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6-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6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公司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长叶逢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董事会的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管理层2025年度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同意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的情况,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08)。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八)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因此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委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秀杰、叶逢光、张晓刚、赵秀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关联董事张秀杰、叶逢光、张晓刚、赵秀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张秀杰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总经理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产业战略布局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运营效率,优化管理流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总经理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新设或调整一级部门及其次级部门等事项。
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鉴于公司已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上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因此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强化市场竞争力,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自身发展战略与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种类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管理收益能力,同时兼顾资金安全性与流动性,公司董事会同意对2025年8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中的自有资金投资种类进行调整,由“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调整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风险可控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等)”,投资金额不变,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财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真实客观,充分发挥了监督职能,保持了审计委员会履职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有效性,有效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真实客观,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专业、审慎,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孙健、谢幼华、胡天龙的兼职、任职情况以及其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报告,上述人员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3)。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科创板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发布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5年度,公司根据“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在提升公司经营质量、完善公司治理能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026年,公司围绕“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强化市场竞争力、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的核心目标,结合自身发展战略与经营实际,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主要举措如下:
一、聚焦经营主业,打造发展新动能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体外诊断快速诊断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科技生物医药企业,于2025年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公司紧紧抓住当前社会节奏加快、人口老龄化、分级诊疗体系不断推进、检测范围扩大、诊断精准化、筛查基层化、早诊早治趋势凸显等行业发展的驱动因素,致力于成为医疗诊断创新的中坚力量。
(一)整体发展战略
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以“检验随处可达,成就健康未来”为使命,以专业创新为理念,以客户第一为导向,持续提供精准、快速、便捷的诊断服务,致力于成为医疗诊断创新的中坚力量。2026年,公司在继续夯实底层能力的基础上,将总体围绕以下方面进行:
第一,在发展方向上,公司确立以“传染病检测”与“神经系统检测”双轮驱动的经营主线。
在传染病检测领域,公司将继续挖掘临床痛点,在不同方法学上进行技术延伸以提供不同应用场景下病原体快速检测的解决方案,不断丰富可检测的病原体种类,加强专业化营销队伍的组织建设,巩固公司在儿童急、门诊等临床应用终端长期积累的渠道优势,强化对优质经销商的系统化赋能,持续提升公司在等级医院市场、基层医疗市场的覆盖率,为新业务拓展储备充足资金。
在神经系统检测领域,公司依托于单分子微阵列技术平台切入神经退行性疾病检测领域,并将进一步围绕“脑健康管理”做长期产业布局。公司将战略性聚焦神经、精神等脑科学领域的严肃医学,高度关注该领域内的技术创新,必要时通过对外投资、并购、业务合作等多种形式深化公司在“脑健康管理”方向的布局,围绕神经内科患者、神经外科患者及康复人群,构建“早筛-诊断-治疗-慢病康复”全链条生态圈,为未来构筑公司的第二增长曲线奠定基础。
第二,在市场方向上,公司总体将“国际市场”与“居家检测市场”作为重要业绩增长引擎。
在国际市场上,公司将以现有技术平台与产品管线储备为基础,重整国际营销团队并加大对国际市场的资源投入,以业务本地化为策略,深入调研目标市场法规、临床诊疗特点与患者需求,针对性开发适配本地临床场景的产品,并制定适配的营销策略而非简单复制国内市场经验,力争在三年内取得国际市场的根本突破。
在居家检测市场上,公司将充分响应终端诊疗需求的变化,积极加大对居家检测市场的投入,将居家检测业务作为独立业务线进行发展,以满足居家检测场景为核心导向重新定义产品,打造适配消费者使用习惯与健康管理需求的产品。居家检测产品覆盖领域将包括但不局限于神经系统、呼吸道、消化道、性传播等领域检测产品,重点打造公司自有品牌,扩大公司产品影响力。
(二)经营发展计划
2025年,公司所在的体外诊断行业受到医保监管政策、税收政策等行业政策影响,叠加公司主营业务所在的呼吸道病原体、消化道病原体等细分检测领域受到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导致公司2025年全年业绩承压。此外,根据中国国家流感中心流感监测周报数据(ivdc.chinacdc.cn/cnic/),2025年在北方省份、南方省份的哨点医院报告的流感样病例占门急诊病例总数百分比在全年多数时间低于2024年同期,在病原体流行高发期的持续时间短于2024年,导致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同比下滑较大。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2,203.03万元,同比下降32.0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447.33万元,同比下降41.48%。
2026年,公司将紧紧围绕整体发展战略,在巩固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对外加大神经系统检测领域这一新业务方向的拓展,加大原有产品在居家检测市场、国际市场这一有重大发展潜力市场的拓展;对内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2026年度重要经营计划如下:
1、巩固现有业务,推动新业务发展
公司将持续加强院端市场营销网络建设,加大产品学术推广力度,提升产品在已入院市场的临床认可度与使用规模。在新业务领域,公司将加快推进神经系统疾病检测相关产品研发,持续完善在神经退行性疾病检测领域的产品布局,力争2026年实现部分标杆医院准入,并积极探索社区筛查、健康体检等多元化商业化路径。在潜力市场方面,居家检测市场将重点提升品牌影响力,丰富产品矩阵,通过差异化竞争增强用户粘性,推动居家检测业务收入实现规模化增长;国际市场公司将优先对具备业务基础及发展潜力的中东、非洲、拉美等区域加大资源投入,制定短、中、长期产品布局规划,力争实现海外业务市场突破。
