阅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建议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的中期财务报告审阅、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审计师,审计费用为1,030万元(含税)。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八)通过《关于确定公司2027-2029年持续性关联交易年度豁免上限的议案》
1、同意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中煤”)续签《煤炭供应框架协议》,并对协议内容进行适当修改,同意该协议项下相关关联交易的2027-2029年度豁免上限。
2、同意公司与中国中煤续签《综合原料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并对协议内容进行适当修改,同意将该协议及其项下相关关联交易的 2027-2029年度豁免上限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3、同意公司与中国中煤续签《工程设计、建设及总承包服务框架协议》,并对协议内容进行适当修改,同意该协议项下相关关联交易的2027-2029年度豁免上限。
4、同意公司与中国中煤续签《房屋租赁框架协议》,并对协议内容进行适当修改,同意该协议项下相关关联交易的2027-2029年度豁免上限。
5、同意公司与中国中煤续签《土地使用权租赁框架协议》,并对协议内容进行适当修改,同意该协议项下相关关联交易的2027-2029年度豁免上限。
6、同意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山西焦煤集团”)续签《煤炭等相关产品及服务供应框架协议》,并对协议内容进行适当修改,同意该协议项下相关关联交易的2027-2029年度豁免上限。
7、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煤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中煤续签《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同意该协议项下相关关联交易的2027-2029年度豁免上限。
本议案由董事会分项表决,上述1-5、7项涉及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煤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树东、高士岗及廖华军已回避表决,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批准;上述第6项涉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公司与关连人士山西焦煤集团之间的关连交易事项,由7名董事一致同意批准。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召开了独立非执行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九)通过《关于财务公司与中国中煤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赞成票:4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中煤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并对协议内容进行适当修改,同意将该协议及其项下相关关联交易的2027-2029年度豁免上限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上述议案涉及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煤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树东、高士岗及廖华军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召开了独立非执行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批准《关于制定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
(十一)批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定于2026年6月26日下午3点,在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煤大厦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有关事宜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2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26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煤大厦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6日
至2026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公司2025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2024-2026年任期绩效考核目标值(前述事项无需表决)。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中,议案1至议案3已于2026年3月27日,议案4至议案9已于2026年4月27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7、议案8.00、议案9.0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00、议案9.0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加本次股东会并投票,本公司将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A股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登记过境内手机号码的A股自然人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网址: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H股股东(根据香港有关要求发送通知、公告,不适用本通知)。
(三)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 公司中国及香港法律顾问。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拟出席2025年度股东会的股东须于2026年6月26日或之前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煤大厦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代表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公司股东可通过邮寄、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秦玥
电话:010-82256039
电子邮件地址:zhangqiny@chinacoal.com
传真:010-82256484
(二)本次股东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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