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9 证券简称:华丰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艳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明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文敏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杨艳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明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文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艳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明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文敏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29 证券简称:华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6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注册稿)等相关文件更新财务数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于2026年2月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且已于2026年3月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395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根据本次发行进展和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相关的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财务数据及其他变动事项进行了同步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文件。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29 证券简称:华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2,934.70万元,合并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8,806.39万元,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5,857.16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并结合公司未来研发投入需求、产能扩充等长期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的综合考虑,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上市,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相关数据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2024年作为首个起算年度,故表格中“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系指2024年度、2025年度。公司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及其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及资金需求
为聚焦公司主业发展,公司在产能扩建、高端产品研发创新、生产经营营运资金储备及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较大资金需求。基于公司未来研发投入需求、产能扩充等长期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的综合考虑,为持续夯实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推动技术创新与产品迭代、持续优化产品结构、维护全体股东长远投资利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公司2025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产能扩充以及发展公司核心业务,通过进一步提升产能规模和技术水平,增强行业竞争力,从而实现净资产的稳步增厚和公司价值的不断增长,最大限度维护股东利益。
(三)中小股东参与利润分配决策的便利条件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建立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交流机制,中小股东可以通过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业绩说明会等多种形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公司股东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会议,积极为中小股东参与股东会决策提供便利。
(四) 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未来公司将努力做好业务经营,取得更高的盈利水平,优先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投资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29 证券简称:华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三江大道118号华丰科技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8日
至2026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5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6-7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以及2026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3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直接持股的董事以及与董事关联的股东;议案4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四川电子军工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5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三江大道118号,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至公司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证明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发送至 security@huafeng796.com)的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到达邮戳为准。信函到达邮戳、邮件送达时间应不迟于2026年5月14日17:00,信函、电子邮件中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电话,并附上述1-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和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道才
联系电话:0816-2330358
邮箱地址:security@huafeng796.com
通讯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三江大道118号
(二)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现场会议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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