2、推进数智化建设,提升经营管理效能
公司已于2025年完成ERP系统升级及基础建设,为数字化运营奠定一定基础。2026年,公司将围绕“降本增效、数据驱动、智能赋能”的核心目标,持续深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全面梳理并优化重构现有业务流程,通过人工智能的应用,推动运营管理精细化、经营决策数据化,进一步提升整体运营效率与综合管理能力。
3、深化外部项目合作与产业布局
2026年,公司将紧密围绕整体发展战略,持续在行业内挖掘优质项目合作机会,积极探索产业协同、技术互补、业务延伸等多元化合作模式。同时,公司将继续保持对产业基金的投入力度,依托专业投资平台的资源优势与产业视野,前瞻性布局神经、精神等脑科学领域具备技术壁垒与市场潜力的创业企业,助力公司围绕神经内科患者、神经外科患者及康复人群构建“早筛-诊断-治疗-慢病康复”全链条生态圈、产业链布局,服务公司“脑健康管理”长期战略目标。
二、完善治理体系,强化规范运作能力
自2022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
2025年度,公司严格遵循新《公司法》配套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结合行业特性与经营实际,持续完善内控体系、规范公司治理、强化信披合规,加强投资者保护。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方面,公司进一步优化了以董事会为核心、审计委员会为监督主体的治理架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财务审计、内部控制等关键领域的监督职能,持续加强法人治理体系建设和规范运作。投资者保护方面,公司严守信息披露合规底线,制定并落地《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持续优化常态化分红机制,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公司将密切关注监管政策动态,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治理制度,细化内部治理机制要求,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规范稳健运行,切实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多维深化投资者沟通,提升价值传递实效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和及时。
公司始终重视与广大投资者的交流互动,并致力于维护良好的投资者关系。2025年,公司进一步拓宽与投资者沟通的平台和渠道,除了上市公司公告、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现场调研和线上沟通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电话等渠道,公司也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广大投资者展示公司经营情况、产品情况等,帮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其中,公司2025年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各一次,并就2024年年度经营业绩进行了自愿性预告,持续向投资者传递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2026年,公司将持续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完善内部审批流程,积极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加强沟通,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投资者的参与感和认同感。
四、持续回馈股东,提升长期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对利润分配原则、利润分配形式、利润分配条件、现金分红比例以及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等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稳定、可持续的现金分红。
2025年,公司结合资金使用安排和经营发展需要,持续回报投资者。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6,984,31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112,740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134,871,57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0,692,209.20元(含税)。自公司上市以来,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累积现金分红212,936,086.42元,占期间公司平均净利润的比例为118.96%。
2024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预计回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执行结束,累计回购金额达7,801.24万元,其中公司2025年度回购金额达2,799.98万元。
2026年,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在保证公司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结合经营发展需要,研究中期分红、多次分红的可行性,以实现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有效平衡。
五、构建长效激励机制,共享发展成果
为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025年8月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可归属数量为526,120股。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3名激励对象授予169.8240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6年,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要求履行后续安排,同时结合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或在未来适宜时机制定新的股权激励计划,以进一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六、其他事宜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行动方案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6-008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4月28日作出的《关于同意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0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2年7月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02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6.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656.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含增值税,不含前期已支付且已计入损益的保荐费150.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0,048.29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7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34-0000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该《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022年6月,公司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英诺特(唐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英诺特”)同华泰联合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11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唐山英诺特同华泰联合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补充协议》,补充增加唐山英诺特为募集资金使用人。2024年6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唐山英诺特、分公司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分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二)》,补充杭州分公司为募集资金使用人。2024年11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唐山英诺特、杭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领上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上源”)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三)》,补充领上源为募集资金使用人。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各项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要求向保荐机构提供专户资金使用的相关资料。
