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59 证券简称:丰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同意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27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5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根据《管理办法》、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有6人、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有8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48,555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其中首次授予部分作废27,755股,预留部分作废20,800股。
2、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不满足归属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合计作废数量244,14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作废179,790股,预留授予部分作废64,350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292,695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合计作废207,545股,预留部分合计作废85,150股。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4、《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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