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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26-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R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化

  单位:万元

  

  2、利润表项目变化

  单位:万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化

  单位:万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R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2026年2月1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执行忻州热力股权以股抵债诉讼方案的议案》,如果2026 年3月16日前法院未能将忻州热力20%股权成功变卖,公司拟按司法裁定的1.654 亿元接收鑫邦公司持有的忻州热力20%股权,以抵偿鑫邦公司拖欠太钢不锈相应的货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于2026年2月12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6-004)。

  2026年4月16日,公司发布公告收到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鉴于司法拍卖、变卖均已流拍,公司同意将鑫邦公司持有的忻州热力20%股权以流拍价抵偿债务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准许。司法裁定将被执行人鑫邦公司持有的忻州热力20%股权作价165,466,659.60元,交付申请执行人太钢不锈抵偿鑫邦公司所欠货款165,466,659.60元,该股权自裁定书送达申请执行人太钢不锈时起转移。完成股权权属变更后,忻州热力将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以股抵债通过司法程序进行,不涉及协议签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于2026年4月16日披露的《关于通过司法程序接受忻州热力股权以股抵债的进展公告》(2026-006)。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吴小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尚佳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志君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吴小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尚佳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志君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 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26-012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投保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风险管控体系,降低运营管理风险,促进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权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有效保障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保费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4.赔偿限额:每次及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5.保险期间:12个月(后续可按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授权事宜

  为提升办理效率,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董高责任险投保的相关事宜,经营管理层将根据市场变化,在既定保险方案框架内确定承保公司、保险条款、中介机构并签署法律文件,以及在后续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限届满时或届满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责任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决策。

  三、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分别审议本议案。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投保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鉴于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公司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董高责任险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风险管控体系,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规履职,促进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本次购买董高责任险预计支付的费用在市场合理范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26-015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响应证券监管机构关于深入开展“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的号召,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内在价值提升,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本行动方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公司拥有完整的钢铁生产工艺流程及相关配套设施,主要从事不锈钢及其它钢材、钢坯、钢锭、黑色金属、铁合金、金属制品的生产、销售;钢铁生产所需原辅材料的国内贸易和进出口等业务。公司专注于发展以不锈钢为主的特殊钢,拥有太原、临沂、天津等不锈钢专业化生产基地,建有不锈钢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理化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拥有800多项以不锈钢为主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和专有技术,主持或参与完成我国超过70%的不锈钢板带类产品标准,形成了以不锈钢、冷轧硅钢、高强韧系列钢材为主的高效节能长寿型钢铁产品集群,不锈钢产品涵盖板带型线管全系列、超宽超厚超薄极限规格,笔尖钢、手撕钢、核电用钢、铁路用钢、双相不锈钢、新能源汽车用高牌号硅钢等高精尖产品享誉国内外。“太钢牌”不锈钢材获“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不锈钢最具影响力第一品牌”称号。

  公司坚持走绿色低碳发展之路,加快“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布局,协同推进减污和降碳。在巩固全流程超低排放基础上,以“高于标准、优于城区、融入城市”为目标,自我加压启动以“废气超低排、废水零排放、固废不出厂、噪声趋静音、厂区洁美新”为目标的全要素超低排放企业创建行动,推动环保水平由优秀迈向卓越,成为国家首批绿色工厂;通过处理城市生活污水、回供城市景观用水、向城市提供供暖热源等,实现与城共融。

  面向未来,公司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支撑先进制造、创造美好生活”为使命,以“成为全球不锈钢业引领者”为愿景,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高效化”为发展方向,以改革创新为核心动力,以对标找差为方法,聚焦科技进步、绿色引领、数智赋能、改革提效、整合协同等方面,全面提升创新驱动能力、产品经营能力、价值创造能力、公司治理能力,扎实推进内涵式发展,实现经营业绩稳居行业前列,加快建设全球最具竞争力的不锈钢全产业链高科技企业。

  二、夯实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以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管理层为执行机构的权责分明的法人治理结构,在此基础上,公司坚持规范运作,构建并优化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明确各治理主体的权责与决策程序。

  公司持续健全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夯实规范自律的制度基础,确保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经营层各层级依法合规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以及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等职能作用;推进内控流程优化、监督检查及有效性评价工作,切实防范经营风险;持续加强对子公司全方位管控,确保公司战略有效落地。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及时传递最新的监管动态和重点关注事项,积极组织参加各类专题培训,强化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守好上市公司合规红线;督促控股股东以及相关各方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管理、股份限售承诺、股份减持等规定,以切实行动维护和支持公司稳健发展。

  公司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业务发展与经营管理中,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展现公司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实践与成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识,公司已连续十七年发布社会责任、可持续发展和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相关报告,向投资者展现公司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担当与努力。

  未来,公司持续完善治理机制,不断健全内控制度体系,加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能力建设,夯实规范基础,提升决策水平,保障企业稳健发展。公司将加强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权利义务的规范与约束,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并积极引导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为各类投资者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创造便利,增强投资者的话语权和获得感,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持续强化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有效传递企业价值

  (一)强化信息披露质量,加强内幕信息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搭建了包括信息披露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和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在内的完善的制度体系,并不断根据市场变化、监管规定更新及企业自身发展需求,对制度体系进行优化调整,确保信息披露工作在严谨规范的基础上高质量开展。

  公司将不断提升信息披露效能,提高公告的有效性与可读性,做好企业价值呈现。将严格按照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原则,积极采用图表等可视化形式,按时保质地完成定期报告的披露;针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编制临时报告并披露,确保股东充分获取公司最新经营信息,保障股东知情权。同时,将严格落实保密措施,建立健全内幕信息管理工作问责机制,开展常态化培训和宣传教育,切实提升内幕信息知情人保密意识,杜绝内幕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二)拓宽多元沟通渠道,赢得投资者长期信任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沟通交流工作,制订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不断丰富投资者沟通交流形式,着力提升沟通效率与效果,通过业绩说明会、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电子邮件、投资者热线等多元化渠道,积极回应股东诉求;组织投资者、基金经理、分析师等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积极参加投资者路演活动;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信赖的关系。

  公司将坚持“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理念,以开放的心态与资本市场保持高效、顺畅沟通,积极利用业绩说明会、现场调研、路演活动、互动易平台、热线电话等多元化的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通过真诚沟通构建和谐关系,做好企业价值传递。

  四、注重回报股东理念,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建立了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完善公司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在《公司章程》中确立了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原则:根据公司盈利情况,从实际出发,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尤其保持现金分红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明确公司利润分配的方式、比例和期间间隔: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在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当期净利润为正,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且无重大投资计划的条件下,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原则。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的投资回报,提升股东的获得感,让股东分享到企业发展带来的红利。公司积极通过现金分红增强对股东的回报。

  未来,公司将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统筹做好业务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根据企业所处发展阶段,在保证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积极为股东提供连续、稳定的现金分红,给予股东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让股东切实享受到公司发展成果,增强股东对公司的信心与支持。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将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履行上市公司主体责任,积极践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回馈广大股东的长期信任和支持,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为稳市场、稳信心积极贡献力量,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本行动方案所涉及的发展战略、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相关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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