(三)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注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家园支行的上级管理行,根据银行管理要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进行签署,但账户开户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家园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前次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即2024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1日。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前次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即2025年9月2日至2026年9月1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3,200.00万元,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6,00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投资于更为适合公司当前需求的“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同意公司将“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18个月,由2025年10月调整至2027年4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部分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实施主体的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置换。相关原因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实施内容“新布局技术平台相关的自研、技术引进及产品研发”相关投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内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董事会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6]第34-00001号)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募集资金总额系指扣除发行费用(含增值税,不含前期已支付且已计入损益的保荐费15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出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相关孳息。
注4: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原因系四舍五入的尾数差异所致。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6-010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了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一)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享有固定数额的独立董事津贴,不领取其他形式的薪酬。独立董事津贴根据独立董事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及市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津贴标准为税前12万元/年。因履职需要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
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享有固定数额的董事津贴,不领取其他形式的薪酬。董事津贴根据董事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及市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津贴标准为税前6万元/年。因履职需要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董事长、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根据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具体标准如下:
注1:绩效薪酬为目标绩效薪酬,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注2:在满足绩效薪酬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的前提下,部分人员在年初确定的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可能低于上述标准。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根据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具体标准如下:
注1:绩效薪酬为目标绩效薪酬,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注2:在满足绩效薪酬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的前提下,部分人员在年初确定的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可能低于上述标准。
(三)薪酬管理相关说明
1、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领取薪酬;董事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按其具体职务薪酬方案领取薪酬;兼任公司多个职务的,按照孰高原则确定工资标准,不能兼职取酬。
2、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薪酬/津贴的考核、发放将依据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实施执行。
3、鉴于公司每年度会依据前一年度绩效评价、市场环境、岗位价值变化等原因对基本薪酬进行调整,在不超过基本薪酬上限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将授权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相关人员基本薪酬范围内对其具体薪酬额度进行调整管理。
4、在下一年度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部分将延用前一年度标准。
三、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因全体董事为利益相关者而需回避表决,故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张秀杰及其一致行动人叶逢光、董事张晓刚、董事赵秀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6-011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已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上市,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645.8196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3,698.4316万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对《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与《公司章程》原条款的对比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请授权总经理及其安排的人员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代表公司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二、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6-012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近期获得资质情况的
自愿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及子公司近期获得资质的基本情况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英诺特(唐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英诺特”)近期新取得产品资质3项,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资质的取得,拓宽了公司产品的种类,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市场拓展能力及核心竞争力。
三、风险提示
上述产品的实际销售受到市场需求、市场竞争以及公司市场推广效果等多种因素影响,利润贡献具有不确定性,尚无法预测上述产品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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