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6-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6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顾维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董事均为现场出席,副总经理王士生先生以通讯方式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同意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8)。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公司全体董事严格恪守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以维护全体股东权益为核心,秉持忠实勤勉义务,依法行使职权,全面落实股东会各项决议,圆满完成董事会年度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切实保障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全票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报告期内任职的独立董事张华女士、包旺建先生、童孝勇先生已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上述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以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与行业发展趋势为核心依据,对2025年度经营管理工作及2026年度公司发展规划进行汇报,公司董事会认为报告内容详实、客观,未来规划清晰可行,一致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以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83,030,400股为基数(最终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预计共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36,606,08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确认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合规,严格遵循《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报告数据详实可查、内容完整规范,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可为决策层、股东及相关利益方提供可靠的财务决策支撑,一致同意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章节。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运行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健全且有效运行,不存在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对本次事项无异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托开展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期间,严格恪守执业准则,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勤勉尽责完成全流程审计程序;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的财务状况以及全年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要求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专业监督与把关职能。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审计独立性开展了全面审慎核查,就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实施进度、审计结论等核心事项与审计机构沟通,规范地履行了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8、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已回避表决。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9、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实际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力学、徐园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徐园生回避表决。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表核查意见,对本次事项无异议,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2)。
11、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专项意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张华女士、包旺建先生、童孝勇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相关任职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相关情况,能够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童孝勇、包旺建、张华回避表决。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1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变更登记,本事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登记、备案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13、审议通过《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上海绿技行集贤创芯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本次投资事项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及市场水平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16)。
1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及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7)。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7、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6-010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财务报表审计数据,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442,944.8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1,706,803.8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法定公积金9,170,680.38元,提取任意公积金0元,弥补亏损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36,738,469.63元,其中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23,869,431.41元。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5.3.2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因此,公司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323,869,431.41元为依据,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以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总股本183,030,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人民币(含税),预计共分配现金股利36,606,080.00元人民币(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4、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获得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6,606,080.0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7.57%。公司2025年度未实施股份回购。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公司最终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若在实施前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注1: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数据为2024年度、2025年度的数据。
注2: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2024年前三季度和2024年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之和。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不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合法性及合理性。
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合并报表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约为136,368,544.23元、147,189,875.67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约为6.83%、5.82%。
四、风险提示
公司2025年年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经审议通过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2、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6-015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为38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 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勇,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精达股份(600577)、恒源煤电(600971)、隆扬电子(301389)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崔健,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美邦股份(605033)、润禾材料(300727)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吴萃柿,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勇、崔健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萃柿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自律处分,仅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是结合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依据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4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将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及市场水平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的表现进行了评估,并对其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其有关资格证照、相关基本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因此,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确定2026年具体审计费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 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6-017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8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鸾路36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披露情况:上述提案除《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他相关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有关内容。
3、提案6为特别决议事项,需要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为普通决议事项,需要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
4、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作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程之一,但不单独作为议案进行审议。此外,公司将在本次股东会会议说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5、上述提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的,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2)、《2025年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鸾路369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51-63893033
联系传真:0551-63893033
电子邮箱:IR@snowkye.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鸾路369号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387”,投票简称为“雪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3:
2025年